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6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引导全区经济作物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促进全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加强优质农产品专业市场与信息体系建设,引导经济作物各产业的发展;加强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研究、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促进经济作物各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发展。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目标,产业化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紧围绕扶大、扶优、扶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的发展思路,培育壮大84家农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0个,市级龙头企业30个),拥有总资产19.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9.4亿元, 1-12月实现销售收入(含交易额)38.6亿元,上缴税金1365万元,实现利润1909万元,带动农户9.4万余户次,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6700余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8家;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共注册了20个商标,其中,获得云南名牌农产品称号4个、云南著名商标9个,曲靖知名商标18个,港澳台地区注册2个; HACCP认证4个,ISO9000系列认证3个。2021年,推荐申报云南省第十六批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推荐申报市级龙头企业4家;对2家省级、1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监测评估,并对企业的监测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组织曲靖佳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申报云南省“十大名果”。
2、对标对表,农产品加工顺利完成。围绕主导产业,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步伐,不断提高配套能力,努力打造影响力大、带动性强、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着力在“用地难、融资难”这两个制约瓶颈上下功夫、解困难、求突破,认真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推动食品、畜牧、果蔬加工等成长型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农业发展的“第二梯队”,强化与各镇(街道)、商务、统计、烟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抓好农产品加工落实。2021年农产品加工始终排在全市前列,全区有农产品加工企业11117个(含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60248人次,预计可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34亿元,农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1,其中:规模以上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36个,年加工能力23万吨,实现加工产值90亿元。
3、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区级“三项制度”。一是以提升营商环境为重要抓手,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三项制度的宣传和落实,及时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履职,做好工作对接及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谋发展、找问题、解难题。二是结合自身产业优势,通过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现场办公等形式,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切实为企业解决难题,减少了悬而不决、拖拉推诿等情况。加强与各大银行借贷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各自业务范围内采取授信、“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产品收购的支持力度,更好解决企业和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有2家企业进入“云企贷”审批阶段,预计可申请贷款400余万元。三是认真落实企业联系人制度,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2021年,麒麟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及机关干部20人,共联系26家农业龙头企业,累计共联络企业310余次。
4、明确时限,加快推进项目落实落地。抓住政策支持机遇,在国家政策扶持、项目支持、信贷支持、农民企业投资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大好形势下,认真研究和落实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特别是在仓储保鲜、农产品电商、冷链物流等方面,积极主动争项目、争资金,完善提升集仓储、销售、物流于一体的流通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园区建设,促进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2021年,对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及公示,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项目资金补助,兑付项目资金115万元;组织3家龙头企业申报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奖补,申报补助资金503.61万元;3家企业申报电费补助278.54万元;5家企业申报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7.57万元。
5、攻坚克难,现代休闲农业发展良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立足麒麟区农业产业及生态环境等基础条件,进一步做大做强蓝莓产业、荷花产业、葡萄产业等休闲农业园区,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形成产业兴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魅力独特的宜居宜业宜游乡村、景村一体化的发展格局。麒麟区2021年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共56家,从业人数1602人,其中农村就业人数1440人,接待人次119万人次,带动农户数5503户,年营业收入9664万元,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6172万元,利润总额3678万元,上缴税金112万元。
6、强化协作,“一村一品”再创佳绩。以“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农业支柱产业,激活农村市场经营”为目标,把发展“一村一品”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壮大规模农业的重要手段,着力建设区域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分发掘和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使全区农业产业竞争力得到不断提升。2021年,组织5个村(社区)申报2021年国家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获得国家级“一村一品”专业村认定1家;11个村(社区)申报省级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获得认定11家;32个村(社区)申报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镇,获得认定10家。
7、多措并用,统筹推进其他工作。按照麒麟区委组织部的安排,对全区“产业红旗村”进行有效评选;联合建设银行开展“一部手机云企贷”推介活动,将惠农、助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农产品对外推介,配合麒麟区商务局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推介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反馈意见清单、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麒麟区反馈意见清单、省委第六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清单,认真清理整改,确保巡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办理曲靖市麒麟区五届第五次政协会议议题案5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创文、扶贫及水产联合党支部党建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 2021年比2020年财政补助收入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0.93万元,2021年五险一金比2020年减少1.61万元,故造成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5.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 2021年比2020年财政补助收入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0.93万元,2021年五险一金比2020年减少1.61万元,故造成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5.4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07万元。与上年对比, 2021年比2020年财政补助收入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0.93万元,2021年五险一金比2020年减少1.61万元,故造成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5.4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机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 2021年比2020年财政补助收入减少2.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比2020年项目资金减少0.93万元,2021年五险一金比2020年减少1.61万元,故造成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5.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3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2%。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办公室维修、单位车辆油料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9.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07万元,固定资产4.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6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