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4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麒麟区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经授权的除外)等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指导麒麟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收集、整理和报送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与其他国家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麒麟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零售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3、负责麒麟区范围内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4、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5、负责麒麟区范围内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协助全区商标持有人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曲靖市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麒麟区范围内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麒麟区范围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承担消费教育引导、推动经营者自律,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工作。
8、负责管理指导麒麟区范围内质量工作。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负责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国家质量发展纲要。组织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9、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动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技术机构、计量器具、量值传递,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麒麟区范围内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生产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麒麟区范围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和使用登记;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12、负责麒麟区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麒麟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组织落实处方药和非处主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13、负责麒麟区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麒麟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和监督抽样工作,组织开展麒麟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麒麟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4、承担麒麟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麒麟区各镇(街道)、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15、负责麒麟区范围内有关市场监管领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麒麟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认真落实好麒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责任倒查、风险倒排、目标倒逼”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开展创建各项工作。
(1)建设诚信市场
(2)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达标建设
(3)切实加强宣传氛围
(4)加大打击涉及食品药品虚假违法广告
(5)示范引领、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响“曲靖名牌”
在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中,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区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1)组织实施。
(2)严管特种设备。一是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根据电梯维保单位硬件条件、技术水平、维保质量每年评定一次星级,在次年按照评定结果采取分类监管措施。二是开展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三是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3)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
(4)组织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一是积极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到集贸市场、超市、医院、加油站、金银销售门市开展诚信计量惠民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
(5)开展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一是督促机动车安检机构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二是配合做好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低压配电柜和钢化玻璃生产企业3c认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完成22个生产和使用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涉及16个类别。
(6)开展云南名牌、曲靖名牌、市长质量奖和“质量走廊”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7)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增强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擦亮“曲靖名片”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攻坚创建目标,严格对照标准体系,围绕问题短板导向,加大排查力度,推动问题逐个整改到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力做到“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
(1)农贸市场整治行动。
(2)“七小行业”整治行动。
(3)窗口行业服务提升行动。
(4)加大宣传力度。
4、坚持以发展为中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1)继续优化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打印《办事指南》5000份置于政务服务窗口,用于规范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及业务指导,同时供申请人查阅、阅览、下载打印及免费取阅。政务大厅共受理各类办件12521件,平均每月办理1252件。
(2)建立对监管所窗口业务指导新机制。
(3)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4)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承诺办结时间再减半,企业开办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营业登记注册。
5、宽进严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2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2家次,特殊药品批发企业4家次,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50家次,下发责令整改7份,完成市级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检查其他医疗机构22家次。其次开展飞行检查工作,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抽检和GSP认证工作。
(2)加强化妆品监管。
(3)强化保健食品监管。
(4)开展摸底排查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工作。
(5)打击走私工作。
(6)严厉打击传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遏制全区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7)大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围绕11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整治。
(8)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户实现100%信用评定。
6、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培训宣传工作。
(2)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或服务的监管。
(3)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4)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5)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系统平台处理工作。
(6)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7人。其中:行政编制1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87人,主要是我单位招聘的协管员。
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8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79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0.13万元,占总收入的93.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4.1%;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5.35万元,占总收入的6.16%。与上年对比增加142.75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财政厉行节约,缩减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收入减少;2、2019年增加质量强市工作经费,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3、2019年其他收入增加(增加的收入包括上级拨入以及其他单位拨入创文工作经费、质量强市工作经费、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01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5.17万元,占总支出的79.1%;项目支出1047.59万元,占总支出的2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1、由于财政厉行节约,缩减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收入减少;2、由于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项目还未验收,资金未列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65.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8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缩减下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还未验收,资金未列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创建抽检经费支出225.6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城创建抽检;
执法专项经费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工作;打击传销工作经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打击传销工作;
质量强市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强市工作;
创文工作经费支出145.78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两烟”秩序维护专项经费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两烟”秩序维护专项工作;
快检设备购置支出21.6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食品快检设备;食品安全监管补助经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监管能力提升和抽检;
信息员补助支出16.0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信息员工资;
食安办2018年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补助;
2019年中央食品安全监管补助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补助;
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补助;
市局拨入食品安全城创建工作专项经费支出27 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城创建专项,包括抽检等费用;
食安办2018年第三批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
市局拨入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
市局拨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的印刷等费用;
2019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
执法办案中央专项补助经费支出3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办案专项补助;
其他各项专项经费支出27.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管工作专项补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9%。与上年对比减少87.0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1、由于财政厉行节约,缩减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收入减少;2、由于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的项目还未验收,资金未列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1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包括:
2013801人员工资3061.9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和协管员、信息员工资。
2013802质量强市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奖励补贴。
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97.68万元。
主要用于打击传销工作50万元,快检车购置21.68万元,“五小”示范点创建工作16万元(专项用于潇湘所、益宁所打造“五小”示范点创建)和其他用于执法办案补助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10万元。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602.93万元。
主要用于:(1)抽检经费255.64万元,主要用于抽检检测182.2万元以及印刷费、办公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73.44万元;(2)执法办案补助330万元;(3)创建文明城农贸市场整治及“补短板”工作经费17.29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2080505交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307.4万元、2080506职业年金55.03万元、2082702工伤保险2.83万元、2082703生育保险8.68万元和2080501离退休人员工资122.21万元。
3.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9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2101101交纳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55.01万元、2101102用于交纳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8.5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21万元;
4.212城乡社区(类)支出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补短板”,包括广告宣传栏制作印刷费和办公费、油料费等支出;
5.221住房保障(类)支出21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数为35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万),支出决算为60.48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97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52万元,完成预算的44%。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根据接待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单位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外出用车,对14个基层所油料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与2018年决算减少11.24万元,下降15.6%。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减少11.61万元,下降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了0.02万元,下降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度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减少加班工作餐费的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15.52万元与2018年公务接待费15.54万元基本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44.97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56.19万元减少11.22万元,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外出用车,对14个基层所油料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7万元,占74.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2万元,占2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累计 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3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市场监管执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监管和应急演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财政缩减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职工工会费、福利费;2、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咨询费、租赁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443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0.79万元;固定资产3962.84万元;无形资产63.55万元;在建工程6.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25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减少83.1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11.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10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3万元;出租房屋400平方米,账面原值36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5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433.94 | 400.79 | 3962.84 | 3435.57 | 356.19 | 0 | 171.08 | 0 | 6.76 | 63.55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