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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办法、服务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全区市政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运行良好;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公用事业各行业的价格、补贴和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年度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城市燃气、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设计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做好排水设施地下管网及泵站的日常维护维修,负责防洪物资的储备及管理,为城区排涝度汛工作提供保障;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市场规划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负责麒麟区公用事业行业安全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企业开展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对危害公用事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及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占用市政公用资源、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工作的报批及日常服务,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麒办通〔2019〕101 号)文件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 25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统计办)、市政设施管理科、城市照明管理科、城市燃气管理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城市防洪管理办公室、法规安全科,设科长(主任)8 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市区两级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以全面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为抓手,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五个标准化的总体目标,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2、全面加强市政设施维护改造工作。一是计划投入资金近1600万元,对中心城区人行道进行整体提升改造,预计改造面积达8万平方米;二是计划投入资金近2100万元,对中心城区道路路面老化进行修复改造,预计改造面积14万平方米;三是计划投入资金近1000万元,对中心城区消火栓进行新建及改造,预计改造660个。
3、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作。一是对中心城区管径过小、弯曲阻水、坍塌淤积严重、排水不畅的管(沟)进行清淤疏浚及改造;二是对中心城区地势低洼部分较为严重的积水点位增设20个监控探头。三是对部分河道狭窄阻水塌陷严重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拟定方案,积极争取纳入改造计划。
4、持续提高中心城区路灯照明管理水平。一是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要求,加大中心城区城市路灯照明亮化设施检查维护力度,及时修复不亮路灯,建立和完善城市路灯照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市路灯照明的精细化管理标准。二是按照“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原则,结合“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理念,计划对20条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安装1000杆路灯设施,全面提高城区市政道路路灯装灯率及亮灯率。
5、加大城区和乡镇燃气安全管理及服务力度。加强对中心城区和乡镇燃气经营门市的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对新增设门市经营部按照规定严管严查,对辖区内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实施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特别针对各乡镇燃气经营门市点多面广,交通不便的特点,从门店、库房设置规范化和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化两方面着手,逐步提升乡镇燃气经营门市管理水平完善细化燃气安全管理内容,制定并执行燃气经营门市量化考核,持续开展燃气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加大对各类燃气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供气秩序,维护供气安全。
6、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毫不松懈、务求实效地开展工作。
7、继续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作。根据市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逐一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全力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确实提升人居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8、根据区委、政府安排做好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8.86万元,主要是因为经济行势下滑,财政资金不足,所以减少项目经费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00.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0.3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0.35万元(本级财力1395.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18.86万元,主要是因为经济行势下滑,财政资金不足,所以减少项目经费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00.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0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3.11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我单位变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时人员划转减少7人,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305.75万元,主要是因为经济行势下滑,财政资金不足,所以减少项目经费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全年预算安排支出1400.35万元,其中: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及公用经费;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记实部分;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失业保险;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工伤保险;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生育保险;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7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费;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10.5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及在职职工的公用经费;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其中:基本支出400.35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基本支出400.35万元中,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16.67万元,30102津贴补贴94.3万元,30103奖金7.82万元,30107绩效工资71.2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31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4.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66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4.8万元,30201办公费8.3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8万元,30228工会经费2.48万元,30219福利费5.1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30302退休费2.77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0.08万元。
项目支出10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1000万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480.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预算9.8万元,购买服务预算0.3万元,工程类购买服务预算47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镜)费
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因公出国(镜)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6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遵守《曲靖市麒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单位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1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2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证车辆保养和维修质量,降低保养和维修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市区两级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以全面提升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为抓手:一是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指标要求,加大中心城区城市路灯照明亮化设施检查维护力度,及时修复不亮路灯,建立和完善城市路灯照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城市路灯照明的精细化管理标准。二是按照“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原则,结合“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理念,计划对20条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安装1000杆路灯设施,全面提高城区市政道路路灯装灯率及亮灯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项目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发〔2008〕3号、曲发〔2012〕92号文件及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文件精神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中心城区路灯12406杆、40559盏、4902.56千瓦,442.01千米路灯管线,81台路灯变压器、124台控制柜等城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管理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改建建设早,使用期长,设施陈旧、光效衰减、照明质量较差道路的路灯设施,提高城区路灯照明质量,监督中心城区新建城市道路的路灯照明装灯率达到100%,提升城区道路路灯覆盖率,制定城市照明节能计划和推广节能技术,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节能降耗。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中心城区路灯12406杆、40559盏、4902.56千瓦,442.01千米路灯管线,81台路灯变压器、124台控制柜等城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曲发〔2008〕3号、曲发〔2012〕92号文件及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文件精神,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对中心城区路灯12406杆、40559盏、4902.56千瓦,442.01千米路灯管线,81台路灯变压器、124台控制柜等城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运行安全可靠,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管理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改建建设早,使用期长,设施陈旧、光效衰减、照明质量较差道路的路灯设施,提高城区路灯照明质量,监督中心城区新建城市道路的路灯照明装灯率达到100%,按年度进行验收检查。
八、项目实施成效
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管理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中心城区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改建建设早、使用期长、设施陈旧、光效衰减、照明质量较差道路的路灯设施,提高城区路灯照明质量,确保路灯主次干道亮灯率99%,背街小巷95%,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 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0/1010/20201010055500418.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