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0-31 11:41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农业示范项目的规划,协助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业资金的安排和农业建设项目的管理;研究拟订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品质量改善;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执行国家和地方农业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负责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膜、农业设施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植物内部检疫。参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负责指导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服务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指导农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情、市场经济信息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反馈和发布,做好全区农业生产发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农业技术科研、教育及推广,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指导、遴选、实施及验收;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农业专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及中、高级职称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可持续发展;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建设;研究实施大型农业工程和农民奔小康措施。研究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产品展销、经济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服务。承办各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农业总产值66.4亿元,同比增长13%,农业增加值40.3亿元,可比价增长10.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农业农村经济稳中向好。

1.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粮食生产稳步提升。严格实行耕地保护政策,深入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筑牢粮食安全底线。全区粮食作物种植54.65万亩,同比增0.8%;产量23.92万吨,同比增1.6%。

2)畜禽产业平稳发展。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等的消极因素。全区存栏生猪59万头(其中:能繁母猪4.98万头)、牛3.9万头、羊8.8万只、禽179.4万只。全年出栏生猪102.04万头、肉牛2.1万头、出栏肉羊9.31万只、家禽420.1万羽。肉类总产量10.61万吨,禽蛋产量1.3万吨,实现畜牧业收入21亿元,综合产值达35亿元。

3)经作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展蔬菜、水果、蚕桑、道地药材、花卉等5个高效经作产业。新增蔬菜基地0.31万亩,全年蔬菜播种28万亩(规模化种植14.2万亩),产量48万吨,产值8亿元。加快推进以蓝莓为主的“一县一业”特色水果县设建设,新增水果面积0.21万亩(其中发展蓝莓0.16万亩),水果种植面积达4.33万亩,产量3.91万吨,产值2亿元,完成计划的108.6%。新增桑园面积0.1万亩,桑园面积2.3万亩,发放蚕种4.4万张,产茧0.18万吨,产值1.09亿元,完成计划的145.27%。新增花卉面积0.01万亩,花卉总面积达1.4万亩,产值2.17亿元。新增中药材0.11万亩,总面积达1.18万亩,种植产值1.14亿元

4)渔业生产提质增效。淡水养殖1万亩,水产品产量1.21万吨,产值3亿元,同比增长10.5%,渔业经济总增加值1.33亿元,渔业经济总产值达4.07亿元。

2.农业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

1)高标准农田加快建设。完成2020年1.8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89万亩)工程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工建设2021年4.2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8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2)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完成农业机械化作业面积121万亩,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播种推广3.1余万亩,农机化率达54%。巩固“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成果,农机服务中心获评 “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3)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推进。以越州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新建占地110亩的农产品深加工园1个,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目前全区共投资4785万元建设冷库133座。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产业带贫益贫作用,全区15个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带贫和利益联结,有3353户11864人享受产业帮扶直接受益。规划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乡村特色产业帮扶项目25个。

2)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制定《曲靖市麒麟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基本建成8个乡村振兴先行示范点,产业发展方面探索形成了以景带旅、以文带旅、以农带旅、产业转型和一二三产业融合五种发展类型。再启动建设7个乡村振兴示范点。东山石头寨、三宝兴龙、沿江大龙、潇湘沙坝4个田园综合体建设初见成效,正在建设东山水井、越州大梨树、珠街中所3个田园综合体。

4.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创建粮食作物绿色优质高效示范7万亩,扎实抓好“绿色食品牌”创建,完成15个绿色食品产品认证,打造省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3个,面积0.8万亩,产业基地立碑挂牌31个,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产业基地申报38个,累计完成绿色产业基地入库163个,基地化率达22%。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5840个(其中完成农残快速检测样品4500个)。在15 家获证企业中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建设,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8.15%。

3)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实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5万亩, 完成配方肥施用面积25万亩,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继续保持农药使用总量负增长,完成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46.4万亩,绿色防控面积36.45万亩,农药利用率41%。

4)耕地质量持续提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推广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5.24万亩,耕地轮作3.03万亩,秸秆还田综合利用40.53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53%,土壤肥力不断提高。

5.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1)产业化水平稳步提升。共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84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0个,市级龙头企业30个),实现销售收入(含交易额)38.6亿元。规模以上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36个,加工能力23万吨。全区预计实现加工产值134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为2:1。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质量,申报1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0家,全区累计有家庭农场179个(省级3个、区级28个),合作社303个(省级10个、市级34个、区级38个)。

3)“一村一品”取得突破性进展。越州大梨树获评国家级“一村一品”专业村,11个村(社区)获省级认定,10个村(社区)获市级认定。打造蔬菜专业村8个。

6.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开展新一轮人农村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建农村户厕7124座、完成任务的101.3%,自然村无害化公厕33座,完成任务的117.9%。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率达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3.68%,麒麟区成为全省4个“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之一。深化美丽村庄创建,共创建美丽村庄13个,其中:省级3个(2个行政村、1个自然村)、市级7个(5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区级3个(3个行政村)。

