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8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麒麟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局坚持以确保基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核心,积极履行服务、管理、监管、宣传职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各项医保工作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医保行业扶贫。麒麟区2020年建档立卡人员共计12195人,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2.基金监管。与全区234家“两定机构”签订医药管理服务协议,利用“智能审核系统”对“两定机构”上传数据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查找隐患、突出重点,实现常态化制约管理;通过日常人工审核和智能审核、日常稽核、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配合国家、省、市飞行检查、配合市医保开展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协议医药机构的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防止基金“跑、冒、滴、漏”,确保基金规范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基金效益。截至2020年11月底,已稽核两定医药机构174家,其中零售药店69家,医疗机构81家,共处理违反服务协议医药机构64家,约谈24家,追回违规费用192.7万元;通过智能审核系统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共审核扣除不合理费用70万余元;完成2015-2019年“两编码”违规上传扣款,涉及17家医疗机构,金额230万余元,已全部扣款完成。
3.医保基金收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0年1-11月,总收入24975.5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基金收入24307.75万元;总支出14388.3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支出14375.8万元(含住院支出9404.83万元,门诊支出2101.74万元,生育医疗支出789.11万元,生育津贴支出2080.1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0年1-11月,总收入75442.6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24705.64万元(个人缴费收入24298.9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助收入406.68万元);总支出55977.47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3026.26万元,门诊支出3530.3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420.88万元。
4.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城镇职工审核报销:截至10月底,审核报销参保职工35250人次,统筹支付7582.55万元,其中住院统筹支付8909人次,统筹支付5806.76万元;特慢病报销25435人次,统筹支付826.77万元;手工结算生育费用2025人,支付生育保险基金3092万元(其中结算企业生育1679人次,支付统筹基金2920万余元;行政事业单位生育346人次,支付统筹基金172万元);结算重大疾病补助148人次,统筹支付26.26万元;急诊抢救5人次,统筹支付1.41万元。公务员补助986人次,支付公务员补助基金155.28万元;报销离休、二等乙级伤残军人门诊、住院242人次,支付医疗费258.25万元;拨付协议管理单位垫付个人账户医疗费8266万元。扣除不合理费用40.09万元;城乡居民审核报销:截至10月底,普通住院报销77589人次,统筹支付医疗费26321.44万元;生育住院报销3821人次,统筹支付医疗费813万元;普通门诊报销1397866人次,统筹支付医疗费2476.86万元;特慢病门诊医疗报销35544人次,统筹支付医疗费1326.07万元;亮睛工程白内障报销86人次,统筹支付医疗费16万元;手工报销乡镇(街道)、统筹区基本险、新生儿险、生育险及特殊病门诊2713人次,报销统筹费用1389万元;扣除不合理费用377.23万元。
5.特慢病认定及异地备案工作。一是特慢病门诊申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让改革红利最大限度惠及老百姓。2020年麒麟区特慢病认定2212人次,其中城镇职工378人,城乡居民183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98人)。二是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行电话备案、网络备案,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截至2020年11月底,共开通异地住院备案2560人次,异地联网成功结算5148人次。
6.医疗救助情况。麒麟区当期医疗救助筹资总额为1386.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金额737.01万元。区医保局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信息即时结算服务,截至11月底,民政救助手工报销330人次,救助金额208万;与协议医院结算救助4503人次,结算救助金额632万。
7.贯彻落实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征及缓缴政策。共减征金额1369.40万元,惠及单位924家,惠及参保职工1.51万余人;共有50家企业提交了缓缴申请,月缓缴金额15万余元;涉及退费企业共663家,金额233.45万元,除6家因账号错误且联系不到经办人外已退657家,金额232.52万元。
8.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有序开展。积极组织全区协议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员共200余人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培训,多次召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业务经办人员召开电子医保凭证推广会议推进工作开展;班子成员分成2个包保组深入到沿江、三宝、东山等14个镇(街道)进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推广,同时,主要领导直接与教育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在学校深入开展激活工作,极大地加快了激活进度;将110部扫码设备配发到各村(社区)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四是配合做好区属各医药机构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共有20万余参保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89家医药机构完成扫码支付环境建设,使用占比92.65%。
9.行风建设情况。切实破解医保经办窗口作风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把“放管服”要求落实到窗口,对照《曲靖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指南》全面梳理麒麟区医保各项业务的经办事项、办理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对影响办事效率的复杂材料和繁琐手续一律予以简化;坚持以医保政务服务为突破口,狠抓窗口服务建设。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梳理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事项27项,全部进驻麒麟区行政审批政务中心窗口,进入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运行。所有医保业务经办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法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资料要件等,并公布在政务服务网站。
10.2020年麒麟区参保总人数共计56.42万人,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55.15万人任务数。麒麟区综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参保总人数平均增幅为2.85%。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已于9月1日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已完成49.41万人,完成率95.8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3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14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将原有民政局实施的健康扶贫基金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移交到我部门实施,2019年仅拨付下半年项目资金50万元,2020年拨付全年项目资金1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8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61万元,占总支出的85.53%;项目支出113.42万元,占总支出的14.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4.09万元,增长22.52%,主要原因一是窗口科室搬迁到政务大厅办公新置办办公家具、统一服装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费交纳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61.69万元;二是因工资调整、人员调入等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8.99万元;三是因为机构职能调整、核算口径调整的原因项目支出增加63.4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0.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67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6月根据区委、政府统一安排,我部门窗口科室搬迁到政务大厅办公,因此新置办办公家具、统一服装;二是由于业务需要,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费交纳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7.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42万元,增长126.8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13.42万元作为项目核算,去年此项资金在基本支出中核算,二是2019年3月份由于机构改革,民政局将2019年下半年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项目移交到我部门实施,项目支出金额为50万元,本年度此项目全部在我局实施,项目支出金额为1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区级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100万元,根据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文件,拨付资金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20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207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四重保障”4684人次。
2.2020年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13.42万元,资金一次性全额划入医疗基金专户,主要用于补助区内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交纳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3.04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一是窗口科室搬迁到政务大厅办公新置办办公家具、统一服装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费交纳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因工资调整、人员调入等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因为健康扶贫基金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5.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工伤保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58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4%。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8.8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2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3.4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行政运行452.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他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支出86.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水电费等单位运行开支;
3.农林水(类)支出11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9%。其中:其他扶贫支出113.56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资金和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3.26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0.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30.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我单位接待费管理的贯彻落实,完善公务接待手续。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4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较上年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9万元,下降47.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我单位接待费管理的贯彻落实,完善公务接待手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部门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其他县份医保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22万元,增长163.3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6月份根据区委、政府统一安排,我部门窗口科室搬迁到政务大厅办公,因此新置办办公家具、统一服装;二是由于业务需要,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费交纳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政务大厅办公家具、设备以及工作人员服装,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75.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30万元,固定资产52.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3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8.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30.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2.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3.建档立卡贫困户:各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801111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