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张函萍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2-10-31 15:25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5002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我单位为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园林处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擅自砍伐、损毁、侵占城市公共绿地、城市林地、防护绿地、绿化树木及其他绿化设施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擅自砍伐绿化树木、损毁绿化设施、侵占城市公共绿地、城市林地、防护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021年末区园林处负责管护管理的城区街道公共绿化面积为152.27万平方米。

2.机构人员情况。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园林规划科、园林管理科、园林监察队、安全科、考核办、物资采购科、绿化养护1队、绿化养护2队、修剪队、水车队、专项办13个科室

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4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突出日常管理,聚力长效常态,绿化管理日益精细。

继续强力推行差别化管理,提升绿化管理质量。通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经验总结,继续对城市道路绿化实行分类分等级管养。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标准,明确养护范围、养护责任和养护要求,定期对绿化苗木施肥、浇水、修剪造型,科学预防病虫害,及时做好缺塘补植工作,及时修补完善园林基础设施,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各类损绿毁绿案件。营造人人自觉参与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有效保护城市绿化成果,逐步实现街道绿化景观效果的突破和提升。

二、做好新移交路段的绿化整改工作。

2021年9月新移交的48条市政道路新增绿化面积33.44万平方米。新移交路段大都存在植物长势较差、缺塘较严重、修剪不及时、垃圾多等情况,对紫云路、环南路、靖江路、柳家东路、月雨路、彩云路等新移交道路进行缺塘补植等提升改造工作,预计补植面积为2万平方米。

三及时修补完善园林基础设施。对主次干道破损花台、路沿石、树池篦子修复;维修各路段水管及加水点漏水等问题;维修各个游园电路以及损坏的路灯;对游园、绿地垃圾桶、桌椅、休憩亭等基础设施更换维修。

四、对城区主要道路出入口及重要节点进行绿化品质提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245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4.09万元,占总收入的94.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6.60万元,占总收入的5.98%。与上年对比增加348.46万元,主要原因是麒麟中心城区绿化面积增加64.72万平方米,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区园林处绿化管护工作正常运转所需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260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55万元,占总支出的34.77%;项目支出1698.23万元,占总支出的65.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13.25万元,主要原因是麒麟中心城区绿化面积增加64.72万平方米,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提升人居环境项目、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4.45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及绿化维护费用由基本支出转入项目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完成日常绿化管护及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0.68万元,主要原因是曲靖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护面积增加64.72万平方米,养护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4.09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9%。与上年对比增加551.11万元,主要原因是麒麟中心城区绿化面积增加64.72万平方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等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0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4.392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8028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95万元;

2.卫生健康类(类)支出48.2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651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5655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2095.5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4%。主要用于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2120104城管执法17.4334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78.079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8.3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8.30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处隶属于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二级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因此“三公”经费无增减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保有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处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资产总额2389.43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5.3266万元,固定资产1094.11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96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2.371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66.4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196.86平方米,账面原值203.8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4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500201111

 

曲靖市麒麟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xls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