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1000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属办证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区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租赁补贴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
4.负责全区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旧城拆迁改造及片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工作;
6.负责城南片区、温泉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7.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8.负责全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0.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水石路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已完成投资约10亿元,正在进行道路、综合管沟、给排水、桥梁等工程建设;寥廓南路南延线项目已完成全线路基土石方、雨污排水工程及水稳层铺筑,综合管廊、南干渠改造已全线贯通,路基、雨污管网工程、人行道及路沿石铺筑已全面完成,现正进行路面铺装、绿化、亮化及交通信号工程施工;珠江源大道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道路地勘、施工图设计、可研、立项、施工招标、过程控制和审核结算造价咨询服务招标等工作,正在进行道路开挖毛石换填、天然砂砾、级配水石、水稳层铺设施工,完成总工程量55%;东过境珠街连接线建设项目已完成曲胜高速公路至珠街涌泉村段、珠街涌泉至东过境高速公路出口“S”弯段路基换填工作,正在进行雨污管网安装工程。跨南盘江桥、新建丰收闸工程已完成跨江桥梁西岸、东岸引桥、导流渠和水闸闸室桩基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碎石回填工作;东盛路、新紫云路、规划1号路、规划2号路、规划3号路已并入西河景观生态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彩云路东延线已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并已组织施工,正在进行路基回填和管道铺设;常青路已完成拦标价编制,正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进行施工图审查;常青路已完成施工图调整,正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计划启动工程招投标。4、6号市政道路正在进行级配碎石基层施工,7号市政道路正在进行路基回填和管沟建设。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不断完善。全年累计投入6500万元,修复破损路面、人行道22万平方米,使主干道道路完好率达95%以上,次干道达90%以上;更换井盖143套、雨水箅子150套,处理污水外冒25次;新建改造消防栓480个;对中心城区48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1091杆路灯新建及8201杆19000余盏改造提升,使主次干道亮灯率达99%以上,背街小巷达95%以上;完成石林人行过街天桥、跨潇湘江紫云北路桥等4座市政桥梁安全检测。公园广场改造提升效果明显。对公园广场老旧破损的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公园广场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寥廓公园山顶步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已完成,老园区提质改造工程正在加紧收尾,珠江源广场改造提升工程正加快推进。城市污水治理成效显著。结合市政道路改造新建,更新改造雨污管网41公里;21个农村污水处理示范点运营平稳,珠街集镇污水处理示范点建设完工,南盘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正加快推进。城市防洪工作有序推进。新建职教园区泵站,对泵站、城区积水点监控不足的技防新增设监控探头10个;对建成区范围内的600余公里雨污管网和康桥河、幸福大沟等10条城市防洪排污主通道进行全面清淤、疏浚,确保通畅率达90%以上;启动麒麟南路与靖宁西路交叉口、珠江源大道与文笔路交叉口、瑞和东路(丰登机电城门口)、鑫康路与玉林南路交叉口等4个防洪节点改造,已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准备组织实施。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可喜成绩。认真履行创文工作基础设施组牵头单位职责,多形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投资40余万元,达标建设雷锋志愿服务站6个,大力推进“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使建成区旱厕全面消除,建制镇及城郊结合部消除旱厕1309个,现有达标水冲式公厕300座(城市建成区277座、集镇建成区23座),涉农行政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实现全覆盖,93座环卫公厕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建设全区重点公共场所洗手设施15930余座(其中,299家学校有室外洗手设施11752座,35家医疗机构有洗手设施1583座(含民营医院),其余公共场所有洗手设施2595座),新建(含升级改造)洗手设施1238 座(其中,全区299家学校已建有室外洗手设施581 座,区医疗系统35家医疗机构有洗手设施 64座(含民营医院),其余公共场所有洗手设施593座)。
住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曲一中片区、西关街片区、煤建西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2019年实施的27个6290户棚户区“改、扩、翻”项目目前已全面完工;2020年实施的1个1429户棚户区“改、扩、翻”项目,正在进行扫尾工作;152个13321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现已全面完工,正组织竣工验收;14个小区、5678户“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正在进行扫尾工作;南部新城安置房一期项目主体施工及外工程建设全部完工,9月30日已启动安置房分配工作,目前已完成760余户;完成危房改造39户(全部为低保户)、农房抗震改造805户、危旧闲置房屋拆除3589户5134间;建成公租房6684套,分配入住6684套,惠及16335人。全年共发放租赁补贴79.36万元。全区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基本建设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更加规范。不断探索新机制,有效解决机构改革后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建筑市场行为监管工作。以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9项;共办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117项,开展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行动4次。
物业管理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结合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对《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初步拟定了《麒麟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对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监督考核。加快打造“红色物业”,实施麒麟区物业管理行业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前完工。畅通投诉举报机制,积极调处化解物业矛盾纠纷,行业乱象得以有效遏制,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完成业主委员会备案11个;物业服务费价格备案39个,参加街道联席会议16次;受理物业矛盾纠纷投诉56件,其中:电话投诉35件,来访投诉6件,上级交办投诉件15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曲靖市麒麟区旧城拆迁改造办公室;
3.曲靖市麒麟区房地产管理处;
4.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公园管理处;
5.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广场管理处;
6.曲靖市麒麟区龙潭公园管理处;
7.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广场管理处;
8.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
9.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公园管理处;
10.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
