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1000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区城乡建设、管理、经营等职能职责,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全区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筑行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工作任务有如下方面:
(1)统筹谋划、整体联动,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继续发挥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和主要职能部门的作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标对表,在巩固强化中心城区“脏乱差堵”整治成效的同时,突出抓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治理项目推进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通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区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城市品质持续提升。持续巩固“治脏治乱治堵”专项行动成果,整治规范占道经营62934件,整治乱摆乱放情况45606件,整治乱贴乱画412210件,整治乱吐乱扔情况16117件,整治乱倒乱排情况9826件,整治乱搭乱建885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9546件,清除辖区卫生死角725处,清理垃圾525.6吨,整治夜市61家,清理路面污染995次,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改53次。全力推进工程治理,投资167亿元的43个重点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已累计投入资金约17.6亿元。
农村环境明显改善。深入实施“七改三清”行动,曲珠公路改扩建工程全面完工,72.33公里农村公路硬化工程启动建设;11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工,三宝水厂、发脉水厂快速推进;2016年、2017年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全面完工,2018年配网项目已完成55%;东山卑舍村委会卑舍村民小组、高家村民小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现通电;2017年贫困村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全区累计铺设光缆22331公里,建成并投入使用通信铁塔257座、通信基站337座,宽带网络和4G移动互联网实现自然村、高速公路沿线100%全覆盖,拥有4G用户70.9万;完成57座水冲式公厕建设;2017年度21个农村污水处理示范点已竣工安装污水处理设备21个点,正常运行9个点,正在污水处理调试6个点,待调试6个点,日处理治水达1271吨,服务人口2.04万人;全区人畜分养养殖设施圈改造47509户,改圈面积67.8万平方米,建堆粪场22.83万平方米;完成179个581户集中养殖区养殖设施改造,改圈面积48.75万平方米,建堆粪场2.88万平方米,建集污池1.64万立方米;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镇级收集点冷库7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收集点冷库11个;全区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8.47%以上;全区涉农镇(街道)实现垃圾有效治理的建制村数量达75个,自然村达554个,建立保洁员制度、收费制度的自然村554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有效处理达90%以上。
市民素质大幅提升。组织开展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文明专项行动,营造“全民学礼仪、全民讲环保、全民守秩序、全民讲诚信、全民传爱心”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劝导广大市民遵规守纪,文明出行。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8万余起,曝光不文明行为400余起。
(2)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城市建设提速跨越。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城市修补及更新改造,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转变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广大市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大幅提升。
重点项目快速推进。努力克服机制体制不畅、土地规划条件制约、投融资政策收紧等困难,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各重点建设项目快速推进。目前,建宁东路与珠江源大道交叉口节点改造、黄家庄泵站及进出水渠道改造、丰登泵站等13个城市防洪节点(泵站)改造和城市防洪指挥中心工程已全面完工并投入运行;环南路西段、花柯路东段、长兴路西段、月雨路北段等4条断头路打通工程已基本完工,2018年12月底将建成通车;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配套管网建设正加快推进,预计2019年1月底可完工并正式投入运行;靖江路提升改造完成总工程量的54%,张三口交通节点改造完成总工程量的49%;寥廓山山顶步道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5%,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老园区提质改造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6%;水石路、寥廓南路南延线、东绕城主街连接线建设及紫云路、麒麟北路提升改造等项目正加快推进;投资约84亿元的东门街片区、南宁广场片区、区一中片区、体育馆片区、麻黄片区、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正加快推进,投资约11亿元的鑫源片区、靖江片区、河云村片区、双河片区、原工商学校片区等5个3325户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达100%。
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大幅提升。投入资金5500万元对麒麟北路、文化路、太和路等13条主次干道的37万平方米破损路面及人行道进行了修复,同步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主干道完好率达95%以上,次干道达90%以上;投入资金521.46万元对中心城区71台路灯变压器、121台路灯控制柜、8630杆29332盏路灯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主干道装灯率、亮灯率达98%,街巷道路装灯率、亮灯率达96%;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对中心城区6条防洪大沟、490千米防洪管沟进行淤泥清理,中心城区雨污管网通畅率达90%以上,扎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及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确保了中心城区安全度汛;投入资金150万元对石林桥、吉庆桥两座人行过街天桥进行了维护维修;投入资金260余万元在城市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安装设置灯杆公益广告、灯箱公益广告、指路牌等公益广告。同时,在维修改造过程中,注重材料选定及施工工艺,确保市政设施与城市环境相协调。
(3)创新思路、找准载体,城市经济更具活力。进一步强化攻坚意识,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城市建设项目作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科学谋划实施了投资167亿元的43个重点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城市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融资工作再创佳绩。以区城投公司为平台,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20.28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城市经济平稳运行。面对持续下行的经济形势和各项经济指标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千方百计筹资金、推项目、搞建设,通过狠抓项目建设保障城市经济平稳运行,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51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22.69%;1-10月中心城区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2.52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64.76%,同比增18.19%,预计全年可完成158.3亿元,同比增20%。1-11月房地产从业人员6579人、同比增20%,超全年目标任务5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2515万元、同比增23.47%,超全年目标任务6.47个百分点;商品销售面积61.7万平方米,占全年目标任务的65.4%。
建管模式更加多样。进一步明确城市经营管理的责、权、利,理顺考核奖惩体制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南开办、温开办、区城投公司、南部新城指挥部的作用,夯实经营城市的基础;以区市政设施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为平台,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园广场管养分离,清扫保洁、绿化管养、安保等部分事务性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4)突出重点、协调节点,服务民生落到实处。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为重点,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并轨运行,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及运营管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保障覆盖面得到了大幅提升。建成公租房5302套,分配入住5199套,入住率达98%,惠及12987人;1-9月发放廉租补贴71.64万元,惠及1593户、2841人,通过实物配租廉租房28户、46人。
脱贫攻坚卓有成效。扎实开展“挂包帮”,选派2名驻村工作队员,协调系统内部帮扶资金37万元;完成扶贫档案169册,为贫困户解决各类问题340余件,通过社会扶贫APP完成爱心对接23起,帮扶干部为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50余万元;圆满完成行业扶贫任务,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271(含2018计划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06户)户,完成历年已享受政策补助贫困户和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50户,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边缘户)危房改造540户。
公园广场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在抓好绿化管养、清扫保洁、治安巡保等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1019万元对老旧破损的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进行了更新改造,确保公园广场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秩序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整洁,真正发挥了公园广场服务广大市民、展示麒麟形象的窗口作用。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投入资金143万元设置公益广告1600余块,投资714万元的南城门广场喷泉、城楼防鸟网,珠江源广场喷泉、城南商务广场喷泉等设施的改造提升工程正快速推进。
