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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2-20 18:40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1200000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在麒麟区委、区政府及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并开展公安业务工作。
1.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具体为: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等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各类治安防范工作。
2.履行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主要职责:
(1)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研究制定全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
(3)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掌握影响和危害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4)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5)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处置群体性事件,开展反恐业务建设,打击恐怖犯罪活动。
(6)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管理户政、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麒麟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破危害交通安全的案件,开展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9)指导监督依法承担的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开展行动技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监督消防、森林和铁路公安工作。
(13)负责警卫特定人员安全,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4)组织开展警营思想文化、纪律作风和道德建设,实施公安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实施公安装备、物资配备和经费等警务服务保障工作。组织落实表彰奖励、优抚等关爱民警措施。
(15)监督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查处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督办的重特大案件侦办;完成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安排的重大活动安保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为政法机关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19年机构情况无变动。分局内设机构、编制情况由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定”方案确定,其相关内容涉密,不予公开。涉密文件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麒区政办发【2012】20号)。
(三)重点工作概述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党委及全体民警、协勤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为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委“54321”工作部署和区委提出的“八个走在前列”工作目标,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打好“七大攻坚战”,进一步实现“三降三升两必破”、“五个坚决防止”、“四个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目标,全面深化平安法治麒麟建设,切实履行“忠诚精业·笃行致公”的庄严承诺和“服务一方百姓 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使命,进一步争先进位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为全区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1.继续强化社会风险防控,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麒麟。
2.继续强化信息科技应用,建设更高层次的数据警务。
3.继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建设更加满意的民心警务。
4.继续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建设更高标准的麒麟铁警。
5.继续强化公安改革创新,建设更高效能的警务模式。
6.继续强化党建规范引领,建设更高要求的战斗堡垒。
7.继续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建设更好期望的全民小康。
8.继续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更加干净的社会环境。
9.继续强化“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建设更高实效的基层所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在职人员编制由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定”方案确定,公安机关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涉密,不予公开。涉密文件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麒区政办发【2012】20号)。
离退休人员9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96人。
车辆编制125辆,实有车辆12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71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3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482.74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923.97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职务晋升及警务套改的人员增资、公安业务工作及办案业务量的大幅提升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48.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230.14万元,上年结转2,218.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230.14万元(本级财力24,530.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70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659.79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增加、职务晋升及警务套改的人员增资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公安业务工作、办案业务量的大幅提升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712.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448.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90.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8.77万元,主要原因:职务晋升及警务套改的人员增资;项目支出1,85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8.16万元,主要原因:预算科目的调整及统计口径的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其他公安支出以及各类社保、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公安机关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支出16,967.91万元,其中“行政人员支出工资”132,27.76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625.32万元、“工会经费”83.39万元、“其他公用支出”2,031.43万元。
2.“公安机关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0.80万元,为“其他公用支出”,主要反映业务办公区公用支出及物业管理等支出。
3.“公安机关支出-公安-执法办案”支出1,35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公车购置及运维费“4.00万元、项目支出1348.70万元,主要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网络租赁等支出。
4.“公安机关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支出6,77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67.09万元、“其他公用支出”2,199.21万元,项目支出509.06万元,主要反映拘押收教场所、公安宣传、党建支出、办公设备购买、公安网络升级维护及办公办案场所维修维护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8.93万元,其中“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17.40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53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145.64万元,为“社会保障缴费”,主要反映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4.31万元,为“社会保障缴费”,主要反映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89万元,为“社会保障缴费”,主要反映单位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7.16万元,为“社会保障缴费”,主要反映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0.65万元,为“社会保障缴费”,主要反映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0.62万元,为“社会保障缴费”,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0.65万元,为“社会保障缴费”,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833.89万元,为“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26,590.94万元,项目支出1,857.76万元。
