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现行有效57部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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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5年关于保留 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麒区政规〔202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区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排查清理,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的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予以保留,继续有效。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委”“办”“局”等有关表述的,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予以规范。其起草部门或者承担主要职能的部门应当根据文件施行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在施行过程中需要清理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区人民政府。

二、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被修改、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不一致,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予以废止。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5年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3件).doc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5年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2025年关于保留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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