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801000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或者参与有关部门对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或者综合性调查研究;履行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区政府产业化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积极进行各项综合调研。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区重大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战略性、综合性、政策性专题调研,起草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快农旅文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配合区委办完成省委政研室调研组到麒麟区开展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专题调研,牵头完成省委农办调研组到麒麟区开展乡风文明建设专题调研和市委政研室康主任和李副主任到麒麟区开展乡村振兴和深化改革工作专题调研,形成了《麒麟区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专题调研报告》《麒麟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麒麟区工商资本下乡专题调研报告》《麒麟区村(社区)基层建设与服务等问题专题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
稳妥做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收尾验收工作。3月28日-4月4日,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带队组成4个验收组,采取听取情况、查验资料、实地查看、验收组评议、现场签字(不现场评分)的方式对2017年批准实施的40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点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及时拨付以奖代补资金258万元。
纵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改革工作区级领导领衔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因人员变动分工情况,区委及时对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制定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关于调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围绕“不遗漏改革要点,符合麒麟实际,体现麒麟特色”的思路,按照“贯彻上级精神到位、结合地方实际到位、借鉴先进经验到位、改革目标落实到位”的要求,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有利于”改革航向,坚持群众关注、涉及面广、事关全局、能见成效的原则,起草了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同时根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台账》对账检查结果,将未完成的改革任务转接列入2018年改革任务中,明确了2018年10项重大改革事项和重点落实的10项已出台改革举措,以台账方式分领域细化全年各项改革任务350个,并将改革任务逐一分解到9个专项小组和区直有关部门。4月11日,五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及配套的《曲靖市麒麟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方案》、《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改革麒麟区预算编审体系的实施方案》3个送审稿;审议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及配套的《曲靖市麒麟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方案》、《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改革麒麟区预算编审体系的实施方案》3个方案送审稿;审议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及配套的《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实施意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意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麒麟区国有企业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6个意见送审稿。审议了《麒麟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麒麟区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总体方案(送审稿)》、《麒麟区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台账(送审稿)》。各改革专项小组长按照认真审议一批改革方案,听取一批成员单位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解决一批改革推进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分解交办一批改革推进落实任务“四个一批”要求,切实承担起本领域改革统筹协调、方案制定、督促落实的领导责任。区委改革办充分发挥协调、督促、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等职能作用。各牵头单位坚持照单认领,细化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报送的稿件麒麟区干部召回制度在云南日报刊发,麒麟区推进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农旅文融合发展在曲靖改革快报刊发,以及殡葬改革、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等在《曲靖日报》刊发。按照“不遗漏改革要点、符合麒麟实际、体现麒麟特色”的思路,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有利于”改革航向,坚持群众关注、涉及面广、事关全局、能见成效的原则,今年以台账方式分领域细化全年改革任务345个(其中,确定10项重大改革事项和重点落实的10项已出台改革举措),并将改革任务逐一分解到10个专项小组和区直有关部门,采取定责任领导、定完成时限、定实施路径、定推进措施、定目标效果“五定”措施,实行“一本账”分号、挂号、销号管理,做到梯度推进、衔接有序、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改革之事件件有落实、项项有跟踪、处处有痕迹。
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2018年,全区紧扣建设云南省农旅文融合示范区目标,坚定不移走以田园综合体为载体的农旅文融合发展之路,打造“山水林田河湖生命共同体”,着力推动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农产品变商品,让农村变得更美、农业变得更强、农民变得更富。以农旅文融合发展为主抓手,以水果、蔬菜为重点的高原特色农业不断壮大,蓝莓、猕猴桃全产业链稳步推进,流转土地1万亩,新建蔬菜基地3000亩、富硒梨基地1400亩、蚕桑基地3029亩,建成全省首个池塘工程化循环水生态养殖基地,农业发展效益进一步增强。创建绿色无公害品牌20个,获得绿色农产品认证1个,新增专业合作组织4个。28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3个农贸市场新建、2个“农改超”启动实施,专业市场建设有序推进。以景区景点建设为龙头,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开工建设,爨滇三国文旅度假小镇完成库区开挖2/3,潇湘江绿廊项目启动实施。“一部手机游云南”扎实推进,设计完成20余条精品线路和上线4个景区。麒麟水乡、麒麟爱情小镇4A景区启动创建,越州太阳岛、东山克依黑完成3A景区初评整改,6个乡村旅游示范点加快打造。大力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集镇污水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联网公路、城乡公交、劳动就业、卫生服务、居家养老、学前教育、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养老等公共服务全覆盖。曲珠公路改扩建竣工通车,3座危桥拆除重建工程竣工使用,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启动建设72公里;2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房建设、57个农村卫生厕所改造、8个农村污水治理示范点工程启动实施;区域教育、医疗卫生“两中心”建设加快推进,12349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启动,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梦醉水乡里》荣获“珠江源之声”第五届云南本土歌曲创作一等奖。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生态保护创新路径,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桂花河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清淤完成60%,污水处理站完成基础开挖,九龙河、北门河、竹园小河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省环保厅技术评审。完成义务植树100万株,新增珠街、沿江、三宝面山植被修复1600亩,完成沾潦路、石恩路、东过境高速等绿色廊道建设80公里。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全面开展,茨营镇城乡医养结合、蚕桑全产业链、垃圾处理、农业产业绿色循环4个项目完成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游客接待中心、破茧广场、龙潭河景观大道4个项目启动建设。殡葬改革有力推进,9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启动建设。社会局面安定和谐,“法治麒麟”“平安麒麟”建设纵深推进,民主法治镇(街道)创建率达100%、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91.7%,建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28个;新增高清监控点100余个,动员社会力量安装监控探头3.1万个,“智慧警务”初步形成。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区统一安排,深入贫困户进行了解、调研,与村组干部共同分析大麦村委会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具体情况,找准各户脱贫途径,研究具体帮扶措施。同时带领相关人员到越州镇和平村委会,与村组干部共同研究该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在资金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安排2万元扶贫工作经费给大麦村委会开展扶贫工作。现我单位共有6名干部挂包茨营镇大麦村委会的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具体挂包情况是:陈国鸿挂包越州镇和平村委会舟三村张木方(尚未脱贫),颜绍勇挂包越州镇和平村委会小冲村李强(尚未脱贫),晏国保挂包下大麦村小组徐关进(于2017年已经脱贫),张丽玲挂包法浪村小组黄志荣(尚未脱贫),王天福挂包法浪村小组牛全粉(尚未脱贫),刘叶波挂包法浪李来国(预计2018年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收入合计11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79.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底结转了项目资金美丽乡村62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支出合计74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1万元,占总支出的15.81%;项目支出624万元,占总支出的84.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9.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62, 主要原因是2018按相关政策改革性补贴、绩效工资、人员经费、社会保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9.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2%。主要用于单位员工资、日常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养老保险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费。
4.城乡社区支出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9%。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把控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二是严格把控出国(境)人数;三是严格把控公务用车;四是加大厉行节约宣传和监督力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把控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二是严格把控出国(境)人数;三是严格把控公务用车;四是加大厉行节约宣传和监督力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扶贫下乡、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经费都从项目经费中列支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资产总额13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26万元,固定资产31.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5.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3.52 | 102.25 | 31.27 | 18.6 | 12.6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附件:中国共产党曲靖市麒麟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决算公开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9/0816/20190816100630845.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