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700000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从事林业工作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
负责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调查;负责落实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科技、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及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林业和草原局的关心支持下,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着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加大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力度,以及“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优化结构、依靠科技,认真实施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两项国家级重点工程,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加快速生丰产林建设步伐,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使林业更好地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设 4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保护管理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下属单位7个,包括:麒麟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麒麟区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麒麟区森林资源管理站、麒麟区林业技术推广站、麒麟区东山木材检查站、麒麟区林业局南关苗圃、麒麟区寥廓南片区管护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的重点工作有:持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大村庄绿化,积极申报“国家森林乡村”和“省级森林乡村”。完成义务植树138万株;实施人工造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管护森林面积76.91万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52.29万亩;全面夯实森林防火基础防控能力建设,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控制在5次以下,森林受害面积控制在25公顷以内,森林受害率低于1‰,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林政案件查处率达95%。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其中12人为机构改革划转人员)
离退休人员 3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6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92.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9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00.87万元,增长107.8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区级天保工程管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经费预算项目,二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消防大队管养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92.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92.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92.66万元(本级财力1938.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95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00.87万元,增长107.8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区级天保工程管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经费预算项目,二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消防大队管养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92.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9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45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包括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88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1.42万元,增长333.0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区级天保工程管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经费预算项目,二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消防大队管养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5.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05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发放;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8.13”生活补贴。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11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人员交纳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2110501林管护163.00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
2130201-行政运行722.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工资;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88.2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
21302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3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66.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经费;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5.00万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项目建设;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9.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火灾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54.99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240399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506.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队伍管养;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5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7万元,项目支出332.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5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73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1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7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2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5万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1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9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费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6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9万元,项目支出246.00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661.9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61.93万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443.3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3.31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8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0.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7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5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万元);
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医疗费补助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万元);
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3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00万元);
31019资本性支出-其他交通工具购置9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2.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00.87万元,增长107.8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区级天保工程管护、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经费预算项目,二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消防大队管养经费等项目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及2020年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9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9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68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接待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在上年基础上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1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车运行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项目共计6个,预算金额1887.24万元,预算项目均已编报项目绩效目标,详见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其中重点项目1个,为森林消防大队管养专项经费,预算金额为506万元。森林消防大队管养专项经费的项目绩效目标是: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94万元,与上年28.75万元对比,增加7.19万元,增长25.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调入和部队转业安置10人,使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
财政项目文本
一、森林消防大队管养专项经费
(一)立项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二)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区森林消防大队为全区季节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以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安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严格有建制、有保障、有营区,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按照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精良、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要求建队。队伍经过严格的扑火技战术技能、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具有较强的扑火技能,成为全区扑救森林火灾的骨干力量。
区森林消防大队按100人的规模组建,分10个班,每班10人。其中:1-4班为一分队,5-8分队为二分队,9班为驾驶班,10班为后勤保障班。设置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分队长2名,班长10名、副班长10名。
(四)项目实施内容
结合全区实际,麒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需组建一支100人的季节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作为全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骨干力量。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6.00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按需拨付,总额不超预算。
(七)项目实施成效
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
(一)立项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二)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四)项目实施内容
森林草原火情的预防、宣传、处置。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0.00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按需拨付,总额不超预算。
(七)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9%,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100%。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7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