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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8-08-20 09:51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麒麟区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经授权的除外)等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指导麒麟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收集、整理和报送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麒麟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3)负责麒麟区范围内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4)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5)负责麒麟区范围内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协助全区商标持有人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曲靖市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麒麟区范围内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麒麟区范围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工作。
(8)负责管理指导麒麟区范围内质量工作。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负责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国家质量发展纲要。组织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9)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动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麒麟区范围内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生产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麒麟区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和使用登记;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12)负责麒麟区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麒麟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组织落实处方药和非处主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13)负责麒麟区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麒麟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和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开展麒麟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麒麟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4)承担麒麟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麒麟区各镇(街道)、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15)负责麒麟区范围内有关市场监管领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麒麟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工商局的坚强领导下,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年”、“产业提升年”、“作风改进年”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三种理念”,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职能,着力服务曲靖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确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食品药品抽检工作任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做好市场主体监管工作,按照三家单位的各自职能职责,监管到位。 三是深化改革卓有成效。按照“黑名单”管理办法、健全市场规范化管理体系、深化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开展企业信息公示等做法被市委改革办以简报转发。四是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实现了市场安全、队伍安全“两个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9人。其中:行政编制18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28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04人,其中行政人员17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1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4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573.9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9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3.12万元,占总收入的98.45%;上级补助收入577.61万元,占总收入的12.6%。其他收入70.82万元,占总收入的1.5%。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9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7.29万元,占总支出的85.29%;项目支出582.58万元,占总支出的1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77.2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7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2.5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其中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及抽检经费376.96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7万元,省对下食药监管专经费2.73万元,信息员工资16.08万元;打击传销、小微企业、烟草专项、卫星接收器等其他各项工作经费119.81万元。开展工作情况:工商执法办案工作,打击传销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等。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0.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9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93.37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支出。包括办公费50.67万元、印刷费70.04万元,手续费0.31万元,水费5.92万元,电费9.24万元,邮电费52万元,物业管理费2.77万元,差旅费5.37万元,维修维护费2.18万元,培训费26.1万元,公务接待费15.57万元,专用材料费7.53万元,劳务费185.28万元(包括信息员、协管员工资),委托业务费172.3万元(委托抽检费),车辆维护费56.36万元,税金0.64万元,工会经费23.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33万元,支出决算为7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36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7万元,完成预算的5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公务用车基本持平,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少49%,接待费减少近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合计87.33,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6万元,占65%;公务接待费支出15.57万元,占35%。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3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抽检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5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抽检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2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4.5万元、电费6.02万元、办公费8.2万元、印刷费7.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市场监管局部门资产总额577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3.3万元,固定资产4648.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8.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71.78  1123.3  4648.48  3616.18  567.83  464.4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公开09表
部门: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预算数 决算统计数
栏  次   1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 -
(一)支出合计 2 873,300.00 719,271.17
  1.因公出国(境)费 3 0.00 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568,600.00 563,595.61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0.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568,600.00 563,595.61
  3.公务接待费 7 304,700.00 155,675.56
    (1)国内接待费 8 - 155,675.56
         其中:外事接待费 9 - 0.00
    (2)国(境)外接待费 10 - 0.00
(二)相关统计数 11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2 - 0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3 - 0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4 - 0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5 - 47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6 - 150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7 - 0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8 - 2,000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9 - 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20 - 0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1 - 0
二、机关运行经费 22 - 2,004,990.60
(一)行政单位 23 - 2,004,990.60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4 - 0.00
注:1.“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相关批次、人次及 车辆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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