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意见反馈)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曲靖市麒麟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 信息来源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5-12-11 09:35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0日,通过信函、网上征集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曲靖市麒麟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众意见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未收集到相关意见。

二、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

(一)2025年1月13日至1月20日第一次向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收到东山镇、越州镇、茨营镇、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等19个单位及部门反馈材料。其中16个部门反馈“无意见”,区农业农村局针对《规划》内容反馈两条意见,意见概述及采纳情况如下:

1.《规划》文本第48页建议修改为:

区域分布:主要分布在茨营镇、越州镇、东山镇、沿江街道、珠街街道、潇湘街道等。

修复任务:麒麟区现有耕地面积72.38万亩,经国土、农业农村、水务、财政、烟草等各部门立项建设,到2018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7.41万亩。到2025年,计划投资2.25 亿元,再完成15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主要分布在东山镇3.2万亩、越州镇2.3万亩、茨营镇1.85万亩、三宝街道2.8万亩、潇湘街道1.6 万亩、沿江街道0.4 万亩、珠街街道2.37万亩。文华街道0.3万亩、白石江街道0.18 万亩。重点对高标准农田区耕地实施固土保肥。强化土壤肥力自我恢复。

采纳情况:已采纳,《规划》文本第48页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

2.《规划》说明第84页第六条农用地整治部分,建议修改为:麒麟区现有耕地面积72.38万亩,经国土、农业农村、水务、财政、烟草等各部门立项建设,到2018年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7.41万亩。到2025年,计划投资2.25 亿元,再完成15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主要分布在东山镇3.2万亩、越州镇2.3万亩、茨营镇1.85万亩、三宝街道2.8万亩、潇湘街道1.6 万亩、沿江街道0.4 万亩、珠街街道2.37万亩。文华街道0.3万亩、白石江街道0.18 万亩 。《规划》说明第94页第三行至第八行也按上述修改。

采纳情况:已采纳,《规划》说明第84页第六条农用地整治部分,及第94页第三行至第八行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

区水务局针对《规划》内容反馈一条意见,意见概述及采纳情况如下:

《规划》文本第65页中“麒麟区现有水库107座开展过安全鉴定的水库有85座,其中一类坝19座,二类坝22座,三类坝44座”内容建议修改为“麒麟区现有水库62座(只是区管水库,不含市管、经开区管理水库),开展过安全鉴定的水库有61座,其中一类坝47座,二类坝14座。”

采纳情况:已采纳,《规划》文本第65页中相关内容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

区林业和草原局针对《规划》内容反馈两条意见,意见概述及采纳情况如下:

1.《规划》说明第72页森林覆盖率2025年目标值50%改为41 .96%,2035年目标值50%改为42%。森林蓄积量2025年目标值420 万立方米改为434.8万立方米。

采纳情况:已采纳,《规划》说明第72页中相关内容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

2.《规划》文本第59页国家公益林管护34.67万亩修改为国家公益林管护42.9484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26.1175万亩。

采纳情况:已采纳,《规划》文本第59页中相关内容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

(二)2025年9月17日至9月22日第二次向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收到东山镇、越州镇、茨营镇、区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麒麟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等22个单位及部门反馈材料。其中20个部门反馈“无意见”,区水务局针对《规划》内容反馈一条意见,意见概述及采纳情况如下:

《规划》文本内附表4“重点项目安排表”中,“编号S13 东山镇拖古村委会天然林保护修复”及“编号S14 东山镇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工程”两项工作,水务局不宜作为上述两项工作的牵头主体,建议调整牵头单位。

采纳情况:已采纳,《规划》文本内附表4“重点项目安排表”的相关内容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

区林业和草原局针对《规划》内容反馈两条意见,意见概述及采纳情况如下:

1.《规划》文本第50页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内容修改为:云南麒麟朗目山森林公园、云南麒麟潇湘谷森林公园、曲靖海寨省级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地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阵地,需增强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升野生动植物管理能力,构建野生动植物监管体系。

采纳情况:已采纳,《规划》文本第50页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内容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

2.《规划》文本第80页中附表4,S3修改为:开展郎目山、潇湘谷2个地方级森林公园提升工程。

采纳情况:已采纳,《规划》文本第80页中附表4相关内容已根据建议进行修改。

三、专家评审会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分区修复措施及方向。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分区修复措施及方向。

(二)加强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及相关部门意见征求,确保规划项目落地。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加强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及相关部门意见征求。

(三)其他参照与会专家个人意见修改完善。

采纳情况:已采纳,已参照与会专家个人意见修改完善。

特此向社会各界对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曲靖市麒麟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