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62046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九年义务阶段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中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实施义务阶段教育及其相关的业务管理,对全街道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促进和发展基础教育,进行中小学学历教育及其相关的社会教育,提高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模式,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切实实现减负增效。加强教学调研指导,做好中考备考工作。推进教研基地建设,为全街道基础教育质量巩固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3.提高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内管制度,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
4.推进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普惠。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完善管理体系,推动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
5.激发教育发展活力。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推进教师“区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监督评估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奖惩长效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健全管理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夯实学校教育的根本。2022年将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适合潇湘街道教育实际的校内培训和校际交流,塑师德,提师能,倡师廉,力促教师发展,努力打造积极向上的教师干部队伍。全力推进麒麟区四中与潇湘中学的联合办学项目实施,力争2022年9月挂牌招生。
7.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做好教育体育专项规划,加快中小学规划布局调整。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进一步补齐条件装备短板,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8.不断丰富校园活动,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继续坚持育人为本,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五育并举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2年学校将继续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激励全体师生向上向善,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本级)。
2.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示范小学。
3.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文明小学。
4.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石灰窑小学。
5.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冷家屯小学。
6.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沙坝小学。
7.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红庙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222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9.09万元,占总收入的97.1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64.50万元(含教育收费64.50万元),占总收入的2.90%;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23.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我单位未单独决算公开,并入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决算公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246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9.6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增加2469.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我单位未单独决算公开,并入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决算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69.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94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经费、民办高中学生资助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3.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6.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0%。与上年对比,增加2380.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我单位未单独决算公开,并入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决算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96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7%。主要用于:
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44.74万元,用于学前班人员经费、学校办公经费等支出;
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1630.3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等支出;
2050204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中教育146.15万元,用于高中学生资助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等支出;
2050299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7.28万元,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等支出;
2050701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3.36万元,用于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公用经费等支出;
2050999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58.04万元,用于师资培训、课题研究、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学科教研基地建设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2059999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1.04万元,用于创文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2.55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资金等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38万元,用于学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万元,用于学校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0.92万元,用于学校卫生健康的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29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经费的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
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30万元,用于创文工作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
21305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15万元,用于社区教育工作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0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4.13万元,用于学校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都为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没有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没有用于国内接待费(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没有用于国(境)外接待费(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235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8.33万元,固定资产2162.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2.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0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属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导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6204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