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800000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麒麟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核定行政编制7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8人,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综合科、财务科、基金征缴管理科、结算科、审核科、稽核科、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等科室,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医保服务大局功能。一是高质量完成“两个确保”费用清算、疫苗和接种费用结算清算等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省、市医保局的实施方案,及时推动政策落地实施,确保脱贫人口等帮扶对象应保尽保,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强化医保政策落实落地。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二是根据省、市安排,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三是年内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3.强化医保改革协调联动。一是严格执行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确保目录及时落地、政策严格执行。二是协同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市级DRG/DIP改革任务。三是扎实做好国家和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增效,推动民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四是及时跟进省、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4.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聚焦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全覆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发挥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作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行为引导和审核,加快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管。
5.强化医保经办服务。一是落实经办服务向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定点医药机构、金融机构等延伸。二是扩大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覆盖面,全面推行门诊特慢病待遇省内异地认定,推动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线上办理。三是严格执行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操作规范,抓好医保行风建设。四是全面梳理医保政策规定的经办服务流程,扩大医保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知晓率。
6.强化医保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动参保人在居住地、就业地参保,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确保参保率达96%。二加强医保电子凭证、云南医保 APP、医保服务网厅、跨省异地就医小程序等推广应用。三是提升医保数据统计质量,切实履行医保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四是推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则》落实落地。
7.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医保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大力促进党建工作和医保业务深度融合。四是持续加大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力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5.1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306.14万元,下降98.22%,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口径进行了调整,将直接补助到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民生项目不再通过部门预算,而是由区级财政直接预算,项目具体包括:行政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事业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医疗困难救助、企业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补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助缴费及待遇补助;全区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5.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5.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12万元(本级财力565.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306.14万元,下降98.22%,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口径进行了调整,将直接补助到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民生项目不再通过部门预算,而是由区级财政直接预算,项目具体包括:行政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事业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医疗困难救助、企业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补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助缴费及待遇补助;全区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5.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242.36万元,下降98.45%,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口径进行了调整,将直接补助到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民生项目不再通过部门预算,而是由区级财政直接预算,项目具体包括:行政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事业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医疗困难救助、企业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补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助缴费及待遇补助;项目支出7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78万元,下降45.23%,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口径进行了调整,将直接补助到医疗保险救助基金的全区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由区级财政直接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1.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5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及调出麒麟区外职工的职业年金记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保险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及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78.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等;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77.2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基金监督、医保网络服务租赁及使用费等工作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2.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0.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2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9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6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2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306.14万元,下降98.22%,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口径进行了调整,将直接补助到医疗保险基金的保障民生项目不再通过部门预算,而是由区级财政直接预算,项目具体包括:行政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事业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医疗困难救助、企业单位离休及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补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助缴费及待遇补助;直接补助到医疗保险救助基金的全区健康扶贫专项基金补充资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区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无与区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4.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4.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我单位接待费管理的贯彻落实,完善公务接待手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项目共计5个,项目预算金额为77.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项目1个,本级财政项目4个,本级财政项目已按要求编报项目绩效目标,详见表05-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2.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3.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类,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
4.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5万元,降低7.95%,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出和退休,相应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19.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89万元,固定资产84.5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全区医保计算机信息网络维护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麒区政复[2021]166号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区医疗保障局智慧医保网络使用及配套设施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清理部门职责,保障网络安全,自2021年10月起,医保专网与金保工程专网(即“人社专网”)需完全剥离,医保用户需通过医保专网访问云南省智慧医保平台办理医保业务。为确保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148个点位,区医保局及医保中心2个点位医保业务正常办理,需将智慧医保建设网络使用费纳入预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经与网络运营商协调,各镇(街道)、村(社区)网络使用费为0.06万元/年,全区148个点位,每年需网络使用费8.89万元;区医保局及医保中心网络使用费为每年1.67万元,2个点位每年需网络使用费3.33万元,全区网络使用费每年需12.22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此项目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2.2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根据与网络运营商签订的合同,一次性支付网络使用费,运营商保障医保专网的正常使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智慧医保平台建设达到预期效果,医保业务正常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