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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2-20 17:58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5100000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调整公安交警管理体制的通知(曲组通〔2007〕59号)(2007年9月3日发文)文件精神将原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成建制移交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管理,成立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负责全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区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侦破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案件。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特定人员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0、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1、承办麒麟区人民政府、麒麟公安分局和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核定机构编制1个,实有1个。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规定的通知》(麒区政办〔2012〕21号)文件精神,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下设20个中队(内务中队、警务保障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法治宣传中队、特勤中队、涉车犯罪侦查中队、科技设施中队、客运安全管理中队、廖廓交警中队、南宁交警中队、白石江交警中队、建宁交警中队、西城交警中队、东山交警中队、越州交警中队、三宝交警中队、沿江交警中队、珠街交警中队、茨营交警中队)、1个车辆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要求,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建设“五型公安”和树好“麒麟标杆、打造麒麟名片、争当全市排头兵”的工作目标,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坚持一手抓业务管理、一手抓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创文、人居环境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退三”攻坚以及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不发生队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涉警负面舆情)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真贯彻落实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地区“一办一站五员”建设,推进区“道交委”、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等机构平台和议事机制,联合曲靖市麒麟区交通运输局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区“五小工程”建设;制定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1+N”等长效机制有序推进;贯彻落实省、市、区公安机关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创新;织密城乡路面科技管控网络,推进信息化实战建设应用向纵深发展;根据公安交管局交通设施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排查梳理全区交通设施不规范设置等情况,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员83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37人,财政部分供养70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9人。
执勤执法车辆编制34辆,实有车辆3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62.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59.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3.0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3.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投入预计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559.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59.76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59.76万元(上级补助16.08万元,本级财力6743.6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52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8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03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和辅警人员经费支出预计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562.7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5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2.79万元(含2019年结转3.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7.2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对辅警人员供养支出纳入基本支出金额与上年相比预计增加2100.00万元,二是调整执法办案业务成本支出纳入基本支出金额280.00万元,三是调整执法办案经费支出纳入基本支出金额1287.26万元;项目支出1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西班牙外贷建设指挥中心项目费用预计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公共安全支出” 10981.26万元,其中:“2040201-行政运行” 8107.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040220-执法办案”2604.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办案业务和装备费用支出;“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16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西班牙政府贷款费用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6万元,其中:“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5.4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生活补助费用;“2080505-机关事业险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97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民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民警工伤保险支出;“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5.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民警生育保险支出。
3. “210卫生健康支出” 130.53万元, 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4.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民警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168.81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6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1155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9.76万元,项目支出160.0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7952.6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42.91万元,30102津贴补贴1371.64万元,30103奖金43.10万元,30107绩效工资602.80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1.97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4.69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66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3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68.8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39.22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656.7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0.00万元,30202印刷费11.30万元,30205水费16.76万元,30206电费65.00万元,30207邮电费150.0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110.00万元,30211差旅费47.86万元,30213维修(护)费649.93万元,30214租赁费200.00万元,30216培训费3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99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340.00万元,30224被装购置费250.00万元,30226劳务费200.0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50.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88万元,30229福利费35.1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4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2.36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2万元,其中: 30302退休费24.73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0.69万元。
4.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60.00万元,其中30702国外债务付息160.00万元。
5.310资本性支出765.00万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765.00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3286.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86.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650人次。
变化原因严格按照《麒麟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中央八项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要求进行公务活动接待,公务接待经费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00.48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1%。
    变化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和我单位加大了对“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额度控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道路交通管理西班牙政府外贷偿还经费。
项目目标: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曲靖中心城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为一类贷款,麒麟区财政部门作为债务的直接偿还部门,每年分4期偿还西班牙外国政府贷款(分政府信贷部分和买方信贷部分)本金及利息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根据《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云财〔2009〕464号)文件精神按民警人数定额核拨,2020年与2019年民警人数相比减少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内设各部门管理工作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智能管理指挥中心系统项目
二、立项依据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复(财金函〔2007〕3号,发改外资〔2009〕77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复(财金函〔2007〕3号,发改外资〔2009〕778号),云南省曲靖交警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曲靖中心城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该项目于2003提出申请,通过立项逐级审批,被正式列入国家发改委2003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2004年列入财政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安排。2005年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招标采购代理公司进行招标,同年3月确认本项目招标采购代理公司为中机国际招标公司。2006年6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2006年9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获得批复,2006年11月进行公开招标,2007年6月与中标的西班牙泰尔文特公司签订了商务合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曲靖市公安交警支队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发改外资〔2006〕2074号)中明确:“项目总投资5446.68万元人民币,除外国政府贷款以外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410万欧元,所需国内配套资金人民币1512.08万元由项目单位自筹。
2010年11月,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曲靖中心城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正式实施,项目建设期限2年,2013年11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云南省曲靖市公安交警支队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交通管理指挥中心项目,建设范围为麒麟中心城区,2007年因机构改革,管理城区的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更名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报经曲靖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建设整体移交给麒麟区,建设和使用单位为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五、项目实施内容
    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410万欧元建设曲靖中心城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由中标公司西班牙泰尔文特公司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价值410万欧元的技术服务和配套设备。主要为智能交通设备采购,包括指挥中心显示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治安卡口监控系统、超速抓拍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信息诱导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指挥中心计算机网络、交通信息诱导系统情报板(7块)、14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8个治安卡口监控系统和13套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六、资金安排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云南省曲靖市公安交警支队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发改外资〔2006〕2074号)中明确:“项目总投资5446.68万元人民币,除外国政府贷款以外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410万欧元,所需国内配套资金人民币1512.08万元由项目单位自筹。
七、项目实施计划
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交通管理指挥中心项目的合同于2007年6月15日在北京签署(合同号:07ES01GTF4IWS0009),于2010年6月22日生效。2010年11月,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曲靖中心城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项目正式实施,项目建设期限2年,2013年11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自2010年开展智能管理指挥中心系统项目建设以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建成了以“七个系统、一个平台”为总体架构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目前,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辖区共有高清视频监控探头1870个(其中高空高位70个)、电子警察187套、行人闯红灯抓拍24套、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4套、卡口162套、微卡口50套、流量检测相机20套、地磁交通流量检测器160个、智能抓拍14套、交通诱导屏25块、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机155台(其中,农村道路高清视频监控65套、卡口44套、区间测速1套、交通信息发布屏3块、语音提示系统18套),基本建成功能较为完备的麒麟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综合平台,实现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视频监控覆盖率、主干道卡口系统覆盖率、交通违法抓拍覆盖率、中心联网交通信号控制率分别达到90%、100%、60%和80%。依托七个系统一个平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成功构建了一个集交通指挥调度、道路交通实时监控、交通违法信息采集、交通信息发布、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并在乡镇中队建设了勤务指挥室,完善了支队、大队、中队三级指挥调度体系管理工作机制,使指挥中心真正成为交通管理“坐镇指挥、科学调度”的中枢平台,极大的提升了交通管理水平和警务工作效能,弥补了警力不足的短板,凸显出科技强警的强大战斗力,确保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城市交通管理基本实现“道路畅通、停车规范、通行有序、形象良好”的工作目标。
 
附件: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0106/20210106103629351.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5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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