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1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内宣、外宣及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主要党报党刊的宣传发行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加强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分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根据《关于<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宣传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区办发[2002]42号)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宣传部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为机关服务的事业编制1名。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宣传部下设秘书科、理论科、宣传科、干部科四个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曲靖市麒麟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区办发[2002]43号)和《曲靖市麒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曲靖市麒麟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调整编制的通知》(区机编[2010]16号)曲靖市麒麟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4名。靖市麒麟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二个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成立曲靖市麒麟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区机编[2006]2号)曲靖市麒麟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名。曲靖市麒麟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科、产业科二个职能部门。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宣传部增加编制的批复》(区机编[2015]8号)曲靖市麒麟区记者站事业编制8名。曲靖市麒麟区记者站下设综合科、新闻科二个职能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牢牢把握“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遵循宣传工作的基本思路,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认真及时准确地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提出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全区宣传思想工作和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的制定;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贯彻落实宣传思想工作计划,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三是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讨、理论宣传工作;抓好在职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编写和订购党员和干部的教育教材;指导基层党校建设和教学研究。四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宣传;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指导,把关监督;建立新闻通气和新闻阅评制度,做好舆情调研和舆论监督工作。五是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外宣办和《曲靖日报》麒麟区记者站工作。六是指导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组织推动和统一管理”的职能,协调各方面力量,管好用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对外宣传,加强互联网宣传和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七是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的宣传思想工作。八是加强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抓好宣传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九是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2018年工作情况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在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区委与全区各党(工)委(党组)签订了《麒麟区2018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的工作责任和责任追究,有效的将该项工作级级传达贯彻,责任层层压实。各党(工)委(党组)成立相对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了各党(工)委(党组)的职责,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年度党组织负责人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并完善了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制度机制。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和通报机制,区委常委专题研究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听取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同时建立完善区委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定期召开了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会议,对全区意识形态口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各党(工)委(党组)分析研判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在全区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开设意识形态课程,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筑牢坚强的思想理论阵地。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文件,强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市场、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民办、社科机构、民意调查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全区活动等各领域的管理,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决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营造更加清朗的文化阵地空间。
(二)着力筑牢基础,巩固强化理论武装工作。一是不断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全区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发挥理论学习的龙头作用,将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管理、创新学习形式、加强学风建设。制定印发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18年全区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文件,带动全区各党委(党组)掀起理论学习的高潮,同时完善督学述学制度,加强对理论学习情况的督查指导,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目前,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全区各党委(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220余场次。二是推动党的理论向基层覆盖。加强区委宣讲团队伍建设,充实讲师团成员,不断提升宣讲员的素质,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宣讲队伍,创新宣讲模式,以宣讲为载体,分层分类的开展宣传宣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同时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宣讲,全区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目前,组织各类宣讲20余场次,受众面达3.5万余人。三是深入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大调研工作。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对全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重要指示,号召全党来一个大学习,要求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总体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安排十一个专题和6个调研小组深入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切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四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演讲活动。紧紧围绕“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这一主题,努力联系实际,用单位和个人的亲身经历,讴歌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展示麒麟区建区20周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各行各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抓住新机遇、砥砺奋进、勇于担当,感党恩,跟党走的认识感悟和精神情怀。全区各党(工)委(党组)共开展演讲比赛40余场(次),甄选42名参赛选手参加全区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行”主题演讲大赛,共评选出12名来自全区各行各业的参赛选手和5个党(工)委(党组)获奖。
