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区政府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区教育局主要工作职责有以下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关于教育工作的决议,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好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的实施意见,组织审定中小学区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评估标准,做好就业指导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实施意见,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认真管理使用好各级各类捐赠款物。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少数民族的教育工作。
8、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9、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
10、指导好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意见和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3、履行法定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拓展教育资源,增强教育供给能力。坚持以发展为主题,狠抓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拓展教育资源。
一是继续推进麒麟职教中心二期建设,实施麒麟职教实训基地3万平方米标准厂房新建工程,积极推进江西中盈等企业项目落地投产工作,组织实施麒麟区中医院、曲靖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建设工作,促进“校企合作”、“产教合作”。
二是强力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新建项目。积极协助区土投公司推进曲靖一中麒麟学校建设工程,完成义务教育段教学设施建设,并交付曲靖一中使用,实现招生办学。积极推进北岸小学及幼儿园(即区三幼分园)建设,完成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实现招生办学。
三是强力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建设,累计完成了86所学校、261个建设项目,新建校舍面积(含运动场等)30.04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84亿元,进一步提升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四是推进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各镇(街道)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建了4所幼儿园(区三幼分园、东山镇石头寨幼儿园、越州镇中心幼儿园、建宁街道中心幼儿园),完成投资约1500万元,进一步拓展充实幼教资源,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二)坚持均衡发展,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积极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建成北岸小学并招生办学(由育红小学代管),并对北关小学、西关学校部分校舍进行维修改造,增加学位,满足日益增长的就学需求。在全市率先探索政府购买教学服务岗位,于今年招聘193名合同制教师,全部安排到城区中小学,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师资紧缺状况。在今年的小学招生过程中,一方面对城区教育资源进行挖潜扩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合理疏导,在部分学校扩班,在区四中增设小学部,尽量增加招生人数,并积极疏导暂住适龄儿童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北岸小学、麻黄小学、小坡小学、黄家庄小学、牛街小学就读;另一方面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均未出现超56人的班级。
(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教育人才基础。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师德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小学党建工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营造廉洁从教氛围。同时,认真落实《麒麟区教师廉洁从教十条底线》,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二是把好教师“入口关”。 依法依规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认定1107人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拓宽教师进入途径,从免费师范生中择优招聘12人到城区中小学;已开展教师招聘工作,将通过公开招考从应届大学生中择优定向招聘新教师9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教学服务岗位合同制教师193名,从农村学校公开招考38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
三是着力加强师资培训。大力实施“国培计划”,遴选100名教师培训团队成员参加培训,选派1050人参加网络与校本研修整合项目培训,开展“送教下乡”培训1040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履职晋级培训908人;组织7所市级校本培训学校开展培训1079人;组织开展市级名师工作室培训600人;组织开展部编教材网络培训1405人。在开展常规师资培训的基础上,于8月20日至22日举办了全区中小学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和班主任培训班,邀请高校专家教授和省外名校长、名班主任进行授课,让参训的160名中小学教导主任、教研室主任和600余名班主任更新了理念、开阔了视野。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师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四)狠抓质量提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育科研为引领,抓好质量提升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科研。坚持以课堂教学为阵地,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充分发挥各学科带头人工作室的示范作用,采取同课异构、案例分析、集体备课、教法研讨、学法研究、教学观摩、送教下乡、跟进式指导等形式,切实有效地开展好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共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区域性教研活动60余次,有效地推进了课程改革,促进了全区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是高考成绩稳中有升。2017高考,麒麟区籍考生4186人,其中1235人在市属高中就读,占市属高中考生总数的43.3%;市属高中共有30人进入全省前50名,其中麒麟区籍考生16人,占比达53.3%;市直高中600分以上612人,其中麒麟区籍262人,占比达42.8%;市直高中一本上线2162人,其中麒麟区籍929人,占比达43%。区属学校实考人数2951人,其中600分以上人数15人,一本人数达350人,同比增加81人,一本上线率为11.86%,比去年提高3·15个百分点;本科上线2120人,上线率为71.84%,较去年低2.23个百分点(由于取消三本,今年本科分数线与去年相比文科高20分,理科高10分,导致全省本科上线率偏低)。区一中600分以上13人,一本上线257人,同比增加53人,一本上线率19.07%,比去年提高4.96个百分点。本科上线1106人,上线率达74.18%。麒麟高中600分以上2人,一本上线90人,同比增加25人,一本上线率7.22%,同比提高1.61个百分点,本科上线918人,本科上线率73.68%。原区二中考生一本上线3人,本科人数96人,本科上线率44.86%,同比提高个13.55个百分点。
三是中考再创佳绩。2017年中考,麒麟区中考成绩再攀新高,全市考生有84201人,麒麟区考生有9193人,仅占全市考生的10.92%,但高分段人数遥遥领先于其他县市区,各分数段指标均位居全市第一。全市585分以上考生有8人,麒麟区有3人,占全市的37.05%。全市580分以上考生有31人,麒麟区有13人,占全市的41.94%;全市570分以上考生有183人,麒麟区有103人,占全市的56.28%;全市550分以上考生有1675人,麒麟区有687人,占全市的41.01%。全区500分以人数为2600人,占全区参考人数的28.28%,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2.73个百分点。
(五)加强各项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持按照精细化、规范化、特色化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各项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水平。
