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0301000
附件2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作规划、搞调节、抓投资、争项目、促改革、稳物价、管粮食”七大工作职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区发改局工作压力最大、应对挑战最多、工作强度最重的一年,也是区发改局自我加压、克难奋进、工作成效较为明显的一年。一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固定资产投资断崖式下滑的不利影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区发改局紧紧围绕区委五届四次全会和区五届二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狠抓落实年”工作及“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主题实践活动,千方百计稳增长、抓投资、争项目、促改革、惠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扩内需、保增长的关键措施,全力抓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一是狠抓项目谋划包装。紧扣“三区”建设发展目标,深挖项目资源、强化项目包装,做实项目储备,围绕工业发展、农旅文融合、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五大领域,牵头谋划2018-2020年重大项目134个,总投资规模达4815亿元。二是狠抓项目审批立项。认真落实项目联审联批机制,切实规范项目审核流程,简化项目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效率。2018年,共审批项目155个,总投资44·15亿元;备案项目770个,总投资823.49亿元。三是狠抓项目资金争取。紧盯中央和省、市资金补助项目,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政策性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作的通知》,主动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做好争资金争项目工作,发挥投资拉动作用。2018年,全局共争取市以上补助资金项目4个,项目补助资金2846万元。四是狠抓项目快速推进。严格实行“四集中两严格”制度,采取上门服务、挂钩联系、目标倒逼等措施,确保项目加快推进。2018年,全区12个省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0.4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8.4%; 46个市级“六个一百”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4.6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5.4%; 42个区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0.8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8.91%。五是狠抓固定资产投资。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总量目标责任制和领导挂钩联系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计划口科室挂钩联系到28个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指导项目谋划、入库、出数等工作。牵头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通知》,创新建立每月例会、部门联审、清单管理等3项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项目入库数量和质量。并通过加大督查、约谈问责等措施,全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今年6月开始,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扭负为正,预计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21%。
紧紧围绕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能,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一是规范价格收费。针对部分产品价格波动频繁、波动幅度大的不利形势,全面落实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给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共审验收费主管部门17个,收费单位154个,收费项目90项,办结服务性代收费备案202件,完成成本监审5件,完成价格鉴定、价格认证案件480件,价格认定总金额1257.4万元。先后受理各类价格咨询投诉178件,办结178件。二是加强价格监测。持续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周报监管监测,按时完成农户农资购买、存粮、生猪、自来水等成本调查工作,严格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调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巩固和完善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粮食供需调节和保供稳价工作。2018年粮食系统完成粮食购销11817万公斤,实现销售收入16375万元,同比增长3 %;国有企业盈利8万元,同比增长38 %;完成了80万公斤的储备小麦轮换工作,完成160万公斤玉米的轮储工作。率先在全市建成首个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为全区粮食质量安全再添屏障。先后推荐1户企业参与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创建,推荐2户企业参与中国好粮油产后服务中心创建,实现了粮食价格稳定、市场供应充足、各类储备完好的粮食安全调控目标。及时出台了麒麟区粮食系统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规定,妥善处置了改革改制前企业退休人员群体上访事件。
始终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把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一是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积极履行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改革事项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改革。截至今年11月底,区级经济体制改革领域完成改革目标任务34项,其中:制定方案类完成21项;推动落实类完成12项;试点探索类1项。二是抓好“放管服”工作。牵头研究制定了《落实麒麟区“放管服”措施实施方案》,积极承接好上级下放的审批权限,全力推行权力服务清单,不断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公示制度,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由原来的6项调整为2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5项调整为4项。三是抓好公车改革。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全市一张网”和“云南公务用车易”,切实提高全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启动了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如期完成了取消公车封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0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20.46万元,占总收入的98.55%;其他收入44.44万元,占总收入的1.45%。与上年对比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2067.72万元,增加217%。主要原因一是2018在职人员增加绩效奖经费,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增加;二是向区投资公司借款用于项目前期经费借款到期,偿还债务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77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11万元,占总支出的22.75%;项目支出2146.26万元,占总支出的77.25%。与上年对比增加1155.25万元,增加140.5%。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公务员绩效奖支出;增加工资(基本工资及边远边疆津贴)支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但单位增加发放生活补助支出;增加偿还向麒麟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及利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2.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94%。是因为2018年增加公务员绩效奖2000元/人,全年共计57.2万元;增加工资(基本工资及边远边疆津贴)9.02万元,人均300元;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但单位增加发放生活补助1200/人,共计21.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6.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57%,原因是增加偿还到期借款及利息;增加创建云南省特色小镇启动资金拨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偿还麒麟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到期债务1000万元,用于麒麟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偿还麒麟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79.65万元支出借款利息,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转付长河万信旅游有限公司500万元,用于麒麟爱情小镇创建启动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6%。与上年对比增加219%。主要原因一是2018在职人员增加绩效奖经费,机关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增加;二是向区投资公司借款用于项目前期经费借款到期,偿还债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2%。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借款及利息;对企业的补助(企业争取的上级财政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社保及各项保险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3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我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5.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4%。主要用于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启动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3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预算的90.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使用频率高,发动机老化严重,维修费用较上年高。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61万元,增长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4万元,增长3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万元,下降11.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使用频率高,发动机老化严重,维修费用较上年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万元,占48.99%;公务接待费支出10.87万元,占51.0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8余次及人数1786人。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1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2.95%,主要原因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增加其他交通费用21.6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7806.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37.16万元,固定资产169.1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增长168.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78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3.9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77.28万元;出租房屋510平方米,账面原值5.2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2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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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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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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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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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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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806.31 | 7637.16 | 169.15 | 38.75 | 58.77 |
| 7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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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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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