(三)立足正面宣传,不断提升舆论引导水平。精心组织经济发展主题宣传,紧扣区委、区政府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推进城镇化总要求,坚持总量扩张与结构调整、投资牵引与消费拉动、推进改革与扩大开放、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城乡统筹与和谐构建、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并举思路,精心组织开展经济发展主题宣传,先后组织主题宣传活动30余次。一是开展产业转型主题宣传。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深入实施“农旅文”发展思路,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力推进特色产业培育,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先后组织11家省、市、区各级媒体及优秀通讯员共30余人开展“麒麟区旅游推介”专题宣传,刊登稿件100余篇条,点击、转发达40万余次,取得良好效果。策划组织了三次到涉农镇(街道),将麒麟区农业转型升级、春耕备耕、高原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进行全方位宣传,发布各类稿件60篇(条)。二是开展改善民生主题宣传。认真宣传好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工作职能,深入实施就业、脱贫攻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工程”,大力改善民生工作的有力举措。策划了“创建全文明城市、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殡葬改革、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千人行动,全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等主题,在区级自有媒体开辟麒麟区专栏、专题,大力宣传主题工作阶段性成效和总体工作成效,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240余篇(条)。三是开展社会事业成就专题宣传。配合、组织和策划“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等主题宣传活动。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演讲比赛、“砥砺奋进的五年”专题宣传、“麒麟区建区20周年”“手机摄影比赛”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市、区各类媒体刊登刊发信息200余条(次)。邀请中央电视台、全国各级网络媒体、全省知名作家100余人,大力宣传建区20周年以来,在工业、农业、旅游、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同时,组织中央、省、市、区30余家媒体分别对麒麟东山旅游和麒麟区“双争”活动进行了2次集中采访。接待珠江流域六省区融媒体、云南知名作家曲靖行、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150余批次。四是开展党的建设主题宣传。全面宣传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追求卓越”主题实践活动和“脱贫攻坚”中的典型事迹和典型案例。配合、组织和策划“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现场会”“省委巡视组巡查”“习近平到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脱贫攻坚先进人物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五是继续抓好媒体融合。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有效融合,实现资源共享。改版并重点打造曲靖M-麒麟频道、新华社-麒麟党政客户端、掌上曲靖麒麟频道三个手机客户端新媒体平台,配合麒麟手机快讯、曲靖麒麟区政务微博、曲靖日报麒麟新闻传统媒体,打造全媒体宣传格局。截至目前,在曲靖麒麟区政务微博发布216条,M审核编辑发布各类新闻稿件5841条。其中,麒麟新闻5531条、麒麟视窗174条、麒麟文旅136条,新华社麒麟党政客户端审核发布2514条,掌上曲靖发布461条,手机报刊发90期,播发信息1000余条,曲靖日报刊发专刊44期,全报全年刊登稿件1300余篇。六是强化舆情引导工作。高度重视与各级媒体的协调,做到善待媒体、善管媒体、善用媒体,积极化解媒体负面炒作,引导媒体正面宣传。全年先后接待中央、省、市各界媒体14批(次),接待采访220余人次,及时处置网络舆情5次。
(四)优化创建载体,着力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一是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引领,开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新境界。麒麟区以创文工作统领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建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了创文领导小组,增设综合业务和重点任务指挥部。由区委书记担任重点任务指挥部指挥长,专职副书记担任综合业务指挥部指挥长。制定了《麒麟区关于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的通知》等5个文件,就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规划愿景、目标任务、路径方法、责任分工、协同配合、完成时限、资金保障等多个方面做出了统筹安排和科学部署。抽调人员20人组建了区创文办,下设9个工作组,划拨创文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从人财物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建立了创文工作QQ群,及时发布创建动态,指导创建工作,目前入群成员300余人。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包保工作的通知》,区级领导及各区直部门按照包保责任分工,及时到包保14个镇(街道)及72个社区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检查指导工作。截至目前,70多个包保单位为各镇(街道)、社区解决创建工作中网上申报材料、氛围营造、活动宣传、市场改造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按照市级下达的18项网上申报材料要求,分类归总、查缺补漏,对标对表严格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截至11月1日,共进行了3次网上材料申报工作。8月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题会议,梳理了2018年重点项目清单,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安排项目资金2.1亿元。当前已拨付6674万元,7个专项组按照台账管理要求,创建项目工作进展有序,做到“线上线下”齐推动。二是以文明细胞创建为抓手,丰富精神文明建设新内涵。着力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校园等文明细胞创建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八届云南省文明村镇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和第一届云南省文明校园创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等省、市和区级文明创建文件。全区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校园通过审核41个,其中22个为复审单位,北关小学和三宝何旗小学2个省级文明单位成功转化为省级文明校园,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校园17个。58个单位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创建,54个通过初审,等待考评。43个单位申报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社区)创建,39个单位通过初审,32个单位通过考评,待常委会审定表彰。举行了第一届麒麟区“文明家庭”颁奖典礼。经过相关程序评选出桂希泰、张玉绒、徐鸭美等10户文明家庭、14户提名奖文明家庭,其中8户家庭被评为曲靖市第一届文明家庭。1月9日,以“厚德传家 温暖前行”为主题举办了第一届麒麟区“文明家庭”颁奖典礼,共有1600余人参加典礼。