一是加强校园安全监管。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开展了校舍安全、校园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预防、防震减灾等重点专项检查,在汛期来临前对学校防汛、防地质灾害工作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隐患。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学校兼职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强化涉校车辆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于5月上旬牵头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安监、城市综合执法、文体等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着力改善青少年儿童成长环境。积极开展“平安校园”、“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无邪教示范校园”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是实施精细化管理。学习借鉴外县精细化管理经验,制定印发了《麒麟区中小学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党务管理、校园管理、队伍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努力打造精细化、特色化学校。
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结合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开展,以党建工作、红色文化为引领,按照“一校一特色”的要求,督促指导各中小学发挥办学优势,凸显办学特色,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出区五中、麒麟小学、区一幼、区二幼、花柯小学、沿江二中等一批主题鲜明、氛围浓郁、特色各异的校园文化示范学校。
四是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着力解决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等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五是维护教育稳定。针对少数被辞退民办教师和退养民师上访等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加大劝访息访力度,确保教育事业稳定和谐发展。
(六)维护教育公平,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坚持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把实惠给群众,让学生都受益。
一是进一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资金使用监管,优化供餐食谱,强化日常监管,确保71672名中小学生吃得营养、吃得安全。
二是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99936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受到国家免费教科书;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统一标准拨付,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6677.08万元;追加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20361人、293.2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18356人、1089.34万元。
三是组织开展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让20426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费补助资金3332.63万元;让3152名家庭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助学金566.7万元;申报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81人,发放补助资金40.5万元;申报2017年建档立卡大学生教育补助279人,补助资金98.9万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2384人,发放贷款1790.28万元;实施大学生润雨计划137人,发放补助资金10.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0个。分别是:
1、教育局机关;2、教师新村;3、教师进修学校;4、特殊教育学校;5、区一幼;6、区二幼;7、区三幼;8、北关小学;9、麒麟小学;10、新生小学;11、城关小学;12、东关小学;13、育红小学;14、阳光小学;15、西关学校;16、区二中;17、区三中;18、区四中;19、区五中、20、区六中;21、区七中;22、区九中;23、区十中;24、区十一中;25、文华中心学校;26、白石江中心学校;27、建宁中心学校;28、益宁中心学校;29、太和中心学校;30、南宁中心学校;31潇湘中心学校;32、潇湘中学;33、沿江中心学校;34、沿江一中;35、沿江二中;36、珠街中心学校;37、珠街一中;38、珠街二中;39、三宝中心学校;40、三宝一中;41、三宝三中;42、茨营中心学校;43、茨营中学;44、越州中心学校;45、越州一中;46、越州二中;47、东山中心学校;48、东山一中;49、东山二中;50、东山三中;51、麒麟高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教育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0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5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4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73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176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教育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01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64.28万元,占总收入的97.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269.31万元,占总收入的2.27%;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教育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9891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08.8万元,占总支出的99.99%;项目支出9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908.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77.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7637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学校日常开支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7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主要用于教师各项保险费用支出;
3 公共安全(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01%。主要用于学校禁毒管理;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6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学校医疗保险支出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50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主要用于学校住房公积金与购房补贴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教育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33万元,下降3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3万元,下降3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其中:
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局机关与学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教育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办公费及会议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会议、培训、水电、车辆运行等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麒麟区教育局资产总额87647.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21.03万元,固定资产70501.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25.8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47.7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附:麒麟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8/0828/201808280358008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