(5)找准定位、宽严相济,行业管理务实高效。基本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以服务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为目标,积极推动基本建设管理实现由被动审批向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转变,由审批监管向全过程指导服务转变,进一步优化了报建、施工许可、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资质申报等流程,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全年共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87项,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4项,办理施工备案登记2项;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48项,计划总投资63794.19万元,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拦标价26101.77万元,中标价24978.74万元,建设项目的招标率达100%,通过招标节约国家、社会投资1123.03万元,下浮比例4.3%。加强区属建筑行业管理,积极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全区建筑行业市场竞争力日益加强,现有一级资质企业4家、二级21家、三级14家,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以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防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对区属24个办证监管项目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巡查480次,查出安全隐患538条,现场整改490条,整改率91.07%,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限期整改隐患16条,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停工整改隐患32条。全年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23项,工程总造价195112.265万元,建筑面积91.80万平方米;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8项,建筑规模3.07万平方米,工程投资6065.47万元;办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48项;处理房屋住宅质量投诉5起;实施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19万元。组织20个区属企业及13个办证监管项目开展《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培训,以施工围挡设置、现场材料堆放、扬尘治理等环节为重点,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创建文明示范工地活动,2个项目建设工程顺利通过市级标准化示范工地测评。
物业行业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划》及省、市、区有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对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全区物业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拟定了《麒麟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责、权、利和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职责;对17个小区的业委会进行了备案登记,16个物业企业进行了价格备案;办理市长热线、信访件、网上信访件40件,处理电话投诉70余起、微博投诉件10件。积极配合做好“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与7个职工生活区1506户住户签订了物业分离移交协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曲靖市麒麟区旧城拆迁改造办公室
3.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
4.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曲靖市麒麟区房地产管理处
6.曲靖市麒麟区城南商务广场管理处
7.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广场管理处
8.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公园管理处
9.曲靖市麒麟区龙潭公园管理处
10.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广场管理处
11.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公园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1人于2018年10月死亡,2018年年底离休人员为0;退休已经从2017年起,全部纳入社保部门管理,这里不再反映。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2756.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70.78万元,占总收入的49.06%;其他收入16686.07万元,占总收入的50.94%。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58951.59万元,收入减少26194.74万元,减少45%,主要是2018年项目支出收入中,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比2017年减少24117.73万元;市政设施维修维护项目收入比2017年减少4702.9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559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6.19万元,占总支出的11.57%;项目支出40315.43万元,占总支出的88.43%。与上年对比,2017年度支出合计34091.27万元,支出增加34%,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及人防办合并入住建局,所以基本支出增加。同时2018年项目支出中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所以2018年比2017年项目支出是增加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6.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7.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增加,麒麟区人防办人员5人并入麒麟区住建局等情况,人员经费增加658.7万,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路灯电费、公园广场入场管护经费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68.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315.43万元。其中:2010599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4.8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2.16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13%;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2887.45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32%;2120303小城镇建设专项支出51.72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专项支出8600.12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22%;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930.48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12%;2210103棚户区改造支出1951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5%;2210105危房改造支出4394.23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11%;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支出1744.12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5%;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73.35万元;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6万元。与2017年相比,207年项目支出3024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073.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建设支出增加,2018年新增南盘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67.8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70.78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15.9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54.2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17年18473万元增加6242.91万元,增加33.8%,主要原因是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建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1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8%。主要是人员供养及正常公务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968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2%。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建设专项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93万元。2018年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住建局公务用车减少,作业车辆正常运行,减少费用是公务用车的费用;2018年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98万元,下降15.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6万元,下降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2万元,下降3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住建局公务用车减少,作业车辆正常运行,减少费用是公务用车的费用;2018年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及生产作业车辆共有20辆。主要用于市政、公园、广场生产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调工作、行业部门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建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商品和服务支出2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其他资本性支出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与2017年相比,增加118.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职工增资,区人防办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并入机关在职人员核算,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362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333.55万元,长期投资60万元,固定资产2232.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84.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166.15平方米,账面原值86.27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47.1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44项,账面原值270.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2万元;出租房屋5504.26平方米,账面原值288.2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29.7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3627.53 | 41333.55 | 2232.63 | 1345.55 | 271.21 | 0 | 615.87 | 0 | 0 | 1.3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7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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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