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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信访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0-31 10:53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3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到区委、区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及突发信访事件。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曲靖市麒麟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曲靖市信访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着力打造“责任信访”,形成逐级走访新常态。落实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个人责任和属地责任,部门之间、部门与属地之间信息沟通顺畅,形成解决问题、人员稳控、应急劝返合力;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引导信访群众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为就地反映。

二是着力打造“阳光信访”,拓宽诉求表达新渠道。推进网上信访,畅通信访渠道,形成信件、网络、电话、短信一体化受理群众诉求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督办、网上评价一条龙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

三是着力打造“法治信访”,构建依法信访新秩序。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支持和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缠访、滥访、乱访”专项治理力度,对无理要求的缠访、滥访、乱访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置,努力构建依法信访新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3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5.15万元,增长11.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省级信访救助配套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3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1万元,占总支出的62.06%;项目支出164.8万元,占总支出的37.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45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险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5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调整及社会保险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6万元,增长56.65%,主要原因是:为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增加信访救助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信访救助119.8万元,专项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

2.信访驻京劝返工作45.00万元,用于驻京劝返工作中的差旅费、车辆租赁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5.15万元,增长11.6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省级信访救助配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信访救助、信访劝返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养老保险,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1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交纳在职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发放职工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2万元,下降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国家、省、市、区重大会议活动期间信访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万元,增长12.85%,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80.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4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68.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8.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2021年部门决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3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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