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麒麟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政组织的直接领导下,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行政法规,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协助同级党政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三)按照干管权限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及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干部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
(四)参加同级党委的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过好民主生活会。
(五)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六)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按照纪检监察干部标准和德才兼备原则,选拔配备好纪检监察干部。
(七)有计划地培训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八)承办同级党政组织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
(九)向同级党政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一)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齐抓共管局面巩固发展
强化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关键,不断健全党委主抓直管、纪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的完整责任链条。区委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把问责作为压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2017年,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34名领导干部和3家单位进行了问责。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坚持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始终做到教育预防走在先、纪律规矩挺在前。通过组织宣讲、知识测试、以案说纪等多种形式,突出树立党章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章、切实维护党章;认真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开展了“我和这五年”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征文活动,编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麒麟区查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案例选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养成纪律自觉。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扩大谈话、函询范围,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7年,全区共谈话函询100件,谈话提醒368人,约谈45人,谈话诫勉78人。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部署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以及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各类奖金、私设“小金库”“吃空饷”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发现并纠正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1个,督促清退各类奖金补贴2630.73万元,清理3家单位私设“小金库”29.65万元,清理12人“吃空饷”资金27.21万元。围绕“狠抓落实年”各项目标任务,对全区重点项目推进、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及区委区政府其他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017年,共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查5轮,督促整改问题38个,给予谈话提醒4人,批评教育1人,问责处理19人,组织处理3人,党纪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
(四)坚持严查重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翟连科、缪东胜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茨营镇团结村委会、整寨村委会等发生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窝案串案。2017年,全区共开展纪律审查82件102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20人、其他人员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人,其中党纪处分86人、政纪处分10人、党政纪双重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五)着力强化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认真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要求,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持续强化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区委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完善成果运用机制,把巡察成果作为研判政治生态、选拔任用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的重要依据。严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把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区委共开展三轮巡察,发现问题552个,移交问题线索189条。扎实推进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麒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2个,建章立制10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区委担当改革试点主体责任,区纪委认真履行改革“施工员”专责,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关键环节,抓好编制划转、人员转隶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监察委员会顺利挂牌组建,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做到了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通过联合派驻和单独派驻,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共派驻纪检组20个,实现了派驻机构全覆盖。
(七)扎紧编牢制度笼子,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围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修改完善《麒麟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落实《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努力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制定出台《麒麟区村集体“三资”管理“十条禁令”》,规范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完善麒麟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强化监管运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八)从严从实强化监督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纪检监察干部家访等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实施办法,全面规范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案件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出台《麒麟区纪检监察干部六项承诺》,从严从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制定《曲靖市麒麟区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共函询3件、党纪处分1人,严防“灯下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2017年,区纪委监察局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纪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23/20180823103258738.xls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纪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51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7.05万元,占总收入的96.99%;与上年1295.90万对比增加219.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调资,新增区委巡察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纪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135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04万元,占总支出的60.79%;项目支出529.60万元,占总支出的39.21%;与上年支出1250.50对比增加10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调资,新增区委巡察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区纪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1.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调资,新增区委巡察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区纪委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区委巡察工作。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纪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0%。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61.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70%。
与上年对比支出1250.50对比增加10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调资,新增区委巡察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7%。主要分别列2011101行政运行589.07万元,主要是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工资福利、办公费用等支出;列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是反映在办公费;列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74.99万元,主要是反映在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列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15万元;列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48万元;列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79万元;列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98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3.3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交纳的单位医疗保险费;列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9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交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 住房保障(类)支出4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列2210201住房公积金46.55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按规定及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列2210203购房补贴2.3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职工购买住房的补贴。
5、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6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纪委监察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44万元,支出决算为65.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3万元,下降0.0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4万元,占30.19%;公务接待费支出45.65万元,占69.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区纪委(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区纪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纪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万元,主要新增区委巡察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纪委资产总额458.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21万元,固定资产228.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