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麒麟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局坚持以确保基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核心,积极履行服务、管理、监管、宣传职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各项医保工作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扎实推进医疗保险覆盖面,截至10月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4万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9831人,参保总人数共计55.19万人,完成市级下达55.15万人任务数的100.0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12585人,已全部实现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1173户,23453人。
2及时落实降费减负工作。按照《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降费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小口径计算调整后,基数减费674.67元/月,减费比例达11.21%。
3、对辖区内协议医药机构稽核检查实现全覆盖。通过自查整改、专项整治、飞行检查、宣传引导、违规处罚等方式加强对全区协议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治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净化医保环境。2019年共下达整改意见书84份,做出处理决定68家,终止《医保服务协议》1家,暂停医保刷卡信息系统17家;现场随访住院病人295人次,入户调查102户,调查自然村5个;病历抽查500余份,进行数据分析15万多条,追回违规费用80余万元。对全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5、稳步推进异地就医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行电话备案、网络备案方式,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特慢病门诊申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为提高特慢病门诊申报认定工作的频次,结合市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麒麟区实际,将每季度申报认定扩大为一月一次。
6、精准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倾斜政策,落实建档立卡人员门诊特慢病医疗待遇工作。截至2019年9月底,全区1258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出1114.57万元,其中普通门诊就诊38314人次,统筹支出72.70万元;住院就诊3396人次,统筹支出1041.87万元;大病保险赔付930人次,赔付金额为91.93万元。门诊特慢病认定531人,就诊1490人次,统筹支付72.04万元。医疗救助3396人次,救助金额69.49万元;兜底保障救助金额37.46万元。通过“四重”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0%,特慢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7人。其他人员5人,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69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44万元,占总收入的98.13%;其他收入12.95万元,占总收入的1.87%。与上年对比增加7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原由区民政局实施的全区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和医疗费用兜底专项基金补充资金因机构改革转到我局实施。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3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94万元,占总支出的92.19%;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7.81%。与上年对比增加18.35万元,主要是因为原由区民政局实施的全区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和医疗费用兜底专项基金补充资金因机构改革转到我局实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9.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65万元,下降5.09%,主要是因为单位厉行节约执行较好,在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方面较上年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了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全区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和医疗费用兜底专项基金补充资金68.5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和医疗费用兜底专项基金补充资金。原由民政局实施,2019年7月因机构改革转到我局实施。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份共计支付其中项目支出50万元,基本支出18.56万元(原民政局实施剩余资金拨入),补助人次共计239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与上年对比增加64.3万元,增长11.43%,主要是原由区民政局实施的全区健康扶贫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和医疗费用兜底专项基金补充资金因机构改革转到我局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8%。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7.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2017年提高部分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1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工伤保险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1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6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6%。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6.6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1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2.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支出28.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水电费等单位运行开支;
3.农林水(类)支出6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3%。其中:扶贫支出68.56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资金和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9.6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4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48.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压缩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66万元,下降3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31.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履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厉行节约执行到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64 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控制了办公费的开支,同时本年度会议接待批次减少,也大幅缩减了相关费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万元、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72.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41万元,固定资产16.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48.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了44.1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了4.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2.88 | 56.41 | 16.47 | 0 | 0 | 0 | 16.47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