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301000
附件2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具体管理措施。
2、负责组织麒麟区城乡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工作;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3、负责麒麟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受理、初审,并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协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及建筑风格;负责麒麟区中心城区范围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
4、负责麒麟区中心城区范围内门头广告规划审批及大型户外广告的初审,并上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外的户外广告审批。
5、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较大工程的规划审核、评审工作;提供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整改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行业管理;审批村镇工业、民用建筑设计;对各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发、推广村镇建设新技术。
7、负责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标准、规范等城乡规划管理业务方面的培训工作。
8、负责规划编制经费测算,安排并监督使用村镇各项规划工作经费。
9、负责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0、负责本辖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文物古迹保护的规划管理。
11、承办麒麟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细抓强党建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深化研究宣传,推进贯彻落实。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切实加强党对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开创我区规划工作发展新局面。增强机关党建活力;规范党支部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积极开展“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主题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快完善规划编制
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加快规划编制步伐,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合理编制城乡规划,做到公共利益优先化,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目前正在开展的规划编制工作:麒麟区城乡融合发展规划;麒麟区市场专项规划;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规编制;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布点规划;潇湘河滨水绿道人行节点研究;东门街片区路网优化;麒麟巷片区规划研究;麒麟区城镇边界、村庄边界划定方案,新村规划编制等。
3、积极配合重点工程建设
加强规划业务技术指导和服务,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区“狠抓落实年”的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本局的重点工作台账,做好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清楚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规划审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并向上级报告,对规划手续已办结的项目进行销账。
4、切实推进村镇建设
规范村民建房管理。严格按照《麒麟区村(居)民住房规划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审批。中心城区安置房及城郊结合部村(居)民住房建设严格采用 “拆旧建新、商住分离、统规统建、一次建成”的模式;其他集镇和村庄建设采用“新老结合、拆旧建新、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模式。
5、扎实开展创文工作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全体职工注册成为志愿者,以分局为单位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上午组织到包保社区(花柯社区)开展交通劝导、卫生清扫、宣传单发放等志愿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其他类型多样的志愿活动,并帮助包保社区开展其他相关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文氛围。积极配合区创文办及相关部门做好公益广告规划设置工作。
6、提高议提案办理质量
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明确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办理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主动与主办及协办单位衔接,共同办理好议提案。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亲自上门征求意见,对议案、提案涉及的问题认真分析,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不断提高回复质量。
7、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扶贫办关于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继续联系帮扶对象共23户(越州镇潦浒社区8个小组共23户)。积极与社区(村委会)分管领导对接,多次深入村组,对贫困户逐户进行梳理,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按照帮扶计划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稳步推进“精准帮扶”工作。选派工作人员驻村,指导并参与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2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52万元,占总收入的93·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的6.85%。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06.4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财政未安排项目经费.上年麒麟区发改局安排城乡规划编制经费补助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及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奖励特色民居方案推广奖励费等12.30万元,占收入的38.3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9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2万元,占总支出的78.46%;项目支出213.93万元,占总支出的21.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1.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发改局等单位安排固定资产前期工作经费支出未列入财政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
常支出77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74.1万元,主要因为本年度我单位规划项目减少,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较上年有缩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81万元,主要原因是规划设计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3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25.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区级财力有限,减少了对规划建设项目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离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3.城乡社区支出48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设计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2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务
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本年度未产生公务
接待费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下降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过路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规划项目选址、验收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麒麟分局资产总额1005.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7.24万元,固定资产15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2.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2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05.33 | 847.24 | 158.1 | 0 | 10.7 | 0 | 147.39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麒麟分局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曲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麒麟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