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9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1年珠街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建设、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社区服务、社会救济保障、治安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其主要职能为:
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是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三是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工作、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四是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五是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六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临时工作安排。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珠街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产业融合升级,提升更高水平的经济综合实力;推动人居环境提升,打造更高质量的城乡融合样板;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满足更高层次的美好生活期待;守住绿色发展底色,构建更加和谐的生态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营造更具活力的共治共享局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更加坚强的基层战斗堡垒。继续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 珠街街道办事处
2. 珠街街道财政所
3. 珠街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 珠街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5. 珠街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6. 珠街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7. 珠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8.珠街街道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4,05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2,956.87万元,占总收入的72.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96.08万元,占总收入的27.04%。
与上年对比减少1740.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及上级部门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4,67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04万元,占总支出的59.02%;项目支出1,916.53万元,占总支出的40.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62.9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355.53万元,2021年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珠街街道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0.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61万元,增加了1.19%,主要原因人员增多及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9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珠街街道机关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6.5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5.53万元,减少了15.64%,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减少。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创文工作,七个专项,城市化建设等项目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3.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4.16万元,减少了72.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86.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4.52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2.84万元、事业运行120.64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财政所及党群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等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其中: 群众文化支出67.98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珠街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村社区广播人员补助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其中: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83.5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26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72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15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0.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万元,主要用于珠街社保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85.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58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29万元,主要用于珠街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18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其中: 城管执法支出 185.41万元,主要用于珠街街道城管执法、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1,10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2%,其中:事业运行支出206.45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00.7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5.33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15.78万元、农田建设11万元、森林资源培育28.11万元、抗旱支出35万元、 农村水利支出6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29.07万元,主要用于珠街街道农业、林业、水务等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森林补偿、抗旱、农田水利工程、扶贫等基础设施专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7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8.34万元,主要用于珠街机关及各中心办所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其中:事业运行支出135.1万元,主要用于珠街应急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等支出
9、其他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珠街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助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75万元,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6.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严格按预算数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39万元,下降81.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4万元,下降3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5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珠街街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各项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珠街街道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珠街街道无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珠街办事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1珠街街道办事处及部门扶贫工作、人居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无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1年珠街街道无国(境)外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少59.87%,主要原因压缩创文、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创文、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开展使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426.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0.01万元,固定资产696.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6.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611平方米,账面原值135.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5.5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训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珠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9201111