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从事林业工作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调查;负责落实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科技、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及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林业和草原局的关心支持下,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着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加大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力度,以及“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优化结构、依靠科技,认真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两项国家级重点工程,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加快速生丰产林建设步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顺利通过验收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麒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具有麒麟特色的森林城市创建模式,紧紧围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麒麟”目标,以实施中心城区绿化提质、面山整治和恢复植被工程、寥廓山至青峰山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城市休闲苗圃公园建设、绿色水网、交通网绿化、绿色村镇建设、全民义务植树、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九大工程为重点,打造宜居宜业家园,促进生态富民,创森的脚步与林业发展的足音同频共振,激荡出绿色发展、生态发展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通过开展森林城市创建,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5%;中心城区新增绿地面积629.75公顷;新造林面积1577.7公顷;建成朗目山、青峰山、五台山、潇湘谷原始森林四个区级自然保护区;建城区绿化覆盖面积3153.434公顷,公园绿地面积1013.11公顷,建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4.9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8.36%,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29%,建成区乔木种植比例达80.5%,街道树冠覆盖率达38.30%;新增村庄绿化606.23公顷;新增道路绿化275.11公里、绿化率达92.93%;新增水系绿廊绿化87.77公里,绿化率达90.96%;乡土树种使用率80.29%以上。10月19日,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组的验收。
2、区级自然保护区界定完毕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整改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于2019年3月正式启动四个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2019年4月底完成了四个区级自然保护区边界的界碑、界桩和标示牌踩点布点工作,并同步开展了四个自然保护区边界的界碑、界桩和标示牌的制作安装工作,截至5月30日,四个区级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和标示牌的制作安装工作已全部完成。
3、村庄绿化扩面提质
围绕打造“村边森林化、村内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生态田园风光的目标,采取多树种混交、配置,乔、灌、花立体搭配的方式,积极开展房前屋后、村庄周边、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农田林网绿化,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休闲环境,增加村庄绿量,形成“围村一片林、路旁有树荫、庭院花果香、满目葱茏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绿色新风景,打造清新、靓丽、多姿多彩、高品质的美丽乡村。全年完成了7个涉农镇(街道)76个村委会的村庄绿化工作,共完成村庄绿化总面积8724.38亩,栽植各类绿化苗木218.9882万株(其中大苗21.5337万株),主次道路沿线绿化1500亩。通过村庄绿化工作的实施,打造了76个村庄绿化集中示范点,集中居住型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主次道路沿线宜林荒山实现了全面绿化。
4、林业生产任务圆满完成
2019年,完成义务植树186万株;实施桉树替换造林1580亩;完成2018年度省级能源项目工程中200套太阳能热水器及200台省柴节煤炉灶的采购安装发放工作;完成省级核桃提质增效1万亩;完成森林管护任务77.6801万亩,落实管护人员277人,签订管护合同书277份,管护责任落实率为100%;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造林面积0.42万亩;完成林业企业及林农林业贴息贷款2000万元;全区林下种植面积达到9000亩,林禽39万只,林畜23000头,林蜂5800箱,林下产品采集加工66万公斤。
5、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扎实有效
(1)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2019年,在森林防火期内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未接收卫星热点,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部署安排细。区政府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2019年度森林防火专题会议,适时发布《2019年度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令》,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细致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三线四责任人”制度,强化基层五个“关键人”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共签订各类责任书(状)1462份。二是强化措施,火源管控严。严格实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对营林生产性用火坚决执行“四不烧”制度。在重点部位采取综合管控措施,铲除防火隔离带40公里,林下割除70公顷。对328名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员一一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员328名,明确监护责任。在入山路口、寺院、墓地等重点地段增设防火检查站,实行入山实名登记制,严格控制火种入山。防火期内,全区499名瞭望台工作人员及护林人员、95个火源检查站(卡)142名检查人员全部上岗就位,在重点时期又增加巡山护林人员650名,累计巡山护林39682人次。三是广泛宣传,氛围营造浓。制订《2019年度麒麟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好“五个一”工程教育活动,充分利用1月份的森林防火宣传月和“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大力开展“森林火灾、人人有责”的主题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区全年共发送森林防火宣传信息1600余条、发放户主责任书13万份,粘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命令》830份、《麒麟区2019年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令》2000份,书写标语1492条,广播宣传7360次,电视滚动播出宣传标语900余次,刷新宣传标牌94块,出动宣传车3626台次,给学生上防火课3500课时,插“五彩旗”400面。四是积极筹措,保障投入足。为确保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全区各级各部门共筹集防火资金1060.05万元,其中:市级配套防火资金15万元,区财政投入601万元,区财政按每亩0.3元代扣镇(街道)统筹防火经费41.05万元,各镇(街道)自筹403万元,防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各项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充分准备,应急处置快。制定《寥廓山、南湖山、五台寺、石喇大寺等重点林区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执行,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实战演练。组建116支4532人的各类扑火队伍,重点林区20支村级扑火队伍400人实行集中管理,负责日常防火巡逻,一旦发生火情,迅速集结,快速出击,切实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2019年度,为应对抗大旱、救大灾的需要,强化了物资储备,全区现有风力灭火机188台、动力喷水灭火机50台、油锯19台、灭火水枪162支、二号工具6950把、灭火弹1300发、砍刀840把、阻燃服1335套、组合工具37套、水桶535只、发电机1台、火场中继台2台、对讲机150支、望远镜49台。
