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0-31 17:10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08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区政府管理民族、宗教的职能部门,内设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二个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和行政执法权限是:

1.民族事务工作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化解民族矛盾,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初审少数民族成份识别和更改,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协调民族地区扶贫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协同组织、统战、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研究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

2.宗教事务工作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合法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妥善解决处理发生在宗教领域和宗教活动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配合政法部门打击邪教,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3.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动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拟订麒麟区宗教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开展麒麟区宗教事务工作,维护麒麟区宗教和顺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69.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9万元,增加了14.71%,主要原因项目预算收入增加,增加了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预算收入,用于补助曲靖市寥廓鑫源工贸公司民品民贸项目发展、用于区民宗局实施两个民族文化保护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6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73万元,占总支出的51.8%;项目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4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9万元,增长了8.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9万元,增长了3.09%,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6万元,增长了14.0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增加了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曲靖市寥廓鑫源工贸公司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技改项目、用于区民宗局实施两个民族文化保护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9万元,增长了3.09%,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万元,增长了14.0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增加了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曲靖市寥廓鑫源工贸公司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技改项目、用于区民宗局实施两个民族文化保护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1年民族宗教工作补助经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辖区内宗教事务工作。

2.2021年民族宗教专项经费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民族宗教政策培训,民族文化进校园补助。

3.2021年城市民族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民族工作相关开支。

4.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2万元,主要用于:1、补助曲靖市寥廓鑫源工贸公司民品民贸项目发展30万元,用于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技改项目;2、补助区民宗局民族文化项目22万元,用于实施两个民族文化保护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0.19万元, 增长了8.09%,主要原因:增加了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曲靖市寥廓鑫源工贸公司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技改项目、用于区民宗局实施两个民族文化保护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9%。主要用于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民族事务、宗教事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8%,主要用于补助曲靖市寥廓鑫源工贸公司废旧农用地膜回收利用技改项目、区民宗局实施两个民族文化保护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20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收入和决算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97万元,增长了24.68%,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4.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5万元,固定资产16.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56 

28.05 

16.51 




16.5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3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0801111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