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6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麒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组织制订全区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参与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参与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计划并负责有关的监督、评估、检查及考核工作。
10、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开展计划生育、医学和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3、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4、承担曲靖市麒麟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曲靖市麒麟区防治艾滋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麒麟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干部保健工作。
15、承办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的项目,以麒麟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我部门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信访科、卫生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基层指导科、中医科、家庭发展科、宣传科技教育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快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异地新建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益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麒麟区运动损伤康复中心,改扩建越州镇中心卫生院、东山镇中心卫生院,落实麒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后的提质达标维修改造工作;正式运营麒麟区中医医院。
(二)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按照《曲靖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结合麒麟区实际制定《麒麟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积极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基本药物应急短缺等问题;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添活力。
(三)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升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实行基本公共卫生“四级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和联合式整体化服务模式,推行统一组织、分包核算、分包考核的工作模式,加强检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行为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积极争取支持,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进一步改善农村和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体系,改善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条件,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步伐,年内完成太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完成34个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改扩建工作。
(五)加强和完善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卫生许可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净化医疗服务市场。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重点、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六)认真履行妇幼卫生职能,保障母婴健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加强母婴保健监督,以提高妇女、儿童两个系统管理率为切入口,全面规范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防治、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防治策略,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严密防控区域内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加强常规免疫,加大鼠疫、狂犬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控力度,大力加强城乡居民健康教育。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切实做好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
(八)夯实计划生育基础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强化经常性工作;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强化宣传引导,抓好“全面两孩”政策的各项配套工作。
(九)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不断提升健康扶贫精细化水平,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聚焦“九个确保”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15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7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77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事业编制1044人。在职实有93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0人,财政部分供养77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70人,其中: 离休 4人,退休366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4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总收入1254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42.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542.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42.0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42.06万元(本级财力12538.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542.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54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2.18万元,项目支出669.8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08.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0.1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872.18万元,项目支出669.8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相关公开的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0个,采购预算资金3565.0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1872.18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预算8816.78万元对比,增加了1829.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普调增资。
2.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6901.27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预算6085.12万元对比,增加了816.15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各项补助经费标准提高。
3.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总额为59.67万元,相比上年的60.07万元下降了0.4万元,下降1%,其中:公务接待费19.31万元,相比上年度19.71万元下降0.4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推行厉行节约措施;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40.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项目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337.19,与上年支出预算337.24万元相比,减少了0.05万元,其中,办公费197.92万元,相比上年211.74万元减少13.82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49.67万元,相比上年86.3万元减少36.63万元,以上两项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推行厉行节约措施;委托业务费79.2万元,相比上年0万元增加79.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及区疾控中心搬迁等基础前期工作需要大量专业业务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相比上年4万元增加6万元,维修(护)0.4万元,相比上年0.2万元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况老化,相应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6100111
附件: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9/0215/201902150427265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