(2)森林资源保护有力。一是林地管理规范化。正确处理好林地保护利用关系,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制度,上报永久性使用林地获准审批5件,其中:重点项目曲靖三宝至昆明清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上报国家局获得批准,申请使用林地60.442公顷;上报省局获批准4件,申请使用林地14.3145公顷;审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9件,临时占用林地面积45.465公顷;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完成了对相关变化地块的核实,并及时更新了森林资源数据库,并上报省级部门审核;组织开展了违建别墅清理和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清查工作,经与相关部门共同核实,未发现未经审批使用林地建盖别墅现象;完成国家级公益林34.32万亩、省级公益17.97万亩兑现工作;完成古树名木保护203棵株,主要树种有重阳木、樟树、广玉兰、银杏、朴树、罗汉松等。二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毁林种植三七违法行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等专项行动。受理森林刑事案件24件,破案24件,破案率100%,移送起诉23件,提请批捕15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0件,处理违法人员60人。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查获穿山甲鳞片3.1744公斤,大象皮3块410克,收缴白腹锦鸡3只,鹦鹉11只,野鸡3只,斑鸠6只,秧鸡96只,猴子2只。抓捕居民报警蛇35条,救助猫头鹰、白鹭等鸟类31只。通过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全区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扎实有效。麒麟区2019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6300亩,其中:云南切梢小蠹9800亩、柏肤小蠹200亩、金龟子2300亩、斑晶钩蛾14000亩,全部为轻度发生。根据《麒麟区小蠹虫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技术规程,购买13吨农药林虫清对松小蠹和柏肤小蠹进行防治,用太阳能诱虫灯对金龟子进行诱杀,用农药乐果对斑晶钩蛾进行防治,防治率达100%。2019年,在麒麟区城区内发生红棕象甲危害8起,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第一时间对疫情进行除治,截至目前,麒麟区城区内红棕象甲没有造成重大危害。完成调运检疫木材1531.8立方米、苗木花卉978101株,调运检疫率100%。完成产地检疫30亩,树种有川滇桤木、藏柏等,产地检疫率100%。组织开展了2019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春季、秋季普查工作,对64.2万亩松林进行普查并将采集到的78份样本进行镜检,通过镜检,麒麟区辖区内无松材线虫病。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
一是精心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8次,党支部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党课1次,党支部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党日活动2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讲会1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会1次;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2次,分别在办公区、职工住宿区、商铺、重点林区发放宣传资料2200余份,在重点部位悬挂布标3条,宣传栏4块,张贴宣传画40余份,到林区一线检查扫黑除恶工作5次。对2016年至2019年4月办理的涉林79件刑事案件和302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二是抓好整改落实。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公安局关于转发<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第一次工作通报对接会边督边改问题清单>的紧急通知》中所列举的问题清单,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对“政治站位、深挖彻查、组织领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并抓好落实。三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均未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上级扫黑办移交案件线索13起,已全部办结。
7、林业生态扶贫扎实开展
2019年,区林业和草原局把扶贫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与林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会议4次,组织召开脱贫攻坚全员培训会2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2次。走访调研“挂包帮”联系点茨营镇整寨村6次,现场研究具体问题,拨付扶贫经费16万元,安排1名同志驻村担任红土墙村委会第一书记,积极推进全区整体扶贫工作。通过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工程,带动建档立卡扶贫户增收脱贫229户,增收68.1307万元。其中: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涉及贫困户81户,退耕还林面积553.56亩,补助金额38.4335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共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6户184人,土地流转及务工收入25.104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务工收入1.28万元;核桃提质增效涉及贫困农户74户,投入费用1.3932万元;林下经济带动扶贫户增收脱贫11户1.92万元。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挂包村贫困户33户123人,其中已脱贫29户107人,未脱贫4户1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 麒麟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3. 麒麟区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
4. 麒麟区森林资源管理站
5. 麒麟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6. 麒麟区东山木材检查站
7.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南关苗圃
8. 麒麟区寥廓南片区管护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52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3.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15.61万元,增长36.75%,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的项目资金2019年拨入,包括:森林生态效益273.11万元,区级创森工作经费等370.16万元,陡坡地治理240万元,核桃提质增效95.03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42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76万元,占总支出的21.04%;项目支出3497.12万元,占总支出的78.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41.91万元,增长13.94%,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的项目资金2019年拨入后2019年支出,因此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1.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1.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项目资金包括森林生态效益273.11万元、区级创森工作经费等370.16万元、陡坡地治理240万元、核桃提质增效95.03万元等2019年拨入后才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221.02万元,主要用于森工企业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各镇(街道)天然林管护劳务费;