7.农业发展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1)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农业监管,确保农业安全发展。重点开展变型拖拉机、非法捕鱼、农资打假、畜禽屠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共查处各类农业案件49件,立结案44件,罚没款8.78万元,无一起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因案件上访事件。

2)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行农业保险,投保种植业保险5.97万亩,投保能繁母猪 2.11万头,育肥猪10.53万头。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457万元,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19万元,青贮饲料补助25.8万元,实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0万元。

3)加强农村人才保障。开展农村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63人,推进2所农民田间学校建设。

4)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成立农业产业技术专家组16个,遴选6个主导品种8项主推技术,宣传推广主要农作物品种10余个、轻简栽培技术和种植模式20余项、高产高效养殖技术10余项。    

5)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 1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3次,专题党课辅导3次。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中层以上个人廉政档案71份,提醒谈话6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8.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巩固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完成土地确权验收,加快土地流转,新增土地流转1.68万亩,完成区级任务的168%,全区累计流转面积达17.1万亩。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纵深推进。继续选择卑舍等4个村(组)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成部级清产核资及档案归档和赋码登记变更工作。

3)全面完成土地确权档案整理移交工作,建立健全确权登记数据库。

4)修改完善出台了《曲靖市麒麟区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强化农村“三资”管理。

5)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出台《关于定期调度农村宅基地管理情况的通知》及《麒麟区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坚决整治乡村违法违规无序建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

2.曲靖市麒麟区畜牧兽医局

3.曲靖市麒麟区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

4.曲靖市麒麟区经济作物管理服务中心

5.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6.曲靖市麒麟区植保植检站

7.曲靖市麒麟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8.曲靖市麒麟区水产站

9.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10.曲靖市麒麟区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

11.曲靖市麒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2.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利用外资办公室

13.曲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麒麟大队

14.曲靖市麒麟区种子管理站

15.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麒麟区分校

16.曲靖市麒麟区经营管理站

17.曲靖市麒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因机构改革,麒麟区委编办核定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16人,但单位实际有行政人员19人。

离退休人员1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5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06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0.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86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减少1017.26万元,下降11.20%,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项目资金减少,厉行节约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公用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06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5.83万元,占总支出的53.78%;项目支出3726.58万元,占总支出的46.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613.02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5.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8.81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2021年年底没有发放综合绩效奖。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4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26.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74.21万元,下降26.94%,主要原因: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资料复印费、农产品检测抽样购买样品款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非税列支补助经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农机驾驶员培训支出、单位办公费支出等。

3.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778.8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大春、小春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购买农膜、化肥、农药等物资,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和农机购置工作资料打印复印费、资料装订费,农产品加工补助、农村经济信息统计的补助、购买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的鱼药、饲料经费、基层农技体系培训费等支出。

4.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支出214.00万元。主要用于大春、小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经济作物病虫害防治,购买防治农药及防治办公设备支出。

5.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辖区内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等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验,购买样品费用支出。

6.农作物防灾救灾支出88.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稻病虫害防治、草地贪夜蛾防治,购买防治农药及防治设施等支出。

7.水产渔业生产发展支出41.00万元。主要用于低产鱼池改造,清淤、支砌挡墙工时费等支出。

8.农村合作社经济组织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各镇(街道)成立专业合作社给予办公经费补助支出。

9.农村社会事业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复印费、证书制作费等。

10.农田建设支出8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沟渠、田间机耕道、农田输配电建设工程款,损毁工程修复、田间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款支出。

1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763.86万元。主要用于救灾备荒种子款、动物定点屠宰检疫办公费、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石料、建设工人劳务费等。

12.畜牧养殖业保险267.7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承保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支出。

13.其他扶贫支出240.00万元。主要用于三宝、珠街、沿江三个街道美丽乡村工程村内道路硬化、花台建设、绿化、污水管道安装等项目建设工程款支出。

14.生猪调出大县支出390.72万元。主要用于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60.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减少1006.02万元,下降11.10%。主要原因: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资料复印费、农产品检测抽样购买样品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嘱抚恤金;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纪实支出;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650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5%。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办公室维修、单位车辆油料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农业推广试验示范点农药、化肥、地膜款、新型技术推广培训费、试验示范基地劳务费支出;小春、大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款、防治设备购置支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打印费、培训费支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款、建设人员劳务费、农田建设管护费支出;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等支出。

5.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39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3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9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预算的9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一致。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提倡厉行节约,“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加强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指导、遴选、实施及验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6万元,下降41.47%。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厉行节约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缩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日常办公开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和畜牧兽医员劳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73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11.57万元,固定资产804.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1.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9.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55.4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3.2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2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415.45平方米,账面原值324.4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4.48万元。

固定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单位办公设备老化,报损老化的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设备,造成固定资产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37.21

1911.57

804.16

316.66

182.40

0.00

305.10

0.00

0.00

21.48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8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无其他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21年曲靖市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表20221031.xls.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601111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