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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信息来源麒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9-02-15 09:50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000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麒麟区住建局主要职责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城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定实施。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及区政府依法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住建系统人才培训规划,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为:行政管理机关1个: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区城改办、区市政局、区房管处、区质安站、区基建处、区南城门广场管理处、区寥廓公园管理处、区珠江源广场管理处、区龙潭公园管理处、区白石江公园管理处、区南片区商务广场管理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谋划、整体联动,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继续发挥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牵头部门和主要职能部门的作用。
在巩固强化中心城区“脏乱差堵”整治成效的同时,突出抓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治理项目推进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通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区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巩固“治脏治乱治堵”专项行动成果,全力推进工程治理,投资167亿元的43个重点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已累计投入资金约17.6亿元。
深入实施“七改三清”行动,农村环境明显改善。21个农村污水处理示范点竣工,已运行9个点,污水处理调试12个点,日处理污水达1271吨,服务人口2.04万人;建立保洁员制度、收费制度的自然村554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有效处理达90%以上。
组织开展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文明专项行动,市民素质全面提升。营造“全民学礼仪、全民讲环保、全民守秩序、全民讲诚信、全民传爱心”的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劝导广大市民遵规守纪,文明出行。
2、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城市建管提速跨越。
建宁东路与珠江源大道交叉口节点改造、丰登泵站等13个城市防洪节点(泵站)改造和城市防洪指挥中心工程已全面完工并投入运行,“城市看海”现象基本杜绝;环南路西段、花柯路东段、长兴路西段、月雨路北段等4条断头路打通工程已基本完工;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配套管网建设正加快推进;靖江路提升改造、张三口交通节点改造、水石路、寥廓南路南延线、东绕城珠街连接线建设及紫云路提升改造等重点项目正加快推进。
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升市政修补水平,投入资金5500万元修复麒麟北路、文化路、太和路等13条主次干道的37万平方米破损路面及人行道,同步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确保主干道完好率达95%以上,次干道达90%以上;投入资金521.46万元完成中心城区路灯日常维护维修,投资684.1万元启动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确保主干道装灯率、亮灯率达98%,街巷道路装灯率、亮灯率达96%;投入资金150万元对石林桥、吉庆桥两座人行过街天桥进行了维护维修;投入资金260余万元在城市主次干道、重要节点安装灯杆公益广告、灯箱公益广告和指路牌。
精心组织施工,寥廓山山顶步道建设和老园区提质改造正加紧推进;在抓好绿化管养、清扫保洁、治安巡保等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1019万元对老旧破损的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进行了更新改造,确保公园广场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秩序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整洁,真正发挥了公园广场服务广大市民、展示麒麟形象的窗口作用。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投入资金400万元设置公益广告,投资714万元的南城门广场喷泉、城楼防鸟网,珠江源广场喷泉、城南商务广场喷泉等设施的改造提升工程正快速推进。
3、创新思路、找准载体,城市经济更具活力。进一步强化攻坚意识,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城市建设项目作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城市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以区城投公司为平台,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租赁、银行贷款等方式积极筹集资金20.28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面对持续下行的经济形势和各项经济指标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千方百计筹资金、推项目、搞建设,通过狠抓项目建设保障城市经济平稳运行,为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51亿元,完成中心城区建筑业总产值102.52亿元,1-11月房地产从业人员6579人、超全年目标任务5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2515万元、超全年目标任务6.47个百分点,商品销售面积61.7万平方米。
进一步明确城市经营管理的责、权、利,理顺考核奖惩体制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南开办、温开办、城投公司、南部新城指挥部的作用,夯实经营城市的基础;以区市政设施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为平台,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园广场管养分离,清扫保洁、绿化管养、安保等部分事务性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
4、突出重点、协调节点,服务民生落到实处。
建成公租房5302套,分配入住5199套,入住率达98%,惠及12987人;全年发放廉租补贴92.17万元,惠及1593户、2841人,通过实物配租廉租房28户、46人。
投资约84亿元的东门街片区、南宁广场片区、区一中片区、体育馆片区、麻黄片区、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正加快推进,投资约11亿元的鑫源片区、靖江片区、河云村片区、双河片区、原工商学校片区等5个3325户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达100%。
扎实开展“挂包帮”,选派2名驻村工作队员,协调系统内部帮扶资金37万元;完成扶贫档案169册,为贫困户解决各类问题340余件,通过社会扶贫APP完成爱心对接23起,帮扶干部为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50余万元;行业扶贫任务圆满完成,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1271(含2018计划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06户)户,完成历年已享受政策补助贫困户和已脱贫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50户,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边缘户)危房改造540户。
圆满完成中心城区“9.18”防空警报试鸣演练,30台防空警报鸣响率达到100%,主城区音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找准定位、宽严相济,行业管理务实高效。
严格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认真开展“放管服”工作,以服务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为目标,积极推动基本建设管理实现由被动审批向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转变,由审批监管向全过程指导服务转变。全年共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87项,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14项,办理施工备案登记2项;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48项。加强区属建筑行业管理,积极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全区建筑行业市场竞争力日益增强,现有一级资质企业4家、二级21家、三级14家,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认真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防治。对区属24个办证监管项目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巡查480次,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23项,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8项,办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48项。组织20个区属企业及13个办证监管项目开展《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培训,以施工围挡设置、现场材料堆放、扬尘治理等环节为重点,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拟定了《麒麟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责、权、利和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职责;对17个小区的业委会进行了备案登记,16个物业企业进行了价格备案;办理市长热线、信访件、网上信访件40件,处理电话投诉70余起、微博投诉件10件。积极配合做好“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与7个职工生活区1506户住户签订了物业分离移交协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3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事业编制196人。在职实有2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11人。
离退休人员 73人,其中: 退休 73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20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生产、管理专用车辆1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3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37.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37.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37.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37.21万元(本级财力8187.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4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0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437.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43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47万元,项目支出4707.74万元。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全年预算安排支出8437.21万元,其中: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21.0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72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5.43万元,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99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48万元,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65.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3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404万元,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637.27万元,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401.9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9.08万元。
  •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全年预算安排支出843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9.47万元,项目支出4707.74万元。
基本支出3729.4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310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03.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84万元。
项目支出4707.74万元中, 麒麟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补贴配套资金支出3401.99万元,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费1305.75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没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没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 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57.2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预算50.45万元,办公家具购置预算14.7万元,市政专用特种作业车购置预算50万元,公园广场绿化专用农用物资及设备购置预算42.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304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88.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7063.38万元。2019年预算8437.21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预算支出减少2201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41.25万元,主要是正常人员晋升工资经费,事业单位人均增加1500元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费。项目支出减少22355.64万元主要是2019年减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支出22355.64万元的缘故。
(二)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6.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6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经费预算4万元。与2018年相比,公务接待费降低4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83.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商品和服务支出64.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26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列入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清单项目为:金额4707.74万元,主要是麒麟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补贴配套资金支出3401.99万元,用于支付2019年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商业运营后需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2176万元,2019年城南片2019年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运营后运营补贴需支付1225.99万元。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费1305.75万元,城市照明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1、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麒麟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2、组织制定麒麟城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3、依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监督麒麟城区新建、改建城市道路项目的功能照明装灯率达到100%;4、制定麒麟城区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5、建立麒麟城区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城市景观照明能耗等情况进行检查;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麒麟城区城市照明设施的监管,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7及时检查和维修所辖中心城区路灯10915杆43429盏,320千米路灯管线,81台路灯变压器、121台控制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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