基本支出26,590.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60.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163.08万元,津贴补贴6,791.65万元,奖金211.11万元,绩效工资3,061.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5.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3.0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90万元,住房公积金833.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6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05.68万元,包括:办公费3,228.53万元,专用材料费1,691.50万元,工会经费83.39万元,福利费173.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5.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4.92万元,包括:离休费30.96万元,退休费271.80万元,生活补助14.63万元,医疗费补助7.53元。
项目支出1,857.7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5.18万元,包括:租赁费429.18万元,劳务费4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096.37万元,为房屋建筑物购建;“资本性支出”支出256.21万元,为专用设备购置。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3个,采购预算资金20,651.84万元。其中涉及采购服务类项目22个,采购预算资金1,0845.00万元;涉及采购工程类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430.00万元;涉及采购货物类项目38个,采购预算资金9,376.8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5.43万元,较上年减少139.06万元,下降38.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1万元,较上年减少13.53万元,下降99.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厉行节约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努力压缩公务接待人次及经费,逐步强化“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5.32万元,较上年减少125.53万元,下降35.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32万元,较上年减少125.53万元,下降35.78%。本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7辆。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有关厉行节约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规范公务用车出行,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逐步强化“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工作。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麒麟区本级财政批复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的所有项目中,此次仅公开以下项目:市级城市报警监控系统专项经费、省级出入境补助经费及省级服装专项经费。批复的其他项目按照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文件要求,属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在财政局批复的所有项目建设中,麒麟公安分局将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和各级文件要求,努力提升项目经费使用综合绩效,在打击违法犯罪、提升服务效能以及战斗力提升方面取得新成效,并强化社会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切实提速新时代麒麟区“三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警用装备:是指警务人员所使用的所有装备及物品。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62.15万元,较上年减少11.20万元,下降1.66%。
减少原因:按照财政部门提出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近年来分局年底在职人数逐年减少的实际,依此编制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 
一、项目名称
市级城市报警监控系统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曲政办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曲政办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麒麟区共建1200个城市报警监控探头,由市级财政承担500个点的租用费。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投入使用,大力促进了麒麟区社会治安防控、案件侦办、警卫安保等各项公安工作的高效开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文件内容,做好监控的选点、维护、使用及其他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市级城市报警监控系统专项经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财政局资金的统筹安排,结合部门公安工作实际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各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项目实施成效
麒麟公安分局严格规范城市报警监控系统专项经费使用,大力提升公安队伍办案办事效率和服务群众水平。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 
一、项目名称
省级出入境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麒财行【2019】194号文件精神。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严格按照各级公安机关要求,规范、文明、高效受理居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境外人员签证、签注等管理,依法办理辖区公安机关涉外案(事)件,指导涉外宾馆饭店、“三资”企业及大专院校等涉外单位管理工作,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辖区出入境管理实效及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严格按照各级公安机关要求,做好公民因私出国境、涉外单位人员管理、法规制度宣传等相关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省级出入境补助经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财政局资金的统筹安排,结合部门公安工作实际,严格贯彻执行各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项目实施成效
麒麟公安分局严格规范省级出入境补助经费使用,加强公安出入境管理水平,保障全区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公民出入境出行的便利,努力提升窗口服务实效、强化涉外管理效能。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3 
一、 项目名称
省级服装专项经费。
二、 立项依据
公安部人民警察警服配备标准及历年财政服装经费指标文件。
三、 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四、 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公安部人民警察警服配备标准及实有民警人数,划拨服装经费,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业务正常需要及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范化建设需要,更有利于促进人民警察文明、规范执法,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维护麒麟社会安全稳定大局,建设“平安麒麟”。
五、 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公安部人民警察警服配备标准,按照省厅规划部署,做好服装采买、发放及其他工作。
六、 资金安排情况
省级服装专项经费。
七、 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财政局资金的统筹安排,结合部门公安工作及服装采购实际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各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 项目实施成效
麒麟公安分局严格规范服装经费使用,努力实现人民警察队伍标识明显、服装得体,着装规范、文明执法,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附件: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1012/20201012064214345.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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