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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8-26 17:59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在麒麟区委、区政府及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并开展公安业务工作。
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具体为: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各类治安防范工作。
2.履行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主要职责:
(1)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研究制定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
(3)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5)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处置群体性事件,开展反恐业务建设,打击恐怖犯罪活动。
(6)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麒麟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破危害交通安全的案件,开展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9)指导监督依法承担的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开展行动技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监督消防、森林和铁路公安工作。
(13)负责警卫特定人员安全,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4)组织开展警营思想文化、纪律作风和道德建设,实施公安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公安装备、物资配备和经费等警务服务保障工作。组织落实表彰奖励、优抚等关爱民警措施。
(15)监督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查处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督办的重特大案件侦办;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安排的重大活动安保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党委及全体民警、协勤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为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委“54321”工作部署和区委提出的“八个走在前列”工作目标,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打好“七大攻坚战”,进一步实现“三降三升两必破”、“五个坚决防止”、“四个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目标,全面深化平安法治麒麟建设,切实履行“忠诚精业·笃行致公”的庄严承诺和“服务一方百姓 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使命,进一步争先进位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为全区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1. 继续强化党建规范引领,建设更高要求的战斗堡垒。
2. 继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更加干净的社会环境。
3. 继续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建设更好期望的全民小康。
4. 继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建设更加满意的民心警务。
5. 继续强化社会风险防控,保证大庆安保圆满完成。
6. 继续强化社会治理效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麒麟。
7. 继续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建设更高标准的麒麟铁警。
8. 继续强化“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建设更高实效的基层所队。
9. 继续强化信息科技应用,建设更高层次的数据警务。
10.继续强化公安改革创新,建设更高效能的警务模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由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定”方案确定,公安机关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涉密,不予公开。涉密文件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麒区政办发【2012】20号)。
离退休人员9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6人。
车辆编制125辆,实有车辆12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6,65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40.78万元,占总收入的98.8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18.81万元,占总收入的1.20%。与上年对比减少2,519.94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拘押收教场所经费、刑侦破案、隐蔽战线工作经费等年初预算资金未到位;日常公用经费、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款、禁毒补助等指标结转下年;市级、区级监控租用费等项目资金指标追减等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7,82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5.54万元,占总支出的57.46%;项目支出11,834.99万元,占总支出的42.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51.92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投入、“枫桥派出所”创建工作经费、年增幅5%协勤工资保障、创文党建工作经费全力保障等方面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85.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3.17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资金未到位、日常公用经费指标调减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34.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5.09万元,主要原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投入、“枫桥派出所”创建工作经费、年增幅5%协勤工资保障、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部分拨付到位等方面经费的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业务项目经费,支出合计5,689.66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提升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生的办公办案费、印刷费、租赁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支出。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项目经费,支出合计233.02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过程中发生的办公办案、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方面支出,深挖涉黑涉恶人员、组织,有效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指数有效提升。
3.枫桥派出所创建项目经费,支出合计681.73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创枫工作过程中办案场所维修(护)、宣传制作、专用材料等方面支出,枫桥经验得到广泛推广适用,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效明显。
4.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合计3,733.94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第二看守所、第二拘留所项目及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为有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效率做强有力保障。
5.创文、脱贫攻坚项目经费,支出合计675.03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在脱贫攻坚、全市创文工作过程中,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模范引领作用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及劳务费等方面支出。
6.拘押收教场所项目经费,支出合计487.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年拘押收教场所安全平稳运行,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发生的办公费、劳务费、生活补助等方面支出,年度拘押违法人员、犯罪嫌疑人达万余名。
7.其他项目经费,支出合计334.4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提升办事效率、窗口服务质量、出入境管理、治安巡逻排查、大型活动安保及其省市级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148.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9%。与上年对比减少574.79万元,主要原因为拘押收教场所经费、刑侦破案、隐蔽战线工作经费等年初预算资金未到位,年底追减市级、区级监控租用费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2,99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2,591.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45.00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200.00万元、执法办案支出2,593.0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5,170.4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4.8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2.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04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4.14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8.1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6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17.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52.3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86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842.12万元;购房补贴支出24.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4.49万元,支出决算为225.43万元,完成预算的3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5.32万元,完成预算的32.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0.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厉行节约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努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次及经费,规范公务用车出行,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已实现“三公”经费预算逐年减少目标,并逐步强化“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工作。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39.19万元,下降3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63万元,下降3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6万元,下降99.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厉行节约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努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次及经费,规范公务用车出行,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已实现“三公”经费预算逐年减少目标,并逐步强化“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32万元,占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5.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5.3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7辆。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禁毒管理、侦查办案等公安机关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开展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安保、巡逻防控、纠纷调解及服务群众等业务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地公安机关到分局警务工作联系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6.51万元,下降61.71%,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财政2019年决算报表填表口径,2019年“其他交通费用”627.87万元未在“机关运行经费”中统计;二是分局厉行节约,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的压缩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分局办公费、物管费、水电费、培训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资产总额34,200.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09.39万元,固定资产4,288.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581.55万元,无形资产2,320.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62.96万元,其中:年初基建资产并入增加10,058.12万元,本年度资产增加6,004.84万元(流动资产2,863.56万元,非流动资产3,141.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4.2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出租房屋935.7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9.1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34,200.0912,009.394,288.522,362.74453.90 1,471.88 15,581.552,320.6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3.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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