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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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麒麟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麒麟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目录..................................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4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4-4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5-6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6-7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7-7
(六)政府采购情况况............................................7-8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8-8
(八)其他公开信息..................................................8-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救灾及捐赠工作,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全区社会救助体系。
4.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工作和相关人员伤残评定报批工作;指导全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5.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长期滞留部队的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6.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7.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8.承办全区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能。
9.履行民政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能。
10.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
11.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殡葬管理、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
13.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14.指导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提供及时救助。
15.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民政所的工作业务。
16.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办发[2010]39号),设立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救灾救济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区划地名科、计划财务科、民政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指导各镇(街道)完善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行,加大宣传的广度、深度,切实让殡葬改革深入人心。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改革督查制度、区级领导挂包镇(街道)制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和氛围。结合民政部下发的《关于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的行动方案》和《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力争2019年实现网上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公墓年检、“三证”核发、机构监管和服务机构网上办公、服务、日常管理等,大幅缩短行政审批时间,提高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机构的服务水平。
二是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多与房管、人社、公安、工商、税务、车辆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对城乡低保家庭开展入户调查,对其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正确比对,科学核算申请人家庭的经济状况,强化核查,把好入口关;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对低保对象开展核查,按照“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才保、应保尽保”原则,结合定期签到制度,加大对低保对象的核查力度,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好农村低保精准施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完成2个社区和40个村(居)民小组办公用房建设,重点倾向贫困村民小组办公用房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的总结提炼,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可推广、可借鉴的创新经验,树立麒麟社区建设品牌;继续加强对东山镇“村改居”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圆满完成东山镇新村村委会和高家村村委会的“村改居”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超前谋划、扎实准备,确保圆满完成第七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法制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在依法行政上抓规范。强化区划地名工作,继续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文档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并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认真开展边界线自查和联检,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完成中心城区规划外新建道路命名工作。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新要求,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程序,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扩大登记率。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审批发放工作。抓好婚姻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倡导婚育新风,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100%。
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好部门间职能交叉、权属问题;加大创文宣传,并通过开展“麒麟民政创城在行动”等活动,提高全局创文参与性;打好志愿活动攻坚战,做好中国志愿服务网关于全区志愿服务队审核工作,不断完善站点建设、规范服务、回馈嘉许等机制的行业指导工作;严格对标对表,做好档案整理。按时按质完成有关规范性文件、说明报告、图片、统计表格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切实做好创建资料收集建档及报审工作,力求创城档案真实完善。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麒麟区救灾扶贫基金会、麒麟区救助管理站、麒麟区烈士陵园、麒麟区殡葬管理所、麒麟区第一社会福利院、麒麟区殡仪馆)。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65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22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21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519.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94.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213.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19.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94.2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19.14元(本级财力7505.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2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收入2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677.9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213.4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84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9.19万元,项目支出135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334.7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1.54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3.0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66 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1508.85万元,2080802 伤残抚恤246.64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04.04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610.8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718.4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88.4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11.5万元,2081004殡葬1362万元,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47.19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62.82 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60.58万元,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4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0.03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6.98 万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5.13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6.18 万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3.21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8.5万元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83万元,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7.13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7.6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4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290.36万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救助3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53.7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489.19万元,项目支出1352万元)。基本支出:301工资福利支出918.96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9.31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63.9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301工资福利支出35.14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6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末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省级转移支付资金764万元,专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已列入2018年一般预算公共支出基本支出-对个人和让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规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235.1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普调增资,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部分保民生资金提高补助标准。
2.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18167.14万元,同比2018年18695.92万元,同比减少-528.78万元,主要由于201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减少,部门预算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1352万元,同比2018年523.93万元,同比增加828.07万元,主要由于增加殡葬改革款项支出的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8.1万元。合计23.1万元,同比2018年减少5.76万元,其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麒麟区民政局(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6.5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53.07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4.81万元,福利费4.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8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4.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下拨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1.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得到落实;3、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及时高效,救急解难;4、 城乡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及时高效;5、为生活无着落流动人员提供临时救助,协助及时返乡并做好回归稳固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护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6、保障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存,促进其成长,更好融入社会;7、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绩效指标为:1、数量指标-救助覆盖面,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质量指标-救助标准不低于省级规定的标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5%,对申请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开展信息核对比例≥98%;3、时效指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0%,“一站式”医疗救助及时结算服务覆盖镇、街道率≥95%;4、社会效益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5、满意度指标-城乡低保对象、受助对象满意度≥80%,政策知晓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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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民政局
2019年2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