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麒麟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局坚持以确保基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核心,积极履行服务、管理、监管、宣传职能,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推动各项医保工作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努力提高参保率,夯实医保基础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强化个人参保意识,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医保扩面征缴工作。2021年,麒麟区参保56.64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51.83万人,职工参保4.81万人,综合参保率达96.87%。
2、落实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减轻医疗负担
2021年1至9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参保患者4.18万人次,统筹支付8840.73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6.3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参保患者140.97万人次,统筹支付30714.59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9.32%;住院救助3940人次,救助金额505.17万元,门诊救助32066人次,救助金额36.62万元,重特疾病救助240人次,救助金额53.24万元,合计救助595万余元。
3、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
(1)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流程。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参保群众可通过电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院支付端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在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减轻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2021年1月至10月,麒麟区共开通异地住院备案2303人次,成功结算5134人次,统筹支付4349万元。
(2)做好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不断优化慢特病经办服务流程,方便慢特病患者认定备案登记和就医购药。简化门诊特慢病认定程序,取消门诊特慢病相关病种原有的确认标准,将门诊特慢病的确认备案放到定点医疗机构,由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主治及以上级别的医生,按诊疗规范出具相应病种诊断书即可办理电子备案。2021年1-9月,共认定特慢病9881人,其中职工2513人次,居民7368人次。
(3)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宣传和培训,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截至2021年9月底,麒麟区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386234人(职工38303人,居民347931人);协议医药机构应用场景部署完成200家,使用占比100%;截至目前,共有22.1万人次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完善医保电子凭证在医药机构的应用,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增强群众的就医体验感。
4、认真履行职责,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21年9月底,麒麟区12159名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员已100%参保缴费。普通门诊就诊38209人次,发生费用141.33万元,医保支付68.82万元,报销比例达50%;住院就诊3385人次,发生费用1634.54万元,医保支付1173.38万元,报销比例达71.8%;医疗救助35.80万元;兜底保障148.94万元。大病保险享受人次为372人次,大病保险支付金额为118.30万元。享受特慢病门诊医疗待遇共计1615人,特慢病门诊就诊1736人次,发生费用113.49万元,医保支付99.45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0%。
5及时拨付疫苗接种费用,助推疫情防控工作
积极主动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已按照每剂次8元的标准支付了麒麟区15个疫苗接种单位2月至9月127.08万针次1016.66万元疫苗接种费用。
6、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认真做好审核结算工作。2021年1至10月,城镇职工医疗费用审核扣款5.14万元,其它原因扣款28.47万元,合计扣款33.6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审核扣款27.66万元,其它原因扣款34.53万元,合计扣款62.19万元。
(2)认真做好稽核检查工作。麒麟区共有协议管理医药机构226家(医疗机构146家,零售药店80家),2021年1-9月共稽核检查医药机构170家,检查率75.2%。其中:医疗机构93家,零售药店77家。下达整改意见79份,作出处理决定74家,完成稽核扣款17.5万元。
(3)认真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一是2021年1月认真开展对全区34家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全覆盖,检查作出处理决定8家,拟扣回不合理费用1.01万元,有效地震慑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二是2021年9月起,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调取辖区一家公立医院高值耗材数据进行统计比对,调阅病历医嘱开具数量及销售价格核实,截至日前,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正有序开展核实工作,核查结果将按照市局要求上报。
7、全面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积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报量,共完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五个批次及“渝豫鄂湘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11省市区联盟省市区药品带量采购”的报量工作,截至目前,麒麟区医疗卫生机构共计从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金额为164.98万元,配送企业配送金额为148.5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8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31万元,占总收入的98.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04万元,占总收入的1.3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24万元,降低了6.88%,主要原因是2021年区级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100万元直接拨入医保基金,不再通过部门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7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48万元,占总支出的95.85%;项目支出27.82万元,占总支出的4·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72万元,降低14.38%,主要原因是2021年区级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100万元直接拨入医保基金支付,不再通过部门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3.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13万元,降低4.05%,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份调出两名人员,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6万元,降低75.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区级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100万元直接拨入医保基金支付,不再通过部门核算。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区医保计算机信息网络维护专项资金1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区148个网点“智慧医保”专网建设,资金拨付至个街道网点进行专网建设使用;城乡居民合并过保障运行专项资金9.8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保险、保障各项工作运行的办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2.72万元,降低14.38%,主要原因是2021年区级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100万元直接拨入医保基金支付,不再通过部门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5.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59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5%。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5.5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3.05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行政运行448.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1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区148个网点“智慧医保”专网建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9.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其他医疗保险管理事务支出78.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单位运行开支;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9.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部门没有公务用车,预算数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我单位接待费管理的贯彻落实,完善公务接待手续。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59万元,下降7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9万元,下降76.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我单位接待费管理的贯彻落实,完善公务接待手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县份医保局到我局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6万元,降低了6.34%,主要原因是2020年6月份根据区委、政府统一安排,我部门窗口科室搬迁到政务大厅办公,因此新置办办公家具、统一服装等支出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19.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9万元,固定资产8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没有需要单独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2.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3.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附件:http://www.ql.gov.cn/uploadfile/2022/1101/20221101171619509.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