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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焚烧垃圾致空气严重污染
来信内容 挨着美景春和南侧,近年来,利用傍晚时间不知焚烧的什么垃圾,烟雾随风弥漫,闻后极其恶心,望麒麟区政府查一查
来信人 叶*盛 来信时间 2026-08-17 21:21:22
受理部门 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受理时间 2026-08-25 16:35:39
回复部门 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6-08-25 16:35:39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工作人员已赴现场核查,与砂石场负责人进行约谈沟通,向其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告知露天焚烧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属于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严格遵守环保管控要求,杜绝违规焚烧行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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