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3401000
附件2
麒麟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麒麟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本辖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区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3.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保护和修复。配合做好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11.完成市水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农田水利建设取得实效。全区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建设完成投资9248万元。新增防渗干支渠道14.02公里,田间渠道5.47公里,新修水池/水窖20处,恢复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二是河道治理任务全面完工。内圩河治理完成投资2400万元,治理河道 9.7公里。东山九龙河完成投资2597.89万元,治理河道7.5公里。三是农村饮水安全继续提升。完成投资466.56万元,建设11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升4.5万人饮水安全。四是完成26个区级“一河(库、渠)一策”方案和27个河湖库渠的“一河一档”方案编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本级)
2.曲靖市麒麟区两江闸管理所
3.曲靖市麒麟区东关闸管理所
4.曲靖市麒麟区磨盘山水库管理所
5.曲靖市麒麟区青峰水库管理所
6.曲靖市麒麟区老虎山水库管理所
7.曲靖市麒麟区石灰窑水库管理所
8.曲靖市麒麟区陡山水库管理所
9.曲靖市麒麟区黄泥堡水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水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水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46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03.37万元,占总收入的97.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158.40万元,占总收入的2.9%;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5.6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水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01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47万元,占总支出的50.17%;项目支出2338.95万元,占总支出的46.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58.40万元,占总支出的3.16%。与上年对比增加72.9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1%,主要原因调整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8.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主要原因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
2. 水利工程建设136万元;
3. 防汛经费197.5万元;
4. 抗旱经费2万元;
5. 农田水利建设1859万元;
6. 农村人畜饮水5万元;
7. 其他水利支出89.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0%。与上年对比增加73.71%,主要原因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外交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公共安全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141.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万元,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2.9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75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3.91万元。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74.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80万元。
7. 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
8. 农林水(类)支出433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958.1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36万元,防汛197.5万元,抗旱2万元,农田水利1859万元,农村人畜饮水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172.38万元。
9. 住房保障(类)支出9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94.73万元, 购房补贴1.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麒麟区水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水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4.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91%,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支出,其中:人员经费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和社会保费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 。用于我局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麒麟区水务局资产总额3426.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7.3万元,固定资产2509.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0.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6.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5.4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426.32 | 917.3 | 2509.03 | 2394.1 | 114.9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所有情况均已在相关情况说明里做出说明,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