2、退耕还林支出1316.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寥廓山南片区退耕还林补助以及陡坡地治理补助;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97.79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劳务费以及专用设备购置;
4、森林城市创建及村庄绿化补助支出468.7万元,主要用于创森苗木购置费、劳务费、宣传费及乡镇绿化补助等;
5、林业防灾减灾支出371.0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设备购置,扑火队伍管养等;
6、森林消防大队管养经费支出401万元,主要用于区级森林防火消防大队人员供养、办公设备购置、森林防火消防设备购置等
7、草原生态修复补助、核桃提质增效、森林火灾保险、林业贷款贴息等支出220.8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监测设备购置、森林火灾保险支付、林业贷款贴息支付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28.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9.31万元,增长14.45%,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陡坡地治理、核桃提质增效等项目均在2019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为56.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贴等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63.26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交纳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为5.01万元,主要用于为当年退休人员交纳职业年金纪实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为0.86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交纳失业保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3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交纳工伤保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为1.74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交纳生育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8.13”生活补贴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其中:事业单位医疗为34.7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交纳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为8.7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162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1%。其中: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为15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森林管护支出为150.63万元,主要用于天保管护人员工资及劳务费等支出;社会保险补助为58.02万元,主要用于为天保管护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等支出;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为4.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日常办公开支等支出;退耕现金为230.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耕户补助支出;其他退耕还林支出为635.0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寥廓南片区退耕户补助及陡坡地治理补助等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为53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寥廓南片区退耕户补助及森林城市创建等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18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6%。其中:行政运行支出为262.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办公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95.43万元,非税收入返还主要用于办公设购置、维修(护)费等支出;事业机构支出为27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办公费、护林员劳务费等支出;森林培育支出为95.03万元,主要用于核桃提质增效等支出;森林资源管理支出为73.1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等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为510.1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防火通道修建等支出;贷款贴息支出为58.7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贷款贴息支出;防灾减灾支出为371.0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支出;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为38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绿化补助、森林城市创建等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为52.3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森林火灾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为4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支出;购房补贴支出为0.61万元,主要用于为享受购房补贴的职工发放购房补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其中: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为40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大队人员工资发放,消防设备购置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5万元,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在预算基础上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在上年基础上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万元,占64.22%;公务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占35.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天保森林管护、森林城市创建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公益林规划、森林资源连清、病虫害防治、森林城市创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资金紧张,相关项目的配套工作经费减少;二是人员调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日常办公开支、森林公安补助以及护林员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68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3.12万元,固定资产763.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4.9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3.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91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8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86.96 | 923.12 | 763.84 | 533.77 | 63.51 | 166.56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