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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8-08-17 11:07
一、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经营等职能职责,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全区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筑行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住建局机关;其他事业单位10个:区市政局、区房管处、基建处、质安站、南城门广场管理处、珠江源广场管理处、龙潭公园管理处、寥廓公园管理处、城改办、白石江公园管理处。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8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已经从2017年起,全部纳入社保部门管理,这里不再反映。
实有车辆27辆。
二、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三、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895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4.33万元,占总收入8.6%,项目收入40094.9万元,占总收入的91.4%。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幅度超过100%,主要是项目支出中,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比2016年增加9234万元,增加47%,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收入比2016年增加2706万元,增加100%,人居环境提升专项资金收入比2016年增加7800万元。增加100%。
本年支出3409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9.06万元,占总支出的11%,项目支出30242.2万元,占总支出的89%,与2016年相比,2016年支出46341.52万元,基本支出较2016年减少1725.7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524.42万元,是因为2017年财政未下达公园广场基本支出日常维护经费,只下达了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工作经费,所以,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同时2016年项目支出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所以总体来看,2017年比2016年项目支出是减少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49.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3%,商品和服务支出109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其他资本性支出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42.2万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07.4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14%,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专项支出5484.17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19%,水土保持专项建设支出2500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9%,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14873.48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50%,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出300万元;小城镇建设专项支出150万元,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建设专项支出2527.15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8%。专项支出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所占比重最大,主要是2017年保障房建设支出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住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与上年相比,减少了7%,主要2016年保障房建设支出大,2017年保障房建设计划减少,一些工程进度达不到付款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3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是人员供养及正常公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14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建设专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住建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47万元,下降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1万元,下降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住建局公务用车减少,作业车辆正常运行,减少费用是公务用车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1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10.15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8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全部属于市政、公园、广场生产管理用车。主要开支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1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接待人次1501人,主要用于协调工作、行业部门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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