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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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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1-01 15:56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监督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曲(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上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13.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档案管理工作。

14.完成曲靖市人社局和曲靖市麒麟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麒麟区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区人社工作部署和区委建设创新创业活力区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4+人社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麒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了人社力量。

1.就业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始终把“六稳”、“六保”之首的使命责任扛在肩上,聚力稳岗位、促就业,努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登记总数23.8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5%,城镇新增就业1163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卓有成效,采取现场招聘、送岗到家、送工进企等方式助力精准就业,实施春风行动,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服务,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 17.39万人。创业带动就业扎实有效,组织44场线下招聘会、10场线上招聘会,招聘岗位3500余个;发放创业贷款10056.4万元,扶持653人(户)创业,带动1567人就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扎实,突出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模式,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159期、8925人次,发放培训补贴569.81万元。重点群众就业工作保障落实,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175人。利用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扶贫车间安置915名脱贫人口就业,转移5819名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

2.人才智力集聚持续推进坚持以引、育、留、用为主线,加大力度提升人才吸引力。全区技能人才共有6018人,2021年新增 202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8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达到 8.32%。人才招引工作抓紧抓实,招考事业单位人员40人。认真开展珠源计划青年人才专项申报推荐,推荐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基层专家工作站青年人才1名、安置优秀残疾人运动员1人。为33名云南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和16名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面向全国173所师范大学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人才11名。人才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核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调整设置方案27个,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职员职务职级晋升工作。组织7家单位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吸纳86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做好事业单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资审批、退休办理等各项工作。

3.社会保障网络织密扎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做好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社会保险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卡持卡57.74万人,占户籍人口的74%。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26万人、7.07万人、3.46万人、7.13万人、29.52万人。截至11月底,实发企业职工养老金 4.75亿元、机关事业职工养老金 2.4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金8826.22万元、失业补助金1454.8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1359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认定工作全面完成,符合保障条件的1.1万人全部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并享受待遇。

4.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提质扩面。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劳动关系和谐。全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获评省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家。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2件,处理925件,为1830余名劳动者追回工资968万元,结案率达97%。劳动者投诉举报渠道更加畅通,开展联合信访接待工作9次,解答疑难2800余次,形成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深入工地一线、企业一线、社区集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累计为1500余人次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前移处理关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4件,受理231件,调解结案161件,裁决结案70件,调解成功率71%,结案率9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曲靖市麒麟区人才服务中心

4、曲靖市麒麟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5、曲靖市麒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名(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名(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人员19人。

实有车辆编制数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99.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0.32万元,占总收入的85.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9.68万元,占总收入的14.97%

与上年对比增加37.54万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三支一扶人员2名,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33万元,占总支出的83.45%;项目支出238.18万元,占总支出的16.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84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三支一扶人员2名,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用于保障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1.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86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336.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用于保障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46万元,增长9.9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三支一扶人员2名,相应人员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协办员岗位补贴80.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养老134名村(社区)协办员岗位补贴80.40万元,已全额发放到位。

2.“三支一扶人员经费107.78万元,主要用于11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保缴费支出107.78万元,已全额发放到位。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5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区级配套应急周转金,已全额拨付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9%。与上年对比减少103.11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人员从年初的14人减少为0人,相应人员经费减少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2.09%,其中:

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398.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12.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5.02万元,主要用于人社事业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3.33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缴费23.33万元;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1.37万元、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经费15.2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9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5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5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6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类)支出4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9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47.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56.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8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51万元,下降1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1万元,下降1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支出数减少0.5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85万元,增长42.71%,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各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委托业务费27.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86万元、印刷费0.32万元维护0.87万元会议费1.10万元、工会经费5.41万元、福利费11.27万元委托业务费27.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26万元、办公设备采购3.85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9,66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02万元,固定资产51.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9,564.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0.7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5.02万元,其他资产减少52.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资产是指由下属单位麒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办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款项,计入“受托代理资产”科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2.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3.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7.“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支出。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部门决算表)环卫2023021310120226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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