各镇(街道)、区直部门推选上报65户,经过纪委、妇联等13家文明委成员单位按照照《麒麟区文明家庭创建评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评审通过了10户文明家庭、6户文明家庭提名奖家庭,待常委会审定表彰。同时,充分运用市、区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公益广告等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实现了市民的广泛知晓与共同参与,促成了区内文明和谐家风意识的广泛传播,引导区内家庭共建和谐美好社会,实现文明、和谐、进步、淳善的家风建设,滋养培育浓厚的社会文明新风尚。三是以志愿服务活动为突破,掀起精神文明建设新高潮。3月5日在珠江源广场启动了以“弘扬志愿精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的麒麟区201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8月16日,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志愿服务示范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为“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日”,要求区直各单位到包保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除集中开展的志愿服务外,各单位每月至少自行组织1次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心城区公园广场、主要商业大街总投入63万余元,加强志愿服务站建设,着力打造10个志愿者服务站示范点,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以“河长制”推行为抓手,开展了“保护母亲河 创建文明城 麒麟在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和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境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7月13日,组织31家单位近千名干部到沿江街道鸡街开展“文明城市全市动员·义务植树全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共植树2万余棵,绿化荒山200余亩。“文明曲靖·你我同行”麒麟志愿服务活动共开展了3次,全区上下2余万余名志愿者联合开展卫生保洁、文明劝导、文明宣传、交通劝导、民生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入户走访居民18万余户、商铺1万余家,发放6类宣传资料130余万份。组织1.3万余户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签署《“文明曲靖·你我同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诺书》。1月26日,市区联合组织19个部门300多名工作人员在越州镇启动的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集中示范活动。为群众现场发放年历、健康教育、普法宣传、农科实用技术等书籍资料,并举办了现场义诊、现场送对联、文艺演出等多项活动,向越州镇捐款18.3万元,捐物价值23.6万元,发放资料78种4万多份,为越州镇的父老乡亲送上了精彩的文艺汇演。利用“曲靖M·麒麟频道”“云南通·麒麟区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位置发布志愿服务、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等信息。中元节前,发布了《关于中元节期间禁止在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祭祀品的通告》,并印制《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10万余份,《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4万余份。四是以道德风尚培育为载体,打开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选取85名道德模范中的部分典型,加部分“身边好人”,结合部分国家级模范典型,深入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巡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广场、进公园、进街道”等“六进”活动。以“弘扬中国传统美德、学习身边道德模范”为主题,在宣传部等党政机关、文明单位办公场所,展览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在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地制作了永久性宣传栏(榜),长期宣传焦裕禄、谢楚、高德荣、雷锋、杨善洲等先进模范典型事迹;在太和街道打造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大道,借助“善行义举榜”展示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张汝斌等4位身边模范的光荣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受众面超过30万人。通过基层推荐、深入考察,认真推荐评选“身边好人”,每季度推荐3名“身边好人”参与市级评选,树立新时代身边好人榜样典范。10月11日,曲靖市先进模范事迹巡讲活动在我区开展“进机关、进社区”活动,400余人聆听了董永山、袁家祥、陈友凤3名模范的先进事迹。在春节、中秋、重阳等“我们的节日”期间,投入资金5万余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先进典型的走访慰问活动,在全区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五是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依托,谱写未成年教育新篇章。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和校园环境建设的同时,更注重校园文化和活动阵地建设,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小手拉大手 文明齐步走”和“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陆续开展,全区超过7万名中小学生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开展了2018年优秀童谣征集活动,通过筛选,择优推荐了14首优秀童谣参与市级评选,育红小学彭庆姚同学创作的《小树苗》和北关小学张子尧同学创作的《节水谣》分别获得云南省优秀童谣二等奖和三等奖。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活动,推动“新时代好少年”选树,吹响培养麒麟区时代新人号角,选树“新时代好少年”21名,择优上报8名,杨梅同学获评曲靖市“新时代好少年”,正推报省级参与评选。发挥5个乡村学校少年宫以乐促智、以技促能、以读促德的功能,坚持建、管、用相结合的原则,创新载体定期开展活动,促进乡村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五)围绕改革创新,全力拓展文化发展空间。一是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有关精神,结合麒麟区实际,积极履行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职责,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曲靖市麒麟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麒办发〔2017〕35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有序开展文化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二是繁荣文化事业。围绕重大主题、地域特色、群众视点等新要求,加大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推送力度。按照《曲靖市文艺精品奖励和重点文艺创作扶持办法》文件要求,推送文学作品《龙骧记》、舞蹈作品《女儿歌》、歌曲作品《梦醉水乡里》等11件文艺作品,申报曲靖市2018年度文艺精品奖励和重点文学艺术创作项目扶持;结合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基础,推动农村文化事业项目建设。申报珠街街道中所村委会“凤翔民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获省级文化事业扶持资金20万元,截至10月,该项目已基本完成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墙体文化、文化长廊、陈列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绩效指标已完成90%。三是发展文化产业。第一,以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云南省文博会、曲靖市首届文化活动周为契机,积极做好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宣传。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共推介曲靖市石林瓷业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50余种200余件陶瓷特色文化创意产品参展,现场销售额约3万元,签订意向销售合同300万元;云南省文博会共组织曲靖市石林瓷业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云南彤辉三原锦绣民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寥廓街道天池社区烙画艺术工作室、曲靖市环宇艺术学等10家文化企业,3000余件产品、作品参展,现场销售额约6.6万元,签订协议订单31万元,制作《悠游麒麟》推介书800余份,重点推介麒麟水乡、潦浒龙窑古镇等5个农旅文项目;曲靖市首届文化活动周共组织8家文化企业参展,现场销售额约7.6万元,推送61件文化作品参加优秀工艺美术作品文化创意奖评选,获金奖3个,银奖10个,铜奖9个,最佳工艺奖4个,优秀奖35个。