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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2-20 17:39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000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财政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财务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麒麟区住建局主要职责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城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定实施。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工作及区政府依法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住建系统人才培训规划,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承办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为:行政管理机关1个: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区城改办、区房管处、区质安站、区基建处、区南城门广场管理处、区寥廓公园管理处、区珠江源广场管理处、区龙潭公园管理处、区白石江公园管理处、区南片区商务广场管理处(现更名为区靖宁广场管理处)。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乡建设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科、工程技术和质量安全管理科、人防管理科、物业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01亿元,占全区14.9%,完成商品房销售141.5万平方米,新增房地产从业人员7319人,实现房地产从业人员报酬2.49亿元,完成中心城区建筑业总产值亿214.07亿元(含省建四公司),同比增0.8%,为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城市双修成效显著。完成中心城区24万平方米破损车行道、人行道维修改造和23条道路的提升改造,主干道道路完好率达95%以上,次干道达90%以上;完成16条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路灯新建及改造提升,主次干道亮灯率达99%以上,背街小巷达95%以上。对公园广场老旧破损的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公园广场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完成珠江源广场、南城门广场、城南商务广场(区靖宁广场管理处)喷泉改造。寥廓公园山顶步道建设基本完成,正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和老园区提质改造;珠江源广场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结合市政道路改造新建,更新改造雨污管网16公里;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已完成,靖江河、中河实现全线截污,中河、靖江河污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烟厂大沟、麻黄大沟治理成效显著;21个农村污水处理示范点运营平稳,珠街集镇污水处理示范点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污水管网铺设,沿江和三宝集镇的污水通过管网接入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南盘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完工,正进行二期征拆的前期准备工作,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对建成区范围内的600余公里雨污管网和康桥河、幸福大沟、605厂大沟等10条城市防洪排污主通道进行全面清淤、疏浚,通畅率达90%以上,完成烟厂、麻黄大沟治理工程,完成丰登、代河等五个泵站的建设移交工作,城市防洪应急处理能力、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城市品质提升、城市面貌改善和文明城创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城市路网全面升级,全市城区首座立交桥张三口交通枢纽竣工通车,寥廓南路、紫云路改造提升完工,靖江路改造提升项目即将完工,水石路、寥廓南路南延线、东过境高速公路珠街连接线、瑞和西路东段等道路建设正加快推进,为城市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住房保障惠及民生。扎实推进曲靖一中片区、寥廓街道西关街片区、建宁街道煤建西村片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和2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实施完成石油公司等单位涉及的7个小区、1690户“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工作。建成公租房9433套,分配入住9433套,惠及16055人,发放廉租补贴68.7万元,惠及1628户、2716人,实物配租廉租房144户、360人。拆除农村危房7418户、改造405户,拆除中心城区老旧村庄面积7.5万㎡,全区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5、物业管理机制体制逐步理顺。起草、出台了《曲靖市麒麟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麒麟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打造“红色物业”提升城市小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机制,行业乱象得以有效遏制,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6、基本建设和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更加规范。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梳理调整等工作,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加强建筑企业诚信管理,严把资格预审和准入关口,2019年共办理1项建筑业企业业绩核查,完成建筑业企业建造师挂证清理57人,开展18次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对不规范的3个建设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14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未批先建”行为立案调查,处罚完毕6宗;办理新办企业资质初审6家,资质升级初审2家。认真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活动,2019年共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巡查257个(次),查出安全隐患791条,现场整改718条,整改率90.77%,下发限期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0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事业编制156人。在职实有17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7人。
离退休人员 84人,其中:退休 8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生产、管理专用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0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3.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6.77万元,增长9.1%,主要是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03.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03.9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3.98万元(本级财力8964.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3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66.7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拨款收入预算增加776.69万元,增长9.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收入减少9.92万元,下降4%,主要是本年项目经费预算增加,非税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203.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20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5.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4.08万元,主要是区市政服务中心划出去,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585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0.85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加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全年预算安排支出9203.98万元,其中:
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35.38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及所属部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96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及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4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及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职业年金缴费;
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27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及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失业保险;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54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及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工伤保险;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44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及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生育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2.67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在职人员2020年度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32.52万元,用于支付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44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及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410.14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在职人员2020年度人员工资经费及公务费;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595.44万元,用于支付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人员工资经费及公务费、公园、广场运行维护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借款利息;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57.00万元,专项用于麒麟城片南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补贴配套资金支出773.00万元;麒麟城片南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补贴配套资金支出1916.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贷款贴息50.00万元;省级村庄规划示范村统贷资金区级配套利息18.00万元;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60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78.44万元,用于支付机关及所属部门在职人员2020年度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全年预算安排支出920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5.39万元,项目支出5858.59万元。
基本支出3345.39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2730.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41.02万元、津贴补贴704.82万元、奖金56.47万元、绩效工资528.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8.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5万元、住房公积金178.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4.41万元,其中:办公费 172.23万元、维修(护)费116.20万元、工会经费17.84万元、福利费37.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59万元。其中:退休费 233.48万元、生活补助 0.62万元、医疗费补助 6.49万元。
