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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8-26 18:02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编纂工作。
3、负责上级单位(部门)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及年度考评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11.完成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麒麟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抓收入、围绕中心保支出、强化管理求稳定,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继续推进麒麟区14个镇(街道)按照行政区域均单独设置了司法所,各司法所均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及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基本办公设备。
2.先后打造麒麟区法治文化阵地3个,投资10万余元在益宁街道金江社区打造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投资30余万元,在沿江街道大龙村委会建成麒麟区法治文化长廊;投资10万元,在建宁街道平安社区建成法治文化宣传小广场。
3.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一是建设司法行政业务专网。打造专网连接曲靖市司法局和全区14个镇(街道)司法所。实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与全市、全省互联互通。二是建成区级社区矫正控制(指挥)中心,依托“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动态监管,提升基层司法行政的执法监管能力。三是建设安置帮教远程探视系统。在区司法局建成探视室,安装远程探视系统,发挥了亲情帮教作用,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四是接入“云南智慧法援”平台,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信息化管理。
4.全区共建成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2个,共对2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心理矫治,对3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心理测试。
5.2019年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6件,其中:刑事案件522件,民事案件24件,受理办理率100%。2019年共安排值班律师162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224人次,办理速裁案件86件。
6.2019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 260次,受理矛盾纠纷 2886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2851件,成功率98%,防止群体性上访 93件1594人次,防止民转刑43件274人次。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2019年共对144件简易纠纷,1067件一般纠纷,670件疑难纠纷,56件特别重大热点、难点纠纷,发放“以案定补”工作补助经费271580元。
7.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9件,受理29件,已审结29件,结案率100%。收到行政应诉案件41件,已开庭32件,负责人出庭率100%,审结29件,未结案12件。收到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3件,已全部审结;收到申请市检察院抗诉案件1件,已审结。
8.2019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共159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2万份,标语1800条,展板80余块,法律六进186场,以案释法22个,报刊16条,电视广播21次,制作动漫宣传片一部,宣传受众人数达70万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82.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2.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96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结构调整、津补贴发放政策调整;项目经费增长的原因:以案定补案件增加,兑现的劳务费较上年增加;新招录社区矫正辅警支会人员工资增加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46万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348.56万元,占总支出的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2万元,增长2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收入的增长及使用上年末使用完毕的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1.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77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结构调整、津补贴发放政策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2.25万元,主要原因:上年项目支出未用完结转本年使用。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层司法业务专项业务经费70.31万,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办案“以案定补”补贴、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
2.普法宣传业务专项业务经费55万,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制作普法宣传专栏展板、印刷普法宣传资料、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文化建设。
3.法律援助专项业务经费44万,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助经费。
4.其他司法支出专项业务经费179.2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系统管理维护、行政复议应诉经费、政府法律顾问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1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收入为全额财政预算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类)支出102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执法办案。其中: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52.92万元。
(2)204060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1.06万元
(3)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70.31万元
(4)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55.00万元
(5)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44万元
(6)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出179.25万元
2、社会保障(类)支出8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费及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其中: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93万元;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31万元;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8万元;
(4)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3万元;
(5)20827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4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中:
(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62万元;
(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主要用于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支出。其中:
(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8.02万元;
(2)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1.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9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67人)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部门领导检查工作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91万元。主要原因:调整本年分类明细,2018年决算中把后勤费用归入2040602一般行政事管理事务,另2019年办公地点搬迁增加了房屋装修改造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工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资产总额712.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5.33万元,固定资产506.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1.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5.71万元,流动资产减少3.9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712.15205.33506.82460.4946.3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麒麟区司法局下设事业单位中皓公证处固定资产合并在曲靖市司法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决算公开报告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

20201230024822239.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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