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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8-08-24 15:08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建议;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政策的建议。
2、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麒麟区人民政府委托,向麒麟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麒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市对麒麟区的转移支付,制定区乡财政管理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参与税收税源调查,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财税政策;研究提出有关税收政策建议。
7、按照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2、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管,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方案,提出国有资产处置、租赁、租用的制度,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建议。
13、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4、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区级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15、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机关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预算科(经济建设科)、国库科(工资统发管理科)、综合科(规范津补贴管理办公室)、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外经金融科)、会计科、监督检查科(法制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绩效管理科)、科技科、综改科、企业改革规划发展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非税收入管理局(曲靖市麒麟区非税收入管理局设3个股所级内设机构:1、征管科、2、票据稽查科、3、计划财务科);
曲靖市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1、完成预算收支目标任务;2、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确保全年任务应保尽保;3、加大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力度;4、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资金支持和监管;5、切实化解政府性债务存量,做好政府债务监管工作,防范债务风险;6、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7、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 离休 3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65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03万元,占总收入的78.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2.02万元,占总收入的21.22%。与上年对比减少393.21万元,减少19.16%,主要原因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年初预算项目经费未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79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85元,占总支出的60.17%;项目支出716.07万元,占总支出的39.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89.41万元,减少27.72%,主要原因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项目支出大幅度压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1.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58万元,增加3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5.99万元,减少57.43%,主要原因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项目支出大幅度压缩。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楼维修维护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7.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0%。与上年对比减少987.05万元,减少了40.88%,主要原因分析虽然人员工资调增,但项目支出大幅度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相关支出,其中:①、2010601行政运行763.28万元,②、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5.64万元,③、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0.53万元,④、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4.6万元,⑤、2010607信息化建设3万元,⑥、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23.4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其中:①、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9.63万元,②、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90万元,③、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4万元,④、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6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中:①、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4.42万元,②、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办公费;
5.农林水(类)支出10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办公费、复印费等 ;
 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办公费;
7.金融(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办公费;
8.住房保障(类)支出6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9.其他(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6万元,支出决算为4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3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未预算、公务用车大修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等。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42万元,下降18.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4万元,增长21.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5万元,下降1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81万元,下降23.6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9万元,占14.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1万元,占25.89%;公务接待费支出25.23万元,占59.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9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人员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财政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2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项检查(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2017年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办公楼维修、车辆维修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设备购置、办公费、办公楼维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财政资产总额304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92万元,固定资产2692.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41.35 348.92 2692.43 1809.36 140.43   742.6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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