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1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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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成立于2018年2月8日,业务范围主要有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负责广场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或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拟定广场开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广场内部相关管理、服务等工作制度及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广场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广场的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绿地养护的管理和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广场公共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完成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成立以来在区住建局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和关心下,广场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以市民提供良好的公共场所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管理制度改革,管理处坚持高标准、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顺利完成住建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和临时交办的斯作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继续开展人性化服务,鼓励市民参与公园爱护,广泛听取市民意见,提升广场服务水平。紧紧围绕“提升人居环境,文明创建工作,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为营造良好的休闲娱乐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22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87万元,占总收入的8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0.52万元,占总收入的18.3%。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决算数为295.16万元,本年较上年减少24.99%,主要原因是:上年管理用房改造工程款87.03万元及洗手台工程5.79万元项目已结算,导致管护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92.82万元;麒麟区卫生健康局拨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经费增加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22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3万元,占总支出的48.06%;项目支出119万元,占总支出的51.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375.12万元,本年较上年减少38.92%,主要原因是:上年管理用房改造工程款87.03万元及洗手台工程5.79万元项目已结算,加之财政削减管护经费,日常管护项目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39.6万元;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6.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13万元。与上年对比我单位本年基本支出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未足额拨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万元。与上年对比我单位项目支出减少13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管理用房改造工程款87.03万元及洗手台工程5.79万元项目已结算,加之财政削减管护经费,日常管护项目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广场的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绿地养护的管理和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7%。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62万元,本年较上年减少39.45%,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经费紧张,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未足额拨付,我单位本年基本支出减少6.3万元;因上年管理用房改造工程款87.03万元及洗手台工程5.79万元项目已结算,加之财政削减管护经费,日常管护项目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3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和退休人员供养;
2.卫生健康支出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8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经费、广场运行维护、创文建设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资产总额73.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94万元,固定资产33.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2.基本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项目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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