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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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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9-02-15 14:57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10100000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关于曲靖市麒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区办发〔2002〕32号)文件,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职责为: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委、办、局主任、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院,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委、办的主任、副主任,任免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院、区人大委、办主任、副主任,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的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完成区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七委一室,分别是农工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民宗委、选联委、城建环保委、法工委、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五届六次全会“八个走在前列”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整合视察、审议、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新时代麒麟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任务谋划人大工作,聚焦发展和民生大计,及时对关系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深入调研、认真审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维护决议决定的严肃性。
围绕区委全会精神,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视察和调研等手段,督促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水平。围绕民生关注,突出稳增长目标监督重点,强化对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突出对区级财政预算的民生和重点支出预算审查。围绕“三大攻坚战”,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专题视察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助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围绕社会关切,对区域教育中心、社保基金征收管理、宗教事务管理、森林城市创建情况进行调研。对区政府贯彻执行《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进行专题询问、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动物防疫情况、扫黑除恶等工作进行视察。对区文体局、区民政局和区发改局开展工作评议,对区水务局、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职评议。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开展执法检查,对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调查,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督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有机统一,把党内工作程序和人大工作程序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审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人事议案,把好“任前考试关、任中审议关、任后监督关”三个关口,进一步规范任免工作程序,完善拟任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积极探索保障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有效途径,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有计划地实施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发挥代表连心桥作用,促进决策下达、民意上表。探索建立代表网络服务平台,继续加大对代表小组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和提升“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和“代表联络室”规范化建设,提高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效果。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强化代表履职积分制管理监督,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高代表活动质量,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做好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视察和专题询问。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跟踪督办力度,坚持常委会领导、各委室分工督办制度,抓好议案、建议的跨年度续办工作,完善考核办法,坚持将区属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纳入区级责任制综合考核,提升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解决率、满意率。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提出的“两个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建设目标,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及重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人大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的工作能力。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拓宽人大工作新思路,探索人大工作新举措,使人大职权行使更加充分有效。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努力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5人。
单位原有车辆编制9辆,车改后保留3辆,平台调入6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7.0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7.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7.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7.04万元(本级财力997.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7.0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9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64万元,项目支出172.4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4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人大会议费、区镇人大代表履职费、无职代表补助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7.28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和福利支出66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9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4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2,项目支出172.4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3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2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为3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去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预算1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1%;严格公务接待支出,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1%;厉行节约,严格公务用车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和福利支出预算662.99万元,较上年增加81.71万元增长14.0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资因素以及较上年增加人员,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6.92万元,较上年增加23.88万元增长45.02%,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相应增加车改补贴,以及办公经费包干较上年有所增加,以及新增福利费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63万元,增加20.87%,主要原因是离休费增加、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遗属补助标准较去年有所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2.4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5.48%,减少的是接待费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费用安排76.92万元,其中办公费18.59万元,培训费20万元,工会经费4.93万元,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45%,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办公费相应增加,工会经费因为人员增加,工资增加计提的工会经费也较上年有所增加,因为外出培训及对代表的培训增加使得培训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共安排项目支出预算172.4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是离退休老同志的特需费,因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离退休老同志26人,为保证是保证离退休老同志的年内的活动安排,让离退休老同志退休后也能通过参观等活动了解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会议费80万元,是召开区人大五届四次人代会的支出,按照一类会议400元/天的标准,会期5天,人大代表288人,共计费用57.6万元;列席人员280人,工作人员100人,每人每天100元,5天共计费用19万元,其他费用3.4万元。用于会议的住宿、餐饮、会场租用等支出。保证会议各项议程的顺利完成。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4万元,是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区级人大代表288名,每人每年履职费2000元,全年履职费57.6万元,镇人大代表246名,每人每年履职费1000元,全年履职费24.6万元,合计82.2万元。用于代表本年内履行代表职责的视察、检查等活动的支出。无固定收入区代表补助7.2万元,用于区内60名无固定收入代表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

附件: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19/1210/2019121004011515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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