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作规划、搞调节、抓投资、争项目、促改革、稳物价、管粮食、储物资八大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不再保留区粮食局牌子,相关职责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原粮食局财务合并到发改局,区粮食局从2020年不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二是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数共4个,具体是发改局机关及下属全额拨款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曲靖市麒麟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曲靖市麒麟区政府信用贷款管理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粮油市场监督管理大队(说明:该单位随粮食局并入)。三是根据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麒办通﹝2019﹞73号),因文件属秘密件,不便对本部门的机构设置情况进行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们将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足精气神,拿出实干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投资、惠民生、促改革、强队伍工作,全力推动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1.在稳增长工作上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稳增长稳投资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季度、月度目标任务落实,切实发挥宏观经济运行调控、监测和预警的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国家政策投资导向、市场经济变化、全市与周边地区发展形势,加强衔接协调,编制完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申报方案》,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发改部门,力争将麒麟区纳入全国20个“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之一,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在项目推进上狠抓落实。切实用新思路、新举措深挖内需潜力,持续扩大消费需求,发挥好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一是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结合当前谋划储备的830个项目(总投资8430.4亿元),实时补充完善、动态跟进项目情况,每季度储备跟进一批,每月开工推进一批,符合条件每月上报入库一批。二是强化项目推进力度。严格执行“五个一”项目包保推进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强化项目资金争取。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方向,用好国家老旧小区改造、地方专项债券、国开行贷款等政策,力争获得更多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同时,加大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使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确保项目建成发挥作用。四是强化项目入库出数机制。健全项目入库出数机制,秉承项目“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确保项目应统尽统,最大出数,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3.在惠民生工作上狠抓落实。一是全力保持价格稳定。不断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掌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的粮油等价格波动情况,有效控制价格异常波动。二是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盯挂包村脱贫攻坚、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帮扶内容,拓宽帮扶路子,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三是全力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对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的监测分析,积极引导多元化粮食市场主体入市经营,增加区内粮食有效供给,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4.在促改革工作上狠抓落实。一是抓好经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改革措施,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改革事项目标任务,纵深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抓好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完善区粮食购销总公司及区粮食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改革方案,有效做好企业职工思想工作,维护企业稳定,快速推进改革实施。三是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5.在提升队伍素质上狠抓落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全局各项工作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创新提质党的建设,激励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队伍,为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落实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作风保障。
6.在提升部门形象上狠抓落实。一是坚定政治站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全局各项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明确执法权限,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程序,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推行项目论证和公示制度,做好招投标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三是严厉正风肃纪。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持续转作风、刹歪风,教育干部职工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包含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3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总收入611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18.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增加533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偿还项目前期经费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118.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18.3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18.34万元(本级财力6118.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增加533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偿还项目前期经费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专项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118.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1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34万元,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增加1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及社保缴费增加。项目支出5324万元,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增加5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偿还项目前期经费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专项资金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4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862.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经费及项目支出,其中:“2010401”行政运行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562.28万元、“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元用于偿还项目前期经费借款5000万元、资金占用费300万元。
2.“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5.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1.7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0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万元。
3.“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其中:“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4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3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6万元。
4.“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4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万元。
5.“22102住房改革支出”38.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类款项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38.6万元,
6.“22201粮油事务”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其中:“2220112”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支出4万元、“222019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用于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经费2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794.34万元,项目支出5324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652.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具体是:基本工资176.99万元、津贴补贴189.94万元、奖金11.85万元、绩效工资136.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万元、住房公积金38.36万元;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具体是:办公费10.76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福利费7.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8.66万元;退休人员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具体是:退休费89.39万元、生活补助1.9万元、医疗费补助2.47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一是偿还项目前期经费借款及资金占用费5300万元,具体是商品服务支出5000万元、国内债务付息300万元;二是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利息由县级财政负担总额15%部分4万元,为国内债务付息;三是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经费20万元,具体是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10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采购数量208个(箱、只、台、套),采购预算资金55.2万元。其中:
1. 货物类23.2万元,具体是台式计算机10台金额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6台金额3万元、家具用具7个金额0.9万元、复印纸100箱金额1.6万元、购置粮食质检设备2套金额10万元、其他商品2.7万元。
2. 服务类32万元,具体是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次金额2万元、软件运维服务10万元、安装服务2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减少5.3万元,下降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减少5.3万元,降幅35%,预计2020年接待批次180次、人数2000人次,与2019年实际接待金额、批次、人数下降3%。主要原因是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该项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预算持平;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曲靖市麒麟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麒麟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麒区政发〔2016〕30 号),为提升麒麟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快推进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区发改局积极主动与市发改委、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协调,由麒麟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借款主体向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8000万元作为麒麟区前期项目经费,截至2019年11月30日已偿还借款3000万元,未偿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即将到期,2020年预算偿还项目前期经费借款5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300万元。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加快麒麟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完成曲靖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目标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项目前期经费,是指麒麟区人民政府补助项目单位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
2.地方储备粮,是指麒麟区人民政府储备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65万元,与上年(含粮食局)对比减少2.33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成本补偿项目返还办公经费;二是上年行政退休2人,巡查整改停发原粮食局内部退养1人公务交通补贴。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项目前期经费借款及资金占用费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麒麟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麒区政发〔2016〕30 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有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麒麟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五、项目实施内容
申请安排前期经费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安全、节能、技术、资源节约利用等标准和要求,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列入区级前期项目储备库的项目;
(二)争取国家、省、市资金的有关项目;
(三)列入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区年度重点前期项目等的有关前期工作;
(四)收益率较低的政府投资项目。
六、资金安排情况
区发改局积极主动与市发改委、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协调,由麒麟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自2016年6月起分别向曲靖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8000万元作为麒麟区前期项目经费使用,截至2019年11月30日已偿还借款3000万元,未偿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年初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将年内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报区发改局,由区发改局建立“年度前期项目储备库”,按轻重缓急程度牵头编制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八、项目实施成效
加快麒麟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完成曲靖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目标任务。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1022/20201022100523794.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