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301000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定和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5.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各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各镇(街道)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6.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中心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区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9.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0.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1.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各镇(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走好“有保有压”这步“棋”。认真梳理省、市、区重点项目,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实现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两不误。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调整规划建设用地1600亩。完成《麒麟区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完成中心城市规划区外525个村(居)民小组的村庄边界划定工作,235个村组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市局启动小坡片区、麻黄片区、麒麟湖片区、南部新城片区、温泉片区控制性规划编制。编制完成《麒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并公示执行。供地13宗979.4亩。处置完成了批而未供土地502.09亩。已处置和达成一致性意见的19个地块1069.61亩,交纳出让金6个块8610.3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房地项目投资49亿。
2.守好“耕地不减”这条线。麒麟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5.03万亩,大于上级下达指标。区与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15份,镇(街道)与村(居)委会签订责任书110份,村(居)委会与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575份。完成了1193份外业调查表。共设立标识牌22个,标准界桩2445个,简易界桩1200个。积极向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协调,落实了麒师路、三清路和麒小线2431.84亩的占补平衡指标。按照占补平衡新政策,提前谋划投资7344.72万元动工实施了3个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总规模1.13万亩。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其中:下达行政处罚22件,收缴罚没款262.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6件。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整治,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全面摸排。清理拆除“大棚房”26宗272.98亩,拆除整改违建别墅4宗14.1亩。
3.打好“矿业集聚”这手“牌”。落实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方案和措施,对辖区内8个非煤矿山采矿点采矿权按程序进行招拍挂出让。完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评审等出让前期工作。变更煤矿矿区范围4家,整合重组矿井3个,关闭退出煤矿4个。办理煤矿矿业权延期1家。对2019年度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应公示58个,公示数量57个,公示进度98.28%。征收非煤矿山采矿权出让收益84万元。
4.绘好“绿水青山”这幅“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2020年5月13日,通过省级审查确定麒麟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修改后的红线面积为52万亩,主导服务功能为水土保持,类型为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完成41个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工作,恢复面积1130.21亩。通过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引入民间资本投资,对三宝街道张家营村委会白岩子山废弃采石场和沿江街道大冲沟废弃采石场作为规划恢复和综合治理试点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00亩,恢复治理工程有序推进。
5.织密“地灾防治”这张“网”。全区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88个,主要涉及珠街街道、沿江街道、茨营镇、东山镇、越州镇、三宝街道、潇湘街道等街道(镇)的42个村委会,83个村小组,威胁人口11972人,威胁财产50266万元。编制《麒麟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成了88个隐患点单点预案的编制工作。健全区、镇(街道)、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176份、防灾避险“明白卡”1776份,地质灾害防治通知(函)4份。争取治理项目资金731万元,开展茨营新庄社区、越州镇新田村委会滑坡治理项目的实施工作。及时拨付457.5万元的搬迁经费启动东山镇、越州镇、潇湘街道共183户的搬迁避让工作。
6.建好“土地户籍”这个“册”。麒麟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初始调查成果核实整改成果于2020年5月25日顺利通过省级质检上报自然资源部,最终上报数据库麒麟区行政控制面积1543.52平方公里,155139个图斑。时点更新年末数据库共计165630个图斑,其中:建设用地171.91平方公里,农用地1328.68平方公里(含耕地426.96平方公里),未利用地42.94平方公里。采用互联网技术采集农村不动产房屋信息,共采集农村房屋信息132791宗,圆满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建立完整规范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发证数据库通过省级质检验收,采取三级确认的方式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7.记好“为民服务”这笔“账”。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挂点的花柯社区开展文明劝导、流动保洁、入户宣传等志愿者服务活动800余人次。投资49.65万元,全力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疫情期间,开展“帮助企业谋发展、帮助企业找问题、帮助企业解难题”三帮活动。积极通过电话、微信、QQ联系矿山企业主,督促具备条件的尽快复产复工。做到非煤矿山全部复工复产;联系企业27家全部复工复产。落实扶贫资金23.68万元,帮扶对象75户已实现全部脱贫。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件, “市长热线”3件,办结率100%。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42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共接到各类线索8条,已办结6条,在办案中发现涉嫌犯罪线索5条,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处理。
8.绷紧“从严治党”这根“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党组议事规则》《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考勤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2次,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党课宣讲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圆满完成4个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任务。在全区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评价中,被评为“较好”等次。狠抓作风建设,对区政府明确区自然资源局为责任单位的15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建立台账,跟踪落实,督查办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级)
2.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9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6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根据曲靖市麒麟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麒车改〔2019〕1号,同意我单位保留一辆公务用车。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74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1.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19.33万元,增长110.93%,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和原规划局合并组建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年收入新增了原国土局的人员和公用经费;二是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新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即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本年收入增加了土地储备中心的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80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6.01万元,占总支出的30.92%;项目支出4,011.82万元,占总支出的69.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85.51万元,增长40.89%,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和原规划局合并组建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年支出新增了原国土局的人员和公用经费;二是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新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即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本年支出增加了土地储备中心的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6.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7.74万元,增长221.71%,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和原规划局合并组建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年支出新增了原国土局的人员和公用经费;二是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新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即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本年支出增加了土地储备中心的人员和公用经费。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11.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7.77万元,增长了12.56%,主要原因是:一是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新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即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本年项目支出增加了土地储备中心的项目用地土地成本资金;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支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1,500.00万元,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196.52万元,主要用于退还用地单位前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垫付规费。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5.3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等项目的工作经费。
4.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10.00万元,主要用于茨营新庄、越州新田滑坡治理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7.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81%。与上年对比减少474.57万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原国土局和原规划局合并组建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年支出新增了原国土局的人员和公用经费;二是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新增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即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本年支出增加了土地储备中心的人员和公用经费;三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等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2%。主要用于退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0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212”城乡社区(类)支出3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和办公费等支出。
5.“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88.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及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确权登记等项目支出。
6.“221”住房保障(类)支出9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交纳及住房补贴支出。
7.“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茨营新庄、越州新田滑坡治理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相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的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坚持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8万元,下降4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41.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只减不增原则,“三公”经费支出数逐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调研、局机关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91万元,增长781.18%。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原国土局和原规划局合并组建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年支出新增了原国土局的公用经费,因此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工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6,724·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476.33万元,固定资产22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10.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931.2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79.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5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