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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2-20 18:32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41400000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总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备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商品、旅游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和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相关协会开展工作。
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安排食盐批发企业妥善保管储备食盐;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负责盐业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和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承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麒麟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侵权处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7、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 16 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管理服务办公室和14个基层所,16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组织人事科
3、计划财务科
4、政策法规科
5、注册与信用监督管理科
6、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7、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8、质量、广告监督管理科
9、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
10、食品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11、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12、特殊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4、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科
15、知识产权科
16、食品安全协调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认真落实好麒麟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责任倒查、风险倒排、目标倒逼”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开展创建各项工作,包括:1.建设诚信市场;2.加快推进农贸市场达标建设;3.切实加强宣传氛围;4.加大打击涉及食品药品虚假违法广告;5.示范引领;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响“曲靖名牌”
在创建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中,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区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1)组织实施。
(2)严管特种设备。一是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根据电梯维保单位硬件条件、技术水平、维保质量每年评定一次星级,在次年按照评定结果采取分类监管措施。二是开展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三是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3)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
(4)组织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一是积极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二是深入到集贸市场、超市、医院、加油站、金银销售门市开展诚信计量惠民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
(5)开展产品认证认可工作。一是督促机动车安检机构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二是配合做好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三是积极开展低压配电柜和钢化玻璃生产企业3c认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完成22个生产和使用的强制性认证产品,涉及16个类别。
(6)开展云南名牌、曲靖名牌、市长质量奖和“质量走廊”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7)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增强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擦亮“曲靖名片”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压实责任,全力攻坚创建目标,严格对照标准体系,围绕问题短板导向,加大排查力度,推动问题逐个整改到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力做到“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
(1)农贸市场整治行动。
(2)“七小行业”整治行动。
(3)窗口行业服务提升行动。
(4)加大宣传力度。
4、坚持以发展为中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1)继续优化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打印《办事指南》5000份置于政务服务窗口,用于规范工作人员工作流程及业务指导,同时供申请人查阅、阅览、下载打印及免费取阅。政务大厅共受理各类案件12521件,平均每月办理1252件。
(2)建立对监管所窗口业务指导新机制。
(3)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4)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承诺办结时间再减半,企业开办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营业登记注册。
5、宽进严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一是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2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2家次,特殊药品批发企业4家次,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50家次,下发责令整改7份。完成市级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检查其他医疗机构22家次。二是开展飞行检查工作。三是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四是组织抽检和GSP认证工作。
(2)加强化妆品监管。
(3)强化保健食品监管。
(4)开展摸底排查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工作。
(5)打击走私工作。
(6)严厉打击传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遏制全区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7)大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围绕11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整治。
(8)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户实现100%信用评定。
6、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培训宣传工作。
(2)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或服务的监管。
(3)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4)积极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5)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系统平台处理工作。
(6)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7人,其中:行政编制 158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19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9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67人。
车辆编制23辆,实有车辆2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麒麟区市管局财政总收入512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2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31.7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2.08万元,主要原因:1、单位2020年新增57名协管员,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81.09万元;2、2020年新增预算项目30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麒麟区市管局财政拨款收入 5125.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125.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25.5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5125.56万元,包括专项收入308.1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1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2.08万元,主要原因:1、单位2020年新增57名协管员,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81.09万元;2、2020年新增预算项目308.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125.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125.56万元。基本支出4817.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24万元,主要原因:1、2020年新增57名协管员,人均3·15万元每年,基本支出增加181.09万元;2、2019年工资福利预算支出3639.46万元,2020年工资福利预算支出3808.79万元,增加了169.33万元;3、2020年非税收入预算列为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0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95,主要原因为:2020年非税收入预算列为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125.56万元。
1、2013801行政运行3665.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工资和单位公用经费支出等行政运行。
2、2013804市场主体管理308.1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3081个批次的抽检经费,包括检验费和样品购买费。
