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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委政法委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8-08-17 16:17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麒麟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麒麟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关于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区办发〔2002〕30号)文件,麒麟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责为: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2)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6)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8)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9)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10)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综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主要工作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以“三大建设”推动政法事业全面进步。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四城联创”和区委、区政府“三区建设”战略目标,按照“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要求,在2009年和2013年连续两届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通过不懈努力,平安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二是流动人口“五民化”管理成效显著,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53个,设置流动信息采集点和53个居住证制证中心,全面推行对居住三日以上的暂住人口实施:保障社会化、管理层次化、服务人性化、采集信息化、应用实战化”管理机制。三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张网”建设”,建立了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控网、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公共安全视频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六网”防控体系。对特种行业、村(社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络建设,重点要害部位、出租屋、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四是社会安全稳定持续巩固,进一步加大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防范打击力度和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力度,扎实推进无邪教示范区、示范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五是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升,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完善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六是全面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评估程序,防止因前端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麒麟区共对22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22个,其中4级风险18个,3级风险3个,低风险1个。七是对信访案件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年内进京非正常上访同比批次下降37.5%,人次下降14.3%,对进京非访突出的老户11人给予行政拘留。八是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无论从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中心上都得到强化,不断提升了政法机关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工勤人员补助1人。财政实际全供养15人,行政14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工资今年由社保统一发放,报表反映的经费支出数是年底增加的2个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实有车辆编制数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附件下载查看: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17/20180817041903322.xls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决算总收入112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0.96%,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经费中未含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治疗管控经费和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经费,2017年新增此项专项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决算总支出914.88万元(含上年结转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55万元,占总支出的29.14%,项目支出648.33万元,占总支出的70.86%。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83.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45.93%,主要原因是2017年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3.9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93.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9%;离退休费、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支出、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63.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8.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93%,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经费中未含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治疗管控经费和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经费,2017年新增此项专项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88万元(含上年结转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27%,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经费中未含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治疗管控经费和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主要用于包括区委政法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政法工作会议费等专门会议支出、政法委业务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主要是区委政法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财政对单位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57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5%,主要是包括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平安城市创建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社会网格化服务工作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公务接待费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标准。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12%。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决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从严安排出车,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9万元,占37.33%;公务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占62.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其中公车改革保留1辆,平台调入2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9.8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接待人次152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接待上级、接待外地考察团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公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室的日常办公支出,电话费、报刊杂志征订费、办公耗材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麒麟区委政法委资产总额482.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5.6万元,固定资产11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9.6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7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2.81 365.6 117.21   76.6   40.6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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