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601000
第一部分 麒麟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责为:(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2)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6)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8)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9)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10)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综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主要工作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平安麒麟、法治麒麟建设和“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开展反恐、反邪工作,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通知要求,全面提高全区各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建设水平,使其确实发挥作用,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全覆盖。三是社会治理创新。为较好跟进社会治安动态治理,麒麟区攻坚克难,不断破解基础管控难题,创新“互联网+出租房屋”旅店化管理、开锁业管理、商铺联网报警、电动车GPS防盗系统等社会治安治理新模式,不断织密社区防控网。四是网格化管理服务。按照管理精细化、防控全方位、服务便捷化、网格全覆盖要求,在全区14个镇(街道)建立网格管理中心,134个社区(村)划分为134个网格,建立网格管理站。形成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信息网格体系,推动平安建设、社会管理从传统方式向信息化管理转变。五是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维稳第一责任,主动应对企业厂矿停产歇业、开工不足、项目建设、劳资矛盾、债务纠纷等各类风险隐患,全力做好重点时期、重要节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稳控劝访工作。全年排查预警热点隐患165起,配合党委政府处置群体性上访24起。六是平安麒麟建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健全完善区、镇(街道)、社区(村)、组、部门五级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社会矛盾风险评估,对全区涉及群众利益和重大民生、重大开发项目、重大建设工程的决策,全面纳入风险评估范围,做到稳定风险有研判、适时排查有预警、突发事件有稳控、应急处置有预案。年内对11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需求迫切、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实施风险评估。七是强化全民守法和执法管理。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基础性工作,健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双普法”工作责任制,深入14个镇(街道)进行“以案释法以案释纪”巡回讲解,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组织全区各级各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进行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全区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学参考率100%。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细化执法办案程序规则,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报告备案制度,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八是法治信访工作。全面落实信访积案专项化解工作,以信访积案化解为重点,完善健全多部门联动化解信访积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推动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年内,区级领导包保化解信访积案3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麒麟区委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区委政法委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数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因应急、处突、救援等单位工作需要,其中2辆系区公务用车平台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8年决算总收入106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41%,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经费中减少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治疗管控经费和部分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8年决算总支出1279.63万元(含上年结转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万元,占总支出的32.95%,项目支出866.93万元,占总支出的67.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4.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至人员经费增加。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3.72%,主要原因是2017年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做了结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4.8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包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1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1%;离退休费人员工资等经费支出11.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1%。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支出、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7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区委政法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6.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2%,主要原因是2017年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做了结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63万元(含上年结转2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87%,主要原因是2017年综治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做了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5%,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政法工作会议费等专门会议支出、政法委业务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0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8%,主要用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平安城市创建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社会网格化服务工作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区委政法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1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公务接待费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标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2万元,减少0.13%。其中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决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从严安排出车,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占37.23%;公务接待费支出9.86万元,占62.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其中公车改革保留1辆,平台调入2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1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正常业务工作、接待上级、接待外地考察团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委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公用经费实行包干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室的日常办公支出,电话费、报刊杂志征订费、办公耗材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麒麟区委政法委资产总额233.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82万元,固定资产134.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9.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6.7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7.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15.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24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3.76 | 98.82 | 134.94 | 76.6 | 58.3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区委政法委项目经费866.93万元,年度内已根据工作安排实施完毕,没有结余结转。
(二)项目支出绩效考评
为实现2018年度本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本单位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以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今后财务工作的质量。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不足;二是支出进度预期不够准确。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指标设置的科学性;二是进一步把握资金使用进度,使支付进度与支付预期趋于一致。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区委政法委办公室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自评工作由分管财务副书记任工作小组长,办公室主任负责绩效自评的日常业务工作。本单位对自评实施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使自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在编制2018年度预算时就提出了当年的任务及绩效自评考核措施,事前确定并公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进行绩效自评指标的设定。同时,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的目标和内容,依据绩效自评指标,逐项进行自我评价。通过绩效考核推动绩效目标的实现,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为做好年度预算编细编实打好基础,更好的硬化预算支出的约束力。同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监督,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麒麟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