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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08-18 17:27

监督索引号530302130304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主要职能是促进内外贸健康发展,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进出口管理、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负责全区商业网点规划及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对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市经济工作

持续发力改造特色街区,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在现有特色街区的基础上,沿江新增集装箱特色街区等2条特色街区、花柯南市夜街二期投入营业,积极申报谯楼夜市作为省级步行街试点街区。

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稳步推进爱琴海购物公园、金田阳光小商品城、汇泰新天地、亚龙广场等综合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积极推进曲靖市晟融农产品交易物流园建设。目前一期已投入使用正常运营。

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提升城市形象。结合创文工作和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全面完成全区38个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对23个专业市场进行了规范管理。

抓好重点项目申报验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项目,争取上级补助。2020年完成外经贸资金支持蚕丝绸产业发展项目、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应急保供资金等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工作,累计拨付1786万元。

2.多措并举推动麒麟电商发展

一是继续大力培养本土电商企业。按照政策规定运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本土电商企业发展壮大。二是助推本地龙头企业实现线上销售。开展“好在曲靖”直播带货助力脱贫攻坚线上直播活动。线上线下累计成交量4667单,交易额109.98万元。曲靖佳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已建成智慧农业数据中心,构建起农业化智能化信息服务体系,公司产品已开始线上销售。三是搭建“麒麟同城”电商平台。麒麟同城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已于2020年5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入驻商家515户。

3.多样化手段扩内需促消费

一是积极筹备第三届进博会,今年参会企业数量及参会人员为历年最高,并达成采购协议335万美元,实现签约历史性突破。二是松绑地摊经济。结合麒麟区实际拟定《麒麟区发展地摊经济实施方案》,已在13个镇(街道)确定48个点位4172个外摆摊位。三是规范发展夜间经济。古城新巷夜市项目、南市夜街二期、龙潭市井等项目建成运营,为满足消费需求、点靓夜间经济、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再添新动力。四是推动餐饮企业品牌连锁化。争取市级资金41万支持靖晨圆、文火等两家企业建设中央厨房实现品牌连锁发展。五是推动石林瓷业、麒麟蔬菜集团韭菜花厂、粮油工贸申请认定为“云南老字号”并动员进驻京东电子商务平台“云南老字号”旗舰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

2.曲靖市麒麟区现代商贸物流服务中心

3.曲靖市麒麟区市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决算表因金额单位转换,可能存在尾数误差;相关情况说明数据取自部门决算表,也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7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95万元,下降30.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资金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32万元,占总支出的29.5%;项目支出863.69万元,占总支出的7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1.43万元,下降52.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资金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1.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9万元,增长1.4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中车改补贴科目调整到公用经费科目中列支,福利费计提基数提高,所以日常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3.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3.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70.73万元,下降59.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资金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9年促进外贸发展对区级财政配套奖励资金302.89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促进外贸发展对区级财政配套奖励资金支出。

2.中央茧丝绸专项发展资金198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茧丝绸专项发展资金支出。

3.2019年商贸进出口专项资金106.6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商贸进出口专项资金支出。

4.中央外经贸内贸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91.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外经贸内贸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

5.2019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支。

6.金田阳光投资集团麒麟项目办公用房租金支出48.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金田阳光投资集团麒麟项目办公用房租金支出。

7.2019年猪肉储备补贴资金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猪肉储备承储单位补贴资金支出。

8.金田阳光小商品城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经费16.60万元,主要用于金田阳光小商品城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经费支出。

9.2016年度“互联网+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15.9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度“互联网+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支出。

10.南博会经费资金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2020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洽暨投资洽谈会工作经费支出。

11.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支出14.7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补助经费支出。

12.办公用房租赁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经费支出。

13.好在曲靖直播带货5.00万元,主要用于好在曲靖直播带货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13.95万元,下降29.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资金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1.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奖金及日常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经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1%。主要用于单位开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等经费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8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0%。主要用于猪肉储备补贴、蚕丝绸补助和纳规企业奖补资金、外经贸内贸专项资金和金田阳光投资集团麒麟项目办公室用房租金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98.9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1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占37.9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万元,占6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及南博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来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下级对口单位及纳规企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9万元,增长38.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中车改补贴科目调整到公用经费中列支,福利费计提基数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资产总额3672.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86万元,固定资产3461.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0.1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6.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21.0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商务局有三个下属事业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事业、曲靖市麒麟区商贸物流服务中心财务并入麒麟区商务局一起核算,预决算并入商务局一起上报,曲靖市麒麟市场服务中心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不负担任何经费,在编制2020年决算报表时财政要求把麒麟区市场服务中心的人员和资产并入一起编制上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213030401111麒麟区商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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