11.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区纪委派出人员2人不占编制),事业人员1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麒麟区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2辆,下属单位生产管理用车5辆,因为支出汇总在一个科目,所以加大了公务用车支出数。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110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36.49万元,占总收入的81.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971.19万元,占总收入的18.81%。与上年收入对比,减少152.83万元,减少0.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收入中,三供一业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902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9.4万元,占总支出的11.4%;项目支出25715.18万元,占总支出的8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3559.78万元,增长87.68%。主要原因是: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增支1133.9万元,污水提质增效增支400万元,棚户区改造增支5983.04万元,公租房建设减少1400万元;三供一业、南盘江治理项目加快工程进度,支出也有增加等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45万元,减少3.85%,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努力降低机构运行成本。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5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0.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1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3692.23万元,增支113.88%,主要原因2020年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工程付款进度,本年新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大南片区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支付等。主要的大的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园、广场运行维护、人防工程设施维护、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改造支出2342.08万元,主要用于城区6个公园、广场正常运转的日常维护支出,创文明城建设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服务,破损市政设施维修改造提升等支出。
2.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046.87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家庭等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和危房拆除任务,在农村房屋在地政高烈度设防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乡镇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支出。
3.廉租补贴发放支出79.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度城区低保无房户享受租赁补贴人员的廉租补贴支出。
4.南盘江治理项目支出2651.98万元,主要用于南盘江一期、二期工程所涉及的文华、珠街、沿江、三宝4个街道的勘界、评估征地拆迁补偿。
5.三供一业项目支出2631.07万元,主要用于与麒麟区签订“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的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6.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实施21个农村污水处理示范点省级资金补助支出。
7.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支出。
8.南片区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支出1687.72万元,主要用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补偿支出。
9.棚户区改造支出8436.1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潇湘小区、衬衫厂等2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曲靖纺织厂、一汽红塔家属院等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棚户区“改(扩、翻)”建设支出。
10.老旧小区改造支出504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0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56%。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0857.38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同时也加大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等大项目的建设施工进度,加大了资金进度拨款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公园、广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和退休人员供养;
3.卫生健康支出18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污水提质增效建设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120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经费、公园广场运行维护、创文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00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7%,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租赁补贴、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4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的2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用车2辆,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5辆,年终车辆决算8.7万元包含下属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支出,而预算中只包含机关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所以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增加较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住建局公务用车费用减少,作业车辆正常运行;2019年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占59.39%;公务接待费支出5.95万元,占40.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7辆(公务车、生产作业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次)。主要用于兄弟单位相关部门考察学习、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7.11万元,降低68.6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除了自身正常运行支出外,还牵头负责项目的正常工作经费支出,2020年机关运行支出只是机关正产运转支出,不包括项目工作支出,所以经费下降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公务工作开展支出,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019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953.69万元,固定资产1879.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2.91万元,其他资产306.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47.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785.9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79.9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8.56万元。其他资产减少8872.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04.7平方米,账面原值5.26万元;处置生产车辆3辆,账面原值15.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6.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8万元;出租房屋7267.25平方米,账面原值385.0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7.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