项目支出5858.59万元中, 补付麒麟城片南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补贴配套资金支出773.00万元;麒麟城片南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补贴配套资金支出1916.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贷款贴息50.00万元;省级村庄规划示范村统贷资金区级配套利息18.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600.00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借款利息501.59万元;珠江源广场升级改造、公园广场运行维护项目2000.00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单位11个,采购项目4类,采购预算资金8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计支出6.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预计支出4万元,预计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学习、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2.0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接待开支从简、从严的原则,节约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
3. 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部门列入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清单项目为:金额5858.59万元,主要是:麒麟城片南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补贴配套资金支出773.00万元;麒麟城片南区污水处理厂2020年污水处理服务费配套资金及配套管网运营补贴配套资金支出1916万元;绩效目标为:通过污水处理,已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贷款贴息50.00万元;省级村庄规划示范村统贷资金区级配套利息18.00万元;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专项低息贷款支持云南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85号)文件精神,支付农村危改期间贷款贴息部分的专项支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600.00万元;是依据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纳入危改房屋所需计划经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借款利息501.59万元;珠江源广场升级改造、公园运行维护项目2000.00万元。通过城区公园广场改造提升,为市民创造更为舒适、宜居的休闲、娱乐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是指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形式。转移支付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和企业的转移支付。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带有福利支出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05.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6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调入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经费增加,运行成本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商品和服务支出8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污水处理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南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合同有关事项的批复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关于对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采用PPP模式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的合规性审查意见关于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2020度区财政预算的请示
三、项目实施单位
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基本概况
工程采用A2/O处理工艺,由南京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二级处理 (A2/O生化池)+三级深度处理(混凝沉淀+接触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板框浓缩脱水一体机处理,最终卫生填埋处置。建设主要内容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混凝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贮泥池、除臭装置、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变电所、进水仪表间、加药加氯间、综合楼、门卫室、雨水泵房等17个单体,2020年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商业运营后需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2019年7-12月未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773.00万元,2020年污水处理服务费1916.00万元,共计268.009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17年4月正式开工,2017年9月30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8年3月完成主要设备的安装工作,2018年4月具备单机调试条件,2018年5月10日达到通水条件,2018年6月14日麒麟区住建局批复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20日进入试运营阶段,2019年7月1日进入商业运营。2019年7-12月未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773.00万元,2020年污水处理服务费1916.00万元,共计2689.00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7-12月污水处理服务费773.00万元,2020年污水处理服务费1916.00万元,共计2689.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保障污水处理项目正常运转,计划支付9年7-12月污水处理服务费773.00万元,2020年污水处理服务费1916.00万元,共计2689.00万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实施污水处理后,排出水质达到环保要求标准,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贷款利息项目)文本公开 
一、 项目名称
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补助资金
二、 立项依据
根据麒麟区融资担保公司、麒麟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麒麟区住建局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分别为2019(协)06号、16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 项目基本概况
为了麒麟区住建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作正常运转,向融资担保公司借款,应计提借款利息经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借款约定:1671.80万元,年息为4.65%,2300.00万元年息为6%,3000.00万元年息为7%,1000.00万元年息为7%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全年应支付贷款利息501.49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按照金融机构计算利息标准时间,扣贷款利息501.49万元
八、 项目实施成效
保障了麒麟区住建局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中心城区公园、广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作正常运转。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区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区级配套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云发〔2015〕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专项低息贷款支持云南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8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云发〔2015〕17号),按照“风险可控、保本服务”的原则,每年按不少于12亿元的额度筹集专项贷款,并按5%的年贷款利率组织对有需求且具备偿还能力的农户给予每户2-5万元3年期的优惠贷款扶持。贴息期间,农户承担利息部分按照年利率2%计,其余利息由省、州(市)、县(区)三级按照1:1:1的比例承担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风险可控、保本服务”的原则,每年按不少于12亿元的额度筹集专项贷款,并按5%的年贷款利率组织对有需求且具备偿还能力的农户给予每户2-5万元3年期的优惠贷款扶持。贴息期间,农户承担利息部分按照年利率2%计,其余利息由省、州(市)、县(区)三级按照1:1:1的比例承担建。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应支付贷款贴息5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时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时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贴息。确保贷款贴息准时支付。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农村危房拆除项目补助资金)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麒麟区2020年农村危房拆除项目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农村危房拆除实施方案》的通知(麒住建联发【2019】1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19年拆除东山镇、越州镇、茨营镇、三宝街道、沿江街道、珠街街道、潇湘街道等7个镇(街道)村内80%的农村老旧闲置危房;2020年计划拆除7个镇(街道)村内20%的农村老旧闲置危房,彻底解决危房安全隐患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计划拆除7个镇(街道)村内20%的农村老旧闲置危房,彻底解决危房安全隐患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计划支付6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时按要求支付各乡镇涉及村镇。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时按质完成农村危房拆除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珠江源广场及公园改造维护项目补助资金)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麒麟区中心城区珠江源广场及其他公园广场维护、改造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职能划分文件精神,为提升公园广场环境,将珠江源广场及其他公园广场改进建设为城市休息游憩的好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和科研教育的基地。关于调整市区城市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会议纪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各公园广场。
四、项目基本概况
每年正常状态下,珠江源广场及各公园正常提升改造以及珠江源广场、各公园广场的绿化景观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治安巡逻。
五、项目实施内容
珠江源广场及各公园正常提升改造以及珠江源广场、各公园广场的绿化景观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治安巡逻所需正常管护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计划安排预算支出20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按照预算批复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公园广场提升改造、运行维护资金。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公园、广场经过改造提升后,整体景观效果大幅提升,为广大市民提供优美舒适的休闲娱乐环境
  

附件: 麒麟区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1/0106/20210106055029718.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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