3、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1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包括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支出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万元;公务接待费19.99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36.81万元。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204.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工资和离退休公用经费。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5.8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4.2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职业年金。
7、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9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失业保险。
8、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8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
9、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8.9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生育保险。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3.3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9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2、2210101住房公积金213.9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3808.8万元,基本支出380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1基本工资983.71万元;30102津贴补贴1214.92万元;30103奖金66.34万元;30107绩效工资81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5.84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4.22万元;3011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26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91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13.92万元。
2、301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67万元,基本支出790.57万元,项目支出308.1万元。其中:302301办公费127.56万元(基本支出108.2万元,项目支出19.36万元);30202印刷费1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30211差旅费5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15万元(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3.61万元(基本支出23.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129.99万元(基本支出29.99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30226劳务费324.91万元(基本支出319.91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89万元(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164万元);30228工会经费21.39万元(基本支出2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29福利费44.57万元(基本支出44.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4万元(基本支出59.2万元,项目支出4.7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143.7万元(基本支出14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09万元,基本支出208.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302退休费10.05万元;30303退职(役)费183.88万元;30305生活补助9.11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5.05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694.64万元。其中:便携式计算机16台,金额8万元;复印机25台,金额15万元;照相机14台,金额7万元;木质椅凳20套,金额4万元;金属柜类50个,金额21万元;其他办公设备50套,金额10万元;执法制服287套,金额219.59万元;抽检检测3081批次,金额308.1万元;法律咨询服务费每年5万元;物业管理费每年62万;其他服务费23项,金额14.9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7.55万元,较上年减少18.45万元,下降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61万元,较上年减少13.39万元,下降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80次,共计接待363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根据接待费管理及报销账等相关内控制度,对资金使用严格管理并进行绩效管理,尤其对接待费管理加强监督,尽量减少工作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94万元,较上年减少5.06万元,下降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4万元,较上年减少5.06万元,下降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公车改革,对执法执勤车辆使用严格管理,严厉禁止公车私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名称为国家级食品安全城抽样经费,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设立了抽检份数、监管人员培训时间、抽查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数等,效益指标设立了食品安全宣传覆盖乡村、街道社区比率,满意度指标设立了对公众认知调查科普知识知晓率和公众对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知晓率、支持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17.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5.25万元,主要原因:1、新增57名协管员,人均3·15万元每年;2、工资福利预算支出增加了(2019年预算时人员工资还未晋加);3、2020年非税收入预算列为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国家级食品安全城抽样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2、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曲靖市麒麟区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场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我国食品安全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农药残留等普片问题的存在等,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6 年5 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将曲靖市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麒麟区作为中心城区,是全市创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主力军,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6〕23 号)、《云南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云食安办发〔2016〕15 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13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了实施方案《麒办通(2017)47号)》,对辖区内的食品进行抽检。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和要求,按照每1000人抽检4批次的标准,共需抽检3081批次,每批次包括购买样品及监测费1000元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六、资金安排情况
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每批次包括购买样品及监测费等1000元,共计3081批次,预算支出金额为308.1万元,支出经济科目为:委托业务费164万元、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办公费19.36万元、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5万元、劳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按考评实施细则落实保障,对辖区内的食品进行抽样和检验。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目前取得的成效:2019年1-10月食品安全抽检情况
1、农产品专项任务数为300批,截至目前完成234批,目前收到不合格报告5份,处置完成3件。
2、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数为103批,截至目前完成102批,目前收到不合格报告5份,处置完成5件。
3、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风险监测18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目前收到不合格报告6份,因风险监测不作为处罚依据,对6个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整改。
4、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数为89批(其中月饼共抽检15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目前收到2份不合格报告,还未处置。
5、市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数为873批,截至目前完成批832批(其中月饼共抽检22批)。目前收到不合格报告15份,处置完成11件。
6、区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数为2045批,截至目前完成 1660批(其中月饼抽检18批),目前收到不合格报告57份(其中风险监测4份),已处置18件,风险监测还未处置。
7、评价性抽检任务数为300批,截至目前完成批60批。目前还未收到不合格报告。
  截至目前各级抽检共交纳罚款61.4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9万元,退货食品2公斤,厂家召回食品814.19公斤,没收食品3公斤,封存食品17331.04公斤。
 
附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1023/20201023101045733.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4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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