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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承担着中心城区88条主街主巷552.9707万平方米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区单位、临街门店、街道垃圾的收集代运、道路清洗工作,日清运垃圾438余吨;负责中心城区所有直管公厕和街道果皮筒的清洗、清掏、维护以及城区非直管公厕、单位公厕化粪池粪便的清运和处理;负责对城区建筑渣土运输进行审批管理;负责收取城区单位、临街门店垃圾代运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的所属单位共1个。机关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财科、安技科、工青妇,下设部门六个清运中心、清扫中心、洗扫中心、公厕办、监察队、考核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居环境提升形成常态长效;负责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城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8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2人。
车辆编制294辆,实有车辆29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总收入910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01.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3.79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为本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01.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01.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01.54万元(本级财力9101.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3.79万元,增长23.7%,主原因为本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01.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10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44万元,减少5.91%,主要原因为财政拨社保经费及福利费减少所以支出减少;项目支出7786.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6.23万元,增加30.64%,主要原因为财政拨款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61.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3.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4.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542.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目的经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7.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0.3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1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9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9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6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购房补贴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7786.7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786.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01.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3.79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22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2年暂时未做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2.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坚持接待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减少原因:坚持开支从严、从俭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财政项目数量共6个,项目中无重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编报情况详见附表,其中:
(一)城市道路保洁经费专项经费2918.03万元
项目目标:项目有预算年度实施(工作)方案,有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依据2017年6月25日“1+5”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设定绩效指标值为:产出指标90%、效益指标90%、满意度指标90%。
(二)环卫公厕运行维护费专项经费546万元
项目目标: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文件(麒区政请【2016】27号),关于给予免费开放城市公厕经费补助的请示,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园林城、文明城、卫生城的工作目标及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现有的环卫公厕运行需要投入才能保证公厕的干净整洁,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的相关标准。设定绩效指标值为:产出指标95%、效益指标95%、满意度指标95%。
(三)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专项经费795.6万元
项目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及区委、政府提出的四城联工作目标,实现曲靖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确保城市生活垃圾不形成二次污染。自2020年7月以来,曲靖中心城区的生活垃圾运送到沾益云能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绩效无害化焚烧发电处理,相关的收费按照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67元/吨收取垃圾处置费。因环卫处收取的垃圾处置费远远的不够,因此财政每年需拨款支付云能投新能源发电厂下差部分。设定绩效指标值为:产出指标95%、效益指标95%、满意度指标95%。
(四)融资租赁环卫设备专项经费338.29万元
项目目标:随着曲靖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成区面积的不断增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急剧增加,曲靖中心城区现有的环卫设施设备已不能满足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从根本上提高环卫清扫保洁科技含量,逐步实现以人工清扫为主向机械清扫为主的清扫作业方式的转变,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奠定基础,根据曲靖市麒麟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麒区政会纪【2017】5号)文件,向江苏徐工集团及中联重科公司融资租赁环卫设施,分五年付清。设定绩效指标值为:产出指标95%、效益指标95%、满意度指标95%。
(五)2016年以前年度垃圾处置费专项资金388.79万元
项目目标: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及区委、政府提出的四城联工作目标,实现曲靖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确保城市生活垃圾不形成二次污染。根据曲靖市第五屇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麒区政会纪[2017]2号文件。以前年度欠款19439657.69元,分5年付清,每年支付388.79万元。设定绩效指标值为:产出指标95%、效益指标95%、满意度指标95%。
(六)环卫处非税收入列支补助专项经费2800万元
项目目标:按照麒区政会纪【2015】2号文件通知精神,非税收入中垃圾处理费全额返还。设定绩效指标值为:产出指标95%、效益指标95%、满意度指标95%。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是非参公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资产总额14876.45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1.4839万元,固定资产12854.18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1.7111万元,公共基础设施49.080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2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4.543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76.8051万元,其他资产增加49.08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2平方米,账面原值1.45万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13.215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21万元;无偿划拨资产2项,账面原值153.46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城市道路保洁经费专项经费
(一)立项依据
曲靖市麒麟区第四届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麒区政会纪(2017)4号文件。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项目基本概况
随着曲靖中心城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成区面积的不断增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城市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也急剧增加,为维持工作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四)项目实施内容
维持工作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清扫费按每月0.516元/m2计算。
(五)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2918.03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维持工作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清扫费按每月0.516元/m2计算。
(七)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5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