第二,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申报曲靖市石林瓷业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改造项目获省级扶持资金50万元;根据省文产办新升规文化企业补助办法、《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申报云南齐悦文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天美家电有限公司、云南寥廓精舍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市福麟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4家新增文化企业获省级扶持资金1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40万元。2018年度共争取到省、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100万元。第三,按照省、市文产办、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要求,联合区统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核查认定工作。截至7月9日,全区14个镇(街道)全面完成1251家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核查认定,完成率为100%,核查认定文化产业法人单位861个,无法认定(注销、搬迁、关停)390个,完善和更新了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第四,按照2018年全市文化产业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做好全区文化产业目标任务的达标工作。截至10月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升,完成了1家文化企业新增纳规和2家文化企业变更行业代码纳规工作,完成亿元以上新开工文化产业项目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3.5327亿元,超额完成年初市级下达1.08亿的任务指标。第五,持续推动首批市级文化产业示范村建设。目前,沿江大龙生态文化村通过村集体经济公司化管理,已累计完成土地流转1221亩,投资7460万元完成4座特色农庄建设,投资4216万元打造时鲜水果采摘区1054亩,投资2350万元新建村内景区道路4700米,新建15间民宿客房已投入使用。第六,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麒沾马一体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潦浒陶艺小镇项目建设。目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12万元,完成陶瓷文化创意园概念性规划,完成3条村内道路、3座龙窑、2座明清四合院、9个文化旅游公厕、4组陶瓷文化景观、60余幅陶瓷碎片墙体浮雕、2个垚哥陶艺工作室、陶瓷文化传习馆的修复建设,新建陶瓷文化展室19间和陶瓷博物馆1个,陶瓷文化企业已发展到40余家。第七,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要求,协助完成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15个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调查和审议工作。第八,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考核的通知》要求,配合省、市文产办完成了曲靖市石林瓷业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扶持政策及措施落实情况、园区管理制度、产业发展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各项指标的考核工作,并通过考核为合格。第九,按照市文产办的常规工作要求,对曲靖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等纳规文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纳规企业诉求等进行业务督导、绩效考核和专题调研,并将督导、考核及调研情况按统一要求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文产办,为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科学决策、宏观管理、经济指标分析提供准确、详细的依据。第十,结合《关于2018年云南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工艺美术专业人才培养和推评力度,共审核推送陶瓷工艺美术专业人才6人、刺绣工艺美术专业人才1人参评,经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评审认证,获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人。并推荐获评人员--云南彤辉三原民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到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进修培训。第十一,按照《关于印发<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结合文教卫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中贯彻落实好全区纳规、小微文化企业等文化产业各领域的奖励扶持办法的相关职责,持续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拟定完成了《麒麟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实施办法》,现已进入修改完善阶段。四是扎实抓好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按照曲靖市2018年度党报党刊征订发行会议精神要求,积极撰写工作方案,量化分解任务,筹备召开区级党报党刊征订发行暨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采取以组定责,责任承包的方式,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麒麟区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参公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3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麒麟区公务用车平台调配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04万元,2018年结转结余2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2.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40万元,2018年结转结余22.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4.40万元,均为本级财力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2.7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1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1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没有下指标。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301)、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三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均为基本支出36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基本支出27.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均为基本支出19.64万元;支出共计562.4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255.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麒麟区委宣传部2019年预算支出较上年增10.31万元,增幅2.56%,2019年预算中无项目支出,由于近年不财政资金紧张,项目经费一事一请报区政府同意后安排,项目经费22.00万元做指标结转,故项目支出预算有变动。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人员增资情况,故人员经费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均有变化。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麒麟区委宣传部有项目支出经费22.00万元做指标结转,故项目支出预算有变动。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合计14.6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增幅8.15%,其中公务接待费9.8万元,较上年增加0.8万元,增幅8.89%,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幅6.67%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麒麟区委宣传部机关运行费安排预算金额为24.7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办公经费22.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附件:麒麟区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2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