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30342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实施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统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一是强化领导,推进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切实将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抓落实,区委常委会4次,政府常务会议9次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并做研究部署。及时调整充实安委会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制定下发《曲靖市麒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签订责任书6000余份。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推进隐患治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规模以上及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进行高密度的检查,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做好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稳定。积极整合应急、工信等部门力量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引入专家会诊,强化政府购买专家服务开展专业化检查。加强网络监管,坚持实施“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对216家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对辖区12个重大危险源落实监控部门和监控责任进行实时监控。坚持“四个一律”原则,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风险管控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30个,辨识风险点216个,排查隐患3965条,整改3766条,整改率95%;对新百大存在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区域内20处重大危险源实施100%监控。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推进三年行动。制定下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配套制定2个专题和10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5个工作专班,制定8项工作制度,落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推进本质安全。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紧盯应急管理“关键点”。一是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联动、信息共享、部门协商、情况反馈机制,制定《曲靖市麒麟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曲靖市麒麟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则,同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快速出台现场救援处置工作分工和应急响应。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完善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应急预案累计200多个,基本涵盖了各行业领域常见的各类突发事件。督查指导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急演练200余次。三是加强风险灾害的监测。加强特殊时段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联合气象、水务等部门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每月定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预警防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四是改造提升应急避难场所。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辖区111个避难场所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避难场所设施设备,改造提升三类应急避难场所6个。
3.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链”。一是理顺体制。进一步理顺“1+4”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全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二是摸清风险。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和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地质灾害点的区域分布特点和风险级别进行了全面分析。三是强化宣传。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和防灾减灾倡议书,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对能力。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目前已创建15所,其中省级2所。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对灾害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四是迅速处置。针对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做到救灾补助及时到位,争取各级救灾补助资金514万元及时对受灾群众进行救灾,惠及9.5万余名受灾群众。五是强化储备。投入227万元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动态贮存大米、棉被、毛毯、衣服、应急帐篷、应急包等应急物资。
4.执法与服务并重优化“放管服”。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年初制定执法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服务企业、助力企业发展的模式。一是加强“事前”服务,优化审批备案流程。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批备案流程,调整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对辖区内监管企业经营许可证逐户进行登记,在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每月对企业进行提醒,避免企业因许可证到期未复检成导致停产停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是积极转变执法检查方式,在执法检查的同时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因企施策,一个企业一种服务方式,让企业感受到服务的人性化。三是推行一事一服务。全面公开各科室的办公电话,告知企业相关安全生产事项,采用首问制服务,积极解答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法律咨询。
5.强化自身建设突出“党建引领”。一是加强部门党建,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两融合、两促进。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反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剖析违纪、违规、违法典型案例,时时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修订完善《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推进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我单位因2019年机构改革机构重组、人员合并导致实有人员比编制数多6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6辆(行政2辆,应急执法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80.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0.09 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26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了应急救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36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19万元,占总支出的52.64%;项目支出647.94万元,占总支出的47.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7.87万元,增长60.91%,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了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和应急救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0.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80万元,增长10.73%,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且因为2019年新增16人为2019年5月以后调入,致使2020年人员经费等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9.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4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7%。基本支出人均1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人均14.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0.8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8.07万元,增长224.18%,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了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和应急救灾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经费22.55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辖区内14家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
2.安全生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培训等支出;
3.非税收入列支补助经费82.9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灾减灾宣传、应急演练、培训、隐患排查等支出;
4.土地征转资金支出9.12万元,主要用于珠街地震观测站土地征转;
5.防震减灾经费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地震观测站维护;
6.自然灾害救灾支出498.3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生活补助228.31万元,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270.00万元;
7.其他灾害防治支出26.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补助2.00万元,自然灾害(抗旱)补助10.00万元,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补助及应急演练支出1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9.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1%。与上年对比增加507.66万元,增长68.46%,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了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和应急救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交纳部分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失业保险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费单位交纳部分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交纳部分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4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交纳部分支出及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8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非煤矿山淘汰关闭补助、安全生产大检查、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灾减灾宣传、应急演练、培训、隐患排查、地震监测站建设、自然灾害抗旱及生活补助、冬春救助应急抗旱、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补助及应急演练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预算的7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4万元,完成预算的51.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境),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控制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68万元,下降2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4万元,下降48.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境),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控制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3万元,占70.37%;公务接待费支出4.94万元,占29.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实有车辆6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隐患排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9万元,增长33.70%,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且因为2019年新增16人为2019年5月以后调入,致使2020年随人员计提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42.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1.87万元,固定资产429.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01万元,其他资产241.7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54.1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2.7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5.4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41.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未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30213034201111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