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1042601000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拟定和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5)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重要专业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指导和审核各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各镇(街道)开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6)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中心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建立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条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区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9)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0)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1)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各镇(街道)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确保规划方案科学、合理、有效,区直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优先开展17个重大专题研究,系统研究对全区未来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构建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技术支撑。明确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任务,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多规合一”协同系统建设。麒麟区村庄建设规划以自然村为单元,开展完成369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2.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始终坚持以保障项目用地为目标,激发区域经济新增长。紧紧围绕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针对每一个重点建设项目,采取“一书”、“一函”、“一催”的工作模式。同时积极协调市级、省级主管部门,争取使用市级和省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挖潜实施旱改水提质改造解决耕地占补指标。严格落实省厅“增存挂钩”机制,切实提升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针对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定人定责,建立台账,跟踪落实,督查办理。
3.全面强化耕地保护。把历年来所有审批备案的设施农用地录入到“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里,包括实地的坐标、图片等各种作息录入到该系统里面。根据2018年变更调查结果、三调成果及2019年卫片执法图斑矢量数据与2017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数据库进行套合分析,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工作。对被省厅撤销增减挂钩批复的项目,开展农用地转用补办手续的报件组件,积极协调市级调剂占补平衡指标。2020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于2021年9月份开展。2021年计划动工实施《麒麟区越州镇竹园等4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和《麒麟区茨营等2个镇(街道)杨家村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总规模为0.93万亩,预算总投资8955.38万元,项目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实施后预计可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为:耕地数量105亩、水田面积5412亩、粮食产能67.97万公斤。
4.做优做强矿权设置。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导,始终以做大做强绿色生态矿山、和谐矿区为目标,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本着“开发与保护齐抓”“扶大关小,集中开采,规模经营”的原则,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加大石材滥开乱采问题的整顿力度,在合理利用矿山资源的同时,综合考虑资源特点、运输成本和环境治理等情况下划定集中开采区,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
5.生态治理稳步推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山区群众,使他们掌握一定防治的知识和经验。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培训。继续推进隐患点的应急演练工作。对纳入省级、市级的治理搬迁的项目,继续完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力度。
6.调查确权自然资源。按照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要求,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土调查工作任务,切实摸清“家底”。扎实有效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完整规范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登记数据库,实现全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年底达到90%以上,为乡村振兴、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提供产权保障。
7.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始终坚持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全面完成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和处置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私挖滥采的监管力度,重点对涉煤镇及非煤矿山进行检查,坚决取缔无证探矿、采矿行为。积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动态巡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级)
2.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51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2·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228.62万元,下降38.82%。主要原因:一是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526.66万元,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200.29万元,导致本年总收入减少。二是曲靖市麒麟区储备中心本年度麒麟区土地供应面积减少,导致财政返还的土地成本资金收入减少1536.12万元;在职人员薪级工资及“五险一金”收入增加38.31万元;根据麒财农〔2021〕209号文件核减本年度公用经费3.84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1501.6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51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18万元,占总支出的46.41%;项目支出1882.27万元,占总支出的53.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295.38万元,下降39.52%,主要原因:一是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地质灾害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593.42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00.29万元,因此导致本年总支出减少22.78%。二是曲靖市麒麟区储备中心本年度麒麟区土地供应面积减少,导致财政返还的土地成本资金支出减少1536.12万元;在职人员薪级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增加38.31万元;根据麒财农〔2021〕209号文件核减本年度公用经费3.84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1501.6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5.83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一是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本级)本年度退休2人;根据〔2021〕209号文,核减我单位人员经费159.15万元,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都有所下降,基本支出下降12.27%。二是曲靖市麒麟区储备中心本年度在职人员薪级工资及“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支出增加38.31万元;根据麒财农〔2021〕209号文件核减本年度公用经费3.85万元,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34.46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2.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129.55万元,下降53.08%,主要原因:本年度用于自然资源发展事务的项目只安排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未安排不动产确权登记、卫片执法等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麒麟区土地供应面积减少,导致财政返还的土地成本资金支出减少1536万元,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536.1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623.95万元,主要用于退还用地单位前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垫付规费。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58.3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等项目的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8.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4%。与上年对比减少759.25万元,下降20.8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退休2人;二是根据〔2021〕209号文,核减我单位人员经费159.15万元,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都有所下降,基本支出下降12.27%;项目支出1258.32万元,占支出的46.77%,同比上年减少593.42万元,下降32.05%。本年度用于自然资源发展事务的项目只安排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未安排不动产确权登记、卫片执法等项目,导致项目支出下降32.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发放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中:(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8.82万元;(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64万元;(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53万元;(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5万元;(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万元。
2.“210”卫生健康(类)支出9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中:(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2.40万元;(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55万元。
3.“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524.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及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等项目支出。其中:(1)“2200101”行政运行1021.85万元;(2)“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258.32万元;“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244.18万元。
6.“221”住房保障(类)支出8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其中:(1)“2210201”住房公积金83.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做到“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做到“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82万元,下降94.9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21〕209号文,核减我单位人员经费159.15万元,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94.9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开支的办公费、会议费、物业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284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14.30万元,固定资产207.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83.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42601111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420